关灯
护眼
字体:

末日之丧尸来袭_岁月地瓜派【完结】(173)

  沈子泰和程于恩,各自掏出一块手表。我抢过来一看,心里暗道,“擦啊,欧米茄、劳力士,你们一个比一个土豪啊?”

  可能是看出我的想法,沈子泰笑了一下,“都是在城市的表行里顺的,就是看看时间,方便。”

  我把表还给他们,问舒佳,“你有吗?”

  舒佳往墙上努努嘴,“我也有,但我一般都是看那个。”

  我往墙上看了看,是一个挂钟。我心想,还是我的舒佳比较低调,不像那两个,一点也不怕炫富,不知道有个表哥出事了啊。

  “好,那你们定一下时间,咱们六点一到,三方同时发起进攻。晋莫邪,咱们的尸兵,有没有办法通过断桥?”

  “尸王,没问题。我看了一下,僵尸虽然勇猛,但是体型笨拙,所以他们拿断桥没办法。而我们的尸兵都经过训练,可以布下绳索,渡过去。”晋莫邪应道。

  “好,你们三个再把兵力分一下,苏岩和绪口,各留一百名尸王城的尸兵,加上你们原有本地的尸兵参与进攻。其余的还有机动的尸王城的尸兵都汇集到江城跨江大桥,由晋莫邪指挥,以这路为主,全力进攻江河店。”

  三人领命退了出去。

  我对剩下的人说道,“我会带小白蛇跟随江城这路进攻。葵五葵六支援苏岩,龙七龙八支援绪口,舒佳跟着江城这路,六点一到,全力进攻,务必一举成功。攻进江河店后,从三个方向进行合围,遇到僵尸阻拦,一定要据守,争取拖延时间,我的小蛇吞食符线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众人纷纷点头。

  “尸王,你安排的很合理啊。照你的策略,估计万无一失,怎么看你好像心事丛丛的样子,还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葵五问道。

  我点点头,“我们现在只是对僵尸有了解决的方案。但是我们疏忽了对方的领头人,在我看来,他们的威胁远比僵尸更大。”

  “领头人?边度?他的功力虽强,但是毕竟身单势孤,我们的人手应该能够敌过他。”

  我摇摇头,“不是边度,是清风。我担心,我们这帮人,恐怕很难战得过清风道长。”因为我见识过清风的实力,所以想起他,我一筹莫展。

  葵五想了想,对我说道,“尸王,这个我倒是有个主意,不过我只能说给你一个人。”

  “尼玛,怎么还神神秘秘的。”我暗骂了一句,对其他人说道,“按原计划,你们先下去准备吧。我和五哥商量点事。”

  其他人应了一声,走出房门。

  我走回座椅,对葵五说道,“五哥,请说吧。”

  葵五点点头,“尸王,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老尸王有一种尸术,效果可以用摧枯拉朽来形容,而且那效果非同凡响,如果你能学会这种尸术,估计肯定能和清风一战。”

  “擦,你不说我还没想起来。上次你就说过,不过你不是忘了名字嘛。我在尸王印里找了半天,也不知道是哪一种啊。”

  “上次是上次,这次,我可是想起来了那名字。”

  “五哥,你哪都挺好,就一点不好,总卖关子。想起来就说啊,还等着我跪下求你啊?”

  “葵五不敢,这种尸术叫死灵归咒。”葵五说道。

  “死灵归咒?这么名字听起来很恐怖啊。”

  “用起来更恐怖。这是一种拘来死灵附体,让自己幻化成为死灵,再与对方相搏的尸术,我们老尸王若非遇到劲敌,也极少用它。所以我一时半会还没想起来它的名字。”

  “这么厉害,有啥副作用没有啊?”我问道。

  “副作用倒是没啥,不过我怕尸王你用不起这种尸术啊……”

  “葵五啊,你又来了,说了半天这么热闹,最后告诉我用不起,到底咋回事啊?”我有些发急。

  第一百一十三章 美女夜宽衣

  葵五看着我,说道,“你先别管了,赶紧抓紧时间练练吧,但愿你能成功,如果你能成功将死灵拘到自己身上,就说明成功了,你和清风对战的胜算就会很大。即便是清风再厉害,我想也敌不过死灵归咒。”

  “行了,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我试试。”我不耐烦地挥挥手,把磨叽的葵五撵了出去。

  我重新打开身上的尸王印,翻查了一会之后,果然在里面发现了死灵归咒。

  关于死灵归咒的介绍,我看了一遍。也了解到,这种死灵归咒,实现的就是将死灵附身到自己的身上,使自己瞬间拥有巨大的能量。在这种情况下,再施展别的尸术,效果和威力自然会增大百倍甚至更多。怪不得葵五说到这个死灵归咒的时候,用摧枯拉朽来形容,如果威力是平时的百倍,那自然就可以无坚不摧了。

  但是其中对死灵归咒的禁忌描述也不少。诸如灵台不净者不可练、体内气息不顺者不可练、非持尸王印者不可练……练者慎用,用必摧之。

  看得出来,这死灵归咒也是尸王专属技法,看到这么多禁忌,我倒是非常想尝试一下。

  很快,我掌握了里面关于死灵归咒的咒语。如果我念动咒语,成功的话,就将会在体内形成一道气,那气贯通了尸王印后,会将尸王印激发。到时候就应该被死灵附体,将会赋予超绝的能力,拥有巨大的能量。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