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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之后_[美]菲利普·马戈林_宋文【完结】(76)

  “当然。一般而言,所有炸弹都是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是:火药、引信、动力来源,以及转换器或定时器。如果你有机会看见炸弹的时候,不妨试着找找看这四个部分。这颗炸弹则是一段装有炸药的两寸长管,与一段填满无烟煤火药的十寸长管所组合而成,以九伏特的电池为动力来源,顶盖上也塞满了火药。当炸弹爆开的时候,这个顶盖像是从来福枪里被射出来似的飞得老远,后顶盖在汽车的行李箱里被寻获,整个嵌在车子的钢板外壳里;而前顶盖则打穿了车库的门,烙在车库里的冰箱门板上。

  “至于这个炸弹主体的金属管也破裂成三块,其中比较大的一块被发现射进车子后座。另外两块比较小的部分则贯穿了车顶,落在院子的草地上。”

  “这颗炸弹是用什么引爆的?”

  “安在炸弹里面,连接着火药的一个闪光灯,灯泡的玻璃也被炸得粉碎。电线从灯泡穿引过其中一个顶盖,再接上九伏特的电池。电线的外皮被剥除,裸露的铜线部份紧紧缠住衣夹的两端,接着再以―小块从Clorox筒上剪下来的塑胶片卡在衣夹的啮齿间防止触电,然后这个安炸弹的人又在塑胶片上绑了个小锤子。所以,当葛里芬法官一开动车子的时候,小锤子受到牵引,便会扯下那块塑胶片,导致衣夹两端的铜线接触在一起,电路也因此连通了,而电流随着电线贯穿至引爆的闪光灯,点燃了火药,炸弹也就这么爆开了。”

  “你怎么会对那个炸弹的结构与安装的手法这么淸楚?”

  “我们找到一些东西,包括两小段铜线,在弹至车库里冰箱门板的前顶盖上发现闪光灯泡的残骸,而衣夹则是在车子旁边的前院里被找到;此外,还在右前轮附近找着塑胶片、钓鱼线和小锤子。当然,我们也发现了那个破烂的电池,几乎嵌在原位不动。”

  “多尼洛警官,这颗炸弹是如何被安在车子里的?”

  “在爆炸案现场附近,我们也找到了已经扭曲变形的厚磁铁、螺丝钉与螺丝帽。这些小东西与车子里的零件并不相合,而且对我来说也是似曾相识的,所以我敢肯定那是炸弹里的一部分。”

  “等一会儿我们会呈上这些东西。你能不能向陪审团解释一下,这些磁铁该怎么用?”

  “好的。凶手用了一块八寸长,两寸宽,四分三寸厚的金属板作基垫,分别在四端用凿子钻孔,再以螺丝钉帽固定,然后用里黑色的胶带将炸弹捆扎在金属板上。待一切准备就绪,凶手便把它安在车子底座,四块磁铁则将整块金属板连同炸弹紧紧地盘吸住。”

  “多尼洛警官,你刚刚提到你对那颗炸弹觉得似曾相识,可以向陪审团说明得更清楚一点吗?”

  “那顆炸弹的组合结构与大约在两年前所审讯过的另一桩谋杀案中使用的炸弹几乎一模一样。”

  “那个谋杀案中的被告是谁?”

  “查理·狄姆。”

  盖迪斯刻意停顿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向着陪审团。

  “那么,检察官是哪一位?”

  “艾比吉儿·葛里芬。”

  “就是本案的被告吗?”

  “是的,先生。”

  “被告知道该如何组装那个令她先生丧命的炸弹吗?”

  “知道。”

  “你怎么晓得?”

  “是我为她作示范的。我们研究得相当详细,所以她非常了解组装炸弹的每一个步骤。然后她也要我向陪审团作相同的报告。这在当时的那个案件中有明确的记录。”

  盖迪斯走回他的桌子边,拿起了好几只装有证物的塑胶袋,再转身走向证人席,将其中的一只袋于递给多尼洛。

  “这是州政府证物第三十五号。你能够告诉陪审团,这是什么东西吗?”

  多尼洛打开袋子,从里面取出一个约六寸长,一寸半宽,四分之一寸厚,已经焦黑扭曲的金属片。

  “好的。这是我个人从波特兰市警局证物室里拿来的。这块焦黑的金属片就是当年葛里芬太太起诉狄姆先生的那桩谋杀案中的证物之一。”

  “有什么不寻常的吗?”

  多尼洛执起金属片的一端朝向陪审团,“你们可以发觉金属片的这一端相当平整,看起来像是用机器切割的。”接着,多尼洛又将手上的金属片打了个转,“但这一端却参差不齐,而且在中间部分有明显的缺口。这是因为金属片是由一块较长的金属板上切割下来的,凶手是以锯子为工具,用手切割截短,以符合滚筒炸弹的大小长度。”

  “在固定磁铁的金属板上发现这样的缺口是不正常的吗?”

  “是的,还有一个特异之处,我从来没有在其他滚筒炸弹中看过相同的缺口。”

  “那么,被告是不是也注意到这个特别的缺口?”

  “哦,是的。我告诉过她许多次,她知道那看起来像个指纹。”

  “所以,”盖迪斯在转身面向陪审团时,故意加重问话的语气,“这么说来,被告也晓得,当波特兰警方的爆破处理专家发现这块金属板上的特别缺口时,必定会一眼就瞧出炸弹是出自狄姆先生之手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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