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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灵之祷_[英]柯林·德克斯特【完结】(68)

  然后——我还在猜测——莱昂内尔·劳森肯定发现了这件事;如果他把这件事传扬出去,让人们知道一位特别受人尊敬的退役军官从钱柜里偷钱,他肯定会感到羞耻。他已经失去了工作和金钱,而且很有可能再失去妻子,这肯定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然后我们再来看莱昂内尔·劳森。

  关于他的流言已经开始传了出去——关于他和唱诗班男孩之间关系的恶心流言,有个人很快就让他知道了这些流言——这个人几乎肯定是保罗·默里斯,他的儿子彼得就在唱诗班里。我们同样可以预见到当众蒙羞的情况:英国国教一位受人敬仰的牧师被人发现和唱诗班男孩搞上了。然后是保罗·默里斯本人。他和哈里·约瑟夫斯的妻子有外遇,而且希望没有人知道这种关系,但是关于这件事的流言也开始传了出去,没过多久,哈里就知道了这件事。接下来是鲁思·罗林森。她比大多数人都要耳聪目明,因此很快就知道了很多事——其实知道得这么多对她来说不是什么好事。但是她自己也有很多问题,而且就是因为这些问题才被直接卷进了这个案子。最后是劳森的弟弟菲利普,我觉得去年夏天他才开始到牛津长住。他这辈子都是个无所事事的乞丐,而且他当时也是——已经山穷水尽,再次打算向自己的哥哥求助。莱昂内尔让他住在牧师寓所,没过多久,过去的紧张情绪又开始升温。顺便说一句,刘易斯,最后这点我还没说完,过一会儿我就会说到。

  那么我们现在有什么?我们有各种各样的动机,足够杀死一群人。牵扯其中的每个人都有害怕另外至少一个人的原因,同时也有一些从中获利的希望。这里有太多潜在的勒索与憎恨,很快就会搅成无比恶劣的局面。启动整个反应只需要一种催化剂,而我们知道这个催化剂是谁——莱昂内尔·劳森牧师。他在这个案子里有一件无价之宝——金钱:大约四千英镑。更重要的是,这笔钱对他个人没什么用处。他非常乐意靠着吝啬的国教委员会给他的那点少得可怜的牧师薪酬过活,不管他有怎样的弱点,贪财肯定不是其中之一。

  所以,他小心翼翼地试探了一下,试探性地走出几步之后,发现湖上的冰面足够厚实,可以支撑住他们所有人。他答应给其他人什么?给他的弟弟菲利普——钱,还有让他再过几年放荡生活的机会。给约瑟夫斯——钱,还有还清他的一切债务,到什么地方开始新生活的机会,不用管他的妻子。

  给默里斯——毫无疑问还是钱,如果默里斯需要钱的话;不过他也可以保证默里斯得到布伦达·约瑟夫斯,还有两个人离开这里、开始新生活的机会,外加一笔可观的银行存款。给鲁思·罗林森——钱,还有一次性治愈她因为家庭问题而产生的长期焦虑症的机会。这样,莱昂内尔·劳森制订好了自己的计划,其他人愿意成为帮凶。他安排了一次假的礼拜,纪念某个不存在的节日——然后交易完成。目击者都乐意作伪证,同时保证对方不在场。

  莱昂内尔站在祭坛前面。保罗·默里斯在弹风琴,鲁思·罗林森坐在教民中间,布伦达·约瑟夫斯在马路对面的电影院里。如果他们都坚持自己的故事,就能全部洗清罪责。当然,所有的怀疑都会落在弟弟菲利普的身上;但是莱昂内尔已经告诉了他——可能还告诉了其他人——他的一切已经非常详细地安排好了:谋杀之后的几分钟之内,他就会坐上火车离开牛津,前往某个订好的宾馆房间,口袋里揣着作为酬劳的几千英镑。对于这一切而言,一点点怀疑是非常廉价的代价,你说呢?”

  莫尔斯喝完了酒,刘易斯刚才就抢在了他前面,现在又走到吧台旁边。他很清楚,就像莫尔斯刚才说的,这个案子里有很多动机相互交错,而且(如果莫尔斯是对的)相互补充和协助。但这些针对哈里·约瑟夫斯的仇恨又是如何产生的呢?好吧,他们这些人搅得一团混乱,但是(如果莫尔斯仍然正确)钱好像完全可以解决他们的问题。然而为什么,哦,为什么还要在教堂里费这么多事?这一切好像是一起奇特而复杂、而又毫无必要的假戏。为什么不直接杀了约瑟夫斯,把他的尸体扔到某个地方?这样做对他们来说不是要简单得多吗?还有,谋杀本身又是怎么回事?

  吗啡下毒,然后在背上补上一刀。不。这不合常理。

  他买了酒,谨慎小心地走回桌边。只要他洒了一丁点酒在桌布上,莫尔斯都不会感谢他。

  莫尔斯喝了一大口啤酒,继续说道。“我们现在得问我们自己一个关键问题:我们怎么解释足够的仇恨——某个人——针对哈里·约瑟夫斯?

  除非我们能回答这个问题,否则就还是在黑暗里摸索。同这个问题紧密相关,我们还要问自己,为什么在这个虚假的礼拜里完成这些笨拙的闹剧,还有为什么要用两种方式杀害约瑟夫斯。好吧,我们先说后一个问题。我肯定你听过那些行刑队的故事,比如说四个人拿着枪,他们都很乐意对捆在柱子上的那个可怜的家伙开枪,但是里面有三个人清空了枪筒,只有一个人有实弹。这样他们都不知道是谁射出了致命一枪。好吧,我想在这里发生的可能就是这种事情。他们有三个人,记住,而且我们可以说他们都不太愿意独自为杀人一事负责。那么,如果约瑟夫斯被下毒、被捅的同时,头部还受到了重击,我觉得证据就足以表明我是对的。但是我们从验尸报告中得知死因有两个,不是三个。有人在约瑟夫斯的红酒里下了吗啡;然后有人,不管是同一个人还是别人,在背后捅了他一刀。为什么要用两种方法杀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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