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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灵之祷_[英]柯林·德克斯特【完结】(21)

  回想起来,这是他十几年来第一次参加教堂礼拜,莫尔斯觉得这肯定是一次不寻常的体验。

  他觉得,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肯定和其他圣公会教堂一样“高跟”1。当然,教堂后面没有献金处 2,讲道坛上也没有宣称教皇无谬误 3 的公告;但1 高跟(spikey),衍生自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小说《格列佛游记》。在小说第一章描述的利利普特国,政治力量按照鞋跟高低分为“高跟党”和“低跟党”,其中“高跟党”象征英国圣公会的高教会派。

  2 献金(Peter's Pence),指英国宗教改革之前每户每年向罗马教廷缴纳的一便士税金。

  3 教皇无谬误(Papal infallibility),天主教的教义,正式确立于一八七〇年梵蒂冈第一次大公会议,是指教皇对信仰是其他方面好像和天主教堂没有什么区别。没错,布道是关于圣保罗 1 对贪婪和肉欲的无情谴责,但是整个礼拜仪式还是围绕着弥撒来进行。开头并不是很好,莫尔斯迟到了两分钟,然后不小心坐在了教堂管理员的座位上,这一下子就让那些正跪着忏悔的人们略显尴尬地小声议论起来。幸运的是,后面的位置很有利,他可以和其他人同步站起、坐下、跪地,当然很多画十字和屈膝的动作都是条件反射之外的轻微动作。最让他感兴趣的是祭坛旁边聚集的教堂工作人员,每个人都在尽力完成自己的角色:圣事主持人、执事、副执事、换香人和随从、两位侍祭和四位火把手,指挥他们的是一位面色悲恸的年轻司仪,他的双手平放和道德发表的宗座意见受到圣灵指引,因而永无谬误。英国圣公会没有这种教义。

  1 圣保罗(St Paul),天主教称为圣保禄,是对于早期基督教会发展贡献最大的使徒,《新约》记载了他的大量书信。

  在身前,摆出永久祈祷的姿势。这几乎像是歌舞表演,每个人都训练有素:俯身、画十字、跪地、起身,动作丝毫不差,莫尔斯觉得踢踏舞团完全应当好好效仿。同样训练有素的教民也能配合这些动作,突然坐下,突然又站起来,时而悲痛地回应。坐在莫尔斯旁边的女士很快发现他是个新手,不断在他鼻子下面猛点礼拜项目的正确页码。

  她用尖尖的女高音颂唱圣歌,用语经过精心挑选,每个长音“哦”都变成了颤抖的“唷”;于是,“哦,上帝”都变成了“唷;上帝”。礼拜开始的时候,米克尔约翰在过道里轻快地穿行了三次,向视野里的所有东西泼洒圣水,这位女士每次都祈求万能的上帝洗尽她的罪过,把她变得比雪还要洁白。

  但是有件事情对莫尔斯有利——他会唱大多数圣歌,有一阵他觉得自己几乎可以盖过右边的“唷,唷,唷”。而且他还学到了一些东西。从米克尔约翰对本周剩余节目的通知来看,这次弥撒显然比他想象中复杂得多。弥撒仪式好像有三种,“简单”、“高级”和“隆重”;而且,莫尔斯怀疑,如果简单弥撒没有那么精美,如果没有唱诗班——甚至没有风琴手——那么,不幸的劳森从教堂塔楼上面跳下摔得粉身碎骨的时候,默里斯在教堂里会做什么见鬼的事情?可能人们有时候去教堂就是因为想去教堂,但是……不管怎样,很有必要深入调查这些不同种类的弥撒。而且还有别的事情——这件事情很能引起联想。除了莫尔斯自己之外,所有教民都在差点没地方坐的教堂管理员的带领下,平静而坚定地走到祭坛栏杆旁边,领取圣餐面包和葡萄酒,而根据森严的传统,教堂管理员是最后领取圣餐的人。约瑟夫斯以前就是教堂管理员。遇害的那天晚上,他肯定是最后跪在祭坛栏杆旁边的人。约瑟夫斯当晚肯定喝了一点圣酒。而且病理学家说,他的胃里有一些非常可疑的物质。可能吗?约瑟夫斯可能是在圣坛前被下毒的吗?莫尔斯观察了礼拜仪式的最后部分,显然,手里拿着酒杯的圣事主持人只要愿意,就可以造成极大的破坏,因为结束的时候他可以除掉所有证据。他这样做不需要任何借口,因为这是他工作的一部分:洗涤圣杯,擦干净,然后放在碗柜里等待下次仪式。是的。这样当然比较棘手,毕竟祭坛上站了很多人,就像今天这样,然而约瑟夫斯被害当晚,祭坛上的工作人员肯定要少很多。这件事情也值得调查。不过,还有一个障碍:圣事主持人自己要把圣杯里的残渣喝完,而且还要当着所有教民的面。但是他可能只是假装喝酒,事后把酒倒在洗盘里吧?或者,当时圣杯里可能什么也没剩下……有这么多的可能性……莫尔斯迈出凉爽的教堂,走向阳光照射下的谷物市场,他感到自己的想象飘上了云霄。

  12莫尔斯再次认识到了理性的公正支持,这让他感到释然。星期一早晨醒来的时候,他头脑清醒,理性向他真诚问候,告诉他应该首先平静地观察问题本身,不用着急得出结论。基本上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劳森谋杀了约瑟夫斯,然后出于正常的悔恨自杀身亡;另一种是某个身份不明的人杀害了约瑟夫斯,然后在劳森身上重演了这一幕。这两种情况之中,前者的可能性更大;特别是如果约瑟夫斯对劳森构成某种威胁——如果插进约瑟夫斯背部的匕首是劳森的,如果劳森在约瑟夫斯死前几星期表现出焦躁不安,或者死后几个星期表现出这种迹象。麻烦在于莫尔斯没有人可以交谈。但是他确信,肯定有人非常了解这三个“如果”。上午九点三刻,他略有迟疑地敲响了曼宁联排屋十四号的房门。这种犹豫是出于两个原因:首先,他非常急切地想寻求美丽的鲁思·罗林森小姐的陪伴,但是他在这个方面天然缺少自信;其次,其实他也不确定自己是否敲对了门,因为十四号有两扇并排的门,左边标着 14B,右边标着 14A。显然这座房子被分为两半——看上去是最近才分的——莫尔斯推测,其中一扇门通往楼上,另一扇通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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