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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书之血班母_公输然【完结】(20)

  温子菡自然点头称是。又调皮地说:“婶婶,你再说几个条件,我答应得上瘾了。”

  阿朵就是喜欢她乖巧机灵,微微一笑,接着说:“第三,你学会辨蛊、避蛊之法后,我会将我的全部蛊术传授给你,你必须潜心学习,传下我的衣钵。在湘西,能将虫蛊应用得像我这样出神入化的人少之又少,我们有缘,你又天资聪慧,到时只要认真学习,在我的法力引导下,不出半月就能小有成就,到时就不用怕别人欺负了。”

  温子菡听完,面露难色,她要是学会了蛊术,就得整天跟毒虫蛇蝎为伍,那些令人心惊肉跳的虫子,她可不想多碰,但现在若不答应,一来难却阿朵一番盛情,二来也不利于寻找黄鸟线索。温子菡可不是古代名士,尊师重约,她暗想,我且先答应了,到时就算学会,也可以不使用,也不要那些恶心的虫子就是了。她嘿嘿一笑,点头答应了下来。

  阿朵大喜过望,她死前能收到良徒,传下衣钵,这一生就算圆满了。她自知时日不多,十分性急,立刻就要温子菡行拜师之礼。

  她命温子菡跪在天王大帝灵位前,自己焚香后,插在香炉中,只见青烟缭绕,不一刻室内皆为烟雾笼罩。阿朵又将傩面具张挂于天王大帝灵位两侧,放下自己盘在头顶的长发,拜倒在地,口中大呼:“伊呀欧,伊呀欧,阿叱咔啦呼明隆……”似乎是苗疆土语。阿朵三拜九叩完毕,站起身,拔出一柄尖刀,先划开自己的食指,又拉过温子菡的右手食指,轻轻一划,血流了出来,温子菡痛得大叫。阿朵将两人食指之血滴在一只碗中,两人的血刚一接触,立刻融合在了一起,按苗人说法,这证明两人缘分极深,上天也要促成此事。

  世间每一个人之所以存在,皆有缘由,每个个体各不相同,他们身体中潜伏着形形色色的神秘力量,这种力量的种类与强弱决定着他们具备成为何种巫人的潜质。精血为生命之源,所以,巫术与人体的精血密切相关,也因此,几乎所有巫术在练习前、练习中或施展时,多多少少会用到自己的精血,蛊术也不例外。

  阿朵再次口诵咒语,将自己的血点在两个纸人的眉心,再在它们额头各贴上一张黄符,青烟之中,两个纸人竟活了过来,只是关节极不灵活,行走时显得僵硬机械,一摇一晃,它们面无表情地走到温子菡左右,跪了下来。这些令温子菡看得目瞪口呆,她虽然早听说了湘西巫术的神奇,但从不曾想象巫术可以达到如此境界,不免又惊又喜起来。

  阿朵也跪了下来,祷告天王大帝,“真神在上,阿朵今驱动白衣护卫见证,欲收北京温子菡为徒,愿意传下毕生所学,希望温子菡潜心学习,守护天机,不可妄破天道!”

  温子菡叩拜称是,在法力笼罩之中,这声“是”也便成了一种契约。巫术的传承极重名份,一师收徒不宜过多,也不可传给未经正式拜师的人。巫师是在动用世间神秘力量达成所愿,有违天道伦常,因此不可擅用,否则施巫者会反受其害。温子菡今天既已接受契约,便要一生一世受它约束了。

  纸人再度立起,回归原处,青烟渐渐散去,室内又归于平常,仪式便结束了。

  第四章 独凤奇遇

  【一、焚纸塔】

  独凤县依偎着沱江,群山环抱,关隘雄奇。这里的山不高而秀丽,水不深而澄清,峰岭相接、河溪萦回,碧绿的江水从古老的城墙下蜿蜒而过,翠绿的南华山麓倒映江心。江中渔舟游船数点,山间暮鼓晨钟,河畔上的吊脚楼轻烟袅袅,可谓天人合一。

  在沱江边,有一座塔,高七层,白石青瓦,临江而立,造型朴素而又玲珑。名为“万名塔”,又称“焚纸塔”。当地人对带有字画的废纸不可随意丢弃,要集中于此塔中进行焚烧,可见独凤县人对文化之崇敬。

  刘常这天无事,与江未希、杜乾坤游逛独凤县城,途经万名塔,他望着依山傍水的万名塔,顿觉奇异,喃喃道:“沱江由北向南贯穿县城,活络地气;北有独凤长城雄踞山巅,傲守北部阴风;万名塔五棱七层,临水而立,呈坤势,取镇压河妖、采纳水精之意,唯有西面高山绵延,无依无凭,若高山之中也有地精之气,再设一座双棱双层塔于上,镇守山怪,吸纳地精,就可与万名塔两相呼应,使独凤县风水生发,氤氲聚积,独凤县就成为福寿宝地了。”

  在刘常身侧,有位路人,正好听到他的话,便驻足端详刘常。

  此人上身着蓝色制服,臂膀上贴有城管袖章,下身穿黑色西裤,脚蹬一双沾满灰尘的黑色尖头皮鞋,脸色较黑,瘦不拉几。他名叫王二狗,本是独凤县县城的无业游民,初中没毕业就在街头瞎混,平日与城中小混混拉帮结派,组成了一个叫彪强帮的小组织,取“嫖娼帮”之意,靠收取些保护费、组织卖淫嫖娼活动为生。不过这小子命好,有个舅舅是当地公安局的局长,辖有一块小区域,在这个小山城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官。王二狗混到二十五岁,突然良心发现,欲要弃恶从善,于是带上两瓶五粮液、一条红塔山上了舅舅家。舅舅名叫吴天良,父母取名时,想让他多点良心,懂点道理,所以才叫天良,他在当地管理治安极富成效,将区域内的一大帮混混全部控制住了,私底下为他牟利,同时又不让他们做出严重的刑事犯罪来,因此,该地虽有不正之风,但刑事犯罪率极低,他也年年被评上优秀公安局长,风光无限。不过当地人民背地里都叫他“无天良”。吴天良长得矮矮胖胖,挺着一个大啤酒肚,额头饱满,下巴浑圆,若在他脸上拧一把,非得挤出几斤油来不可。王二狗将来意一说,吴天良点头赞许,这娃终于长进了,他意味深长地说:“娃呀,古人讲‘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个道理你终于明白了。”这文化人讲话就是一套一套的,王二狗情不自禁地用崇拜的眼神俯视着吴天良。吴天良果然是个极重血缘关系的人,他将王二狗安插进了城管队,一年后又升为了队长。王二狗当年手下的几个小混混也鱼目混珠,套上城管制服,摇身一变也成了城管队员。在他们强有力的打击下,从此,当地街头再也看不到摆摊的、修鞋的、做些小活计的人了,城容城貌迅速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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