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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性的证明_[日]森村诚一(78)

  苏联军队开始进入满洲国境是一九四五年八月九日,离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仅一周。日本军队利用这几天的时间,破坏了建在中国的细菌战设施、屠杀了活着的俘虏(一人除外),将大部分队员及珍贵资料、器材运到南朝鲜。所谓贵重资料和器材,指的是长年积累的人体试验资料和研究记录。美国政府的机密文件明确记载了这些资料和器材已经成功运入日本的事实。

  接下来是“琼 ·莱辛”和记者关于这一事实的问答:

  问:听说俘虏全被杀害,有幸存者吗?

  答:有一个,是女马鲁他,她是在几名“731”队员的帮助下逃脫的。

  问:为什么只救她一个人?

  答:马鲁他主要是中国抗日分子、八路军士兵、苏联军人、朝鲜人等等。但这位女马鲁他是主张和平的日本人的非正式妻子。“731”队员是她“丈夫”的朋友,所以救他。

  问:您刚才所说的这些内容,是不是您按照情报公开法所透露的全部秘密中的一部分?

  答:不,这是通过私人途径掌握的情况。

  问:私人途径是怎么回事?如果方便的话,请您谈谈。

  答:没什么不方便,仅幸存的一位马鲁他就是我妹妹,听我妹妹讲,我的弟弟也被当作人体试验材料牺牲在“731”里。

  问:您的妹妹?现在还活着吗?

  答:如果活着的话,现在已经五十八、九岁,可能在中国的某个地方。

  问:您妹妹获救——也就是日本战败时,您在何处任职?

  答:是八路军第八后勤部的军医。

  问:以后怎么会到美国来的?

  答:这说来话就长了,同公开日军秘密一事无关,不加说明。本人这次公布的只是根据情报公开法取得的秘密材料。我自己私人掌握的一些材料除外。

  问:所谓私人掌握的材料指的是什么?

  答:我的“妹夫”是被人谋害的,我认为凶手出自“731”。

  问:您发现这个凶手了吗?

  答:我有证实凶手的材料,但根据日本的法律,犯人已过了时效。

  问:证实凶手的材料是什么?

  答:现在凶手早就过了时效,再把他揪出来毫无意义。

  记者的采访记录没有完,还在继续,但栋居感兴趣的就是以上这些。根据这个采访报道,已经可以证实“琼 ·莱辛”同杨雷震是一个人。栋居对雷震私人掌握的材料很感兴趣,那一定是查找凶手的钥匙。

  雷震当时在八路军里,怎么会得到这些材料的呢?唯一有可能的是妹妹杨君里这条途径,因为她是从“731”救岀来的。“琼·莱辛”自己也说过:“听我妹妹讲,我的弟弟也被作人体试验材料牺牲在‘731’里。”从这点看,可以断定两人已经有过接触,他“私人掌握的材料”无非是从这个接触中来的。

  可以判断杀害山本——杨君里“丈夫”的凶手的材料是什么呢?如果这个凶手还活着,他看到这篇釆访报道后将会怎么想呢?会不会因为时效已过而满不在乎呢?

  杀害山本的凶手很可能就是把杨君里及其弟弟骗进“731”当试验材料的人。按照薮下提供的线索,山本遇害二、三天后少年即被骗进“731”,紧接着二天后就被解剖了。如果是尸体解剖,应尽可能趁新鲜时进行才能得到好标本,因此解剖往往很急。但在解剖活人时就不必很匆忙,尽管如此,少年还是在骗进来的二天后匆匆解剖了。

  这里边一定有凶手的催促在起作用。少年的存在肯定对凶手不利,这才急急忙忙解剖。如果事实确实如此,这个凶手就有支配解剖执行班的权力。解剖少年是由石川班执刀的,但是石川班和冈本班有联系的,两个班不久就合并了。因此,凶手应该认识两个班的班员,而且还同千岅义典有关系。

  栋居打算同“琼·莱辛”会面,尽管“琼·莱辛”在答记者问时曾表示由于时效已过,不想再揭露以前的凶手。但从刑警的角度作一番劝说,或许“琼·莱辛”会改变态度。不过,“琼·莱辛”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在弄清“琼·莱辛”同本案(杨君里和奥山谨二郞死亡一案)的关系之前,不便贸然出访美国。眼下也没有足够的理由请ICPO(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代查。正在栋居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个意外的机会使栋居找到了两者之间的联系。

  第二节

  栋居曾托森永调查“琼·莱辛”的身分,森永很快向栋居汇报了调查结果。他似乎看过了什么杂志。

  “我看了杂志上刊登的采访报道,发现了几张清晰的“琼·莱辛”照片,可以肯定是杨雷震。不会错,是我的救命恩人。”

  “果然是的,我一看到是八路军军医,就猜想是同一个人。”

  “可能是以后移居美国的,目前住在旧金山,只要九个小时就可以飞到。”

  森永的口气轻松得仿佛国内旅行。他行动灵活自由,使栋居十分羡慕。不光是行动灵活,而且日本到旧金山的距离竟不觉得远。

  “有可能的话我也想同您一起去,可惜公务在身,由不得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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