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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杀罗斯福_[美]大卫·L.罗宾斯【完结】(85)

  “耐心点儿,亲爱的。内心的狂躁和攻击欲是意料之中的。当然,还有恐惧感。不过还是集中注意力,问我一个问题吧。”

  莱梅克拼命咬紧牙关。大厅里的灯光刺得他眼睛都睁不开了。眉心全是汗。

  “你的雇主是谁?”

  “这个以后才能回答。重问一个。”

  “那个送请柬的女人是谁?”

  “她跟你毫无关系。相信我。还是问我从哪儿来的吧。”

  莱梅克又瞥了一眼她的包。他完全可以抢过来,赌一把,至少有四分之一的几率拿对针管。但现在还有八九分钟。在这段时间内他随时可以将她一枪毙命。而那只包依旧在那儿。况且朱蒂斯也说得没错:他确实想知道她的故事。

  “那你是从哪儿来的?”

  “这就对了。我来自一个美丽的小村庄。它就在穆特阿拉山脚下,名字叫萨哈卡,你也可以称之为刺客山庄。那是一个景色宜人的地方。有一挂一挂的葡萄、一丛一丛的玉米,有金雀花,有柽柳、橡树和胡桃树。晴天的时候,你可以看到远处的穆特阿拉山。”

  “这么说你是……”莱梅克说话有点含混不清了,他刻意清了清嗓子:“你是伊穆朗特人。”

  “对。我的祖先是“苏菲伊达”(意为:义侠),哈伊桑?里?巴萨的后代。我们祖辈在山谷里繁衍生息了好几百年。我的父亲是个赶骡人。我对他的印象就是那顶红色的钵罗钵帽子,还有他眉毛上白色的灰尘。我住在小溪边,在一间泥瓦屋里长大。当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我总是穿一条鲜红的裤子,脚踝那儿钉着好多亮闪闪的珠片。我给山羊、绵羊挤奶,再把它们做成酸酪。我还会把羊毛制成毯子,把粪肥拍成块儿,当燃料用。我们总是把拍好的粪肥码在屋顶上晾干。我的童年非常快乐。”

  莱梅克用拇指摩挲着扳机,以确认自己还控制着那把威尔湾德。他又一次把枪口推进朱蒂斯的肋骨之间,她却没有反应。

  “后来呢?”他问。

  “有一点你必须弄清楚,麦克。对女人来说,在伊穆朗特长大,就等于在枷锁里长大。一个穆伊斯林女孩应该是虔诚的,应该逆来顺受。可我一样都做不到。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国家。如果你不够强,或者你没有强有力的保护,你就无以生存。女人就是砦本,没有任何地位。结婚之前,我们就是任人宰割的绵羊。伊穆朗特有句古老的谚语是这么说的‘即使是大地,也会选择在未婚的人脚下颤抖。’因此女孩们还未成年,就都给嫁出去了。十岁那年,父亲也把我许给了一个有钱的地主。那人说他以前在村子里看到过我。”

  莱梅克的嘴里已经不再分泌唾液了。每一下呼吸都伴随着剧烈的疼痛。

  “你可以拒绝啊。”

  “真是美国式的思维。我以为你会有更好的回答呢。把眼光放宽点儿吧。在伊穆朗特,我们已经习惯被欺负了。征服、统治、奴化教育……不管是来自土什基尔人还是来自我们自己人的国王,我们都认了。历史教会了伊穆朗特人怎么顺风倒,怎么装疯卖傻。我父亲就曾经教过我:永远不要把你的内心世界表现到行动中去。你知道吗,在那个国家里,偷盗是一门艺术。而诡计多端则是我们的生存之道。十岁的时候,我就学会闭上嘴巴,让去哪儿就去哪儿。为此我的父亲得到了一大笔钱,并且他坚信,我去那儿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那是他在萨哈卡所无法提供给我的。至于我的母亲,在这件事上,她理所当然地没有发言权。我的新婚丈夫把我带到了纳兰黑德。事实证明,他还是非常善良的,并且有权有势,是那维勒巴国王的朋友。他对他所有的妻子和儿女都很好。我在美国念了书,学会了读书写字,还有舞蹈、绘画、缝纫什么的。我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抄写员,可以说一口流利的法语,还是重剑好手。”

  莱梅克吃力地看着朱蒂斯,但她乌木色的裙子还是渐渐模糊起来,仿佛就要融进周围的空气里了。舞厅里的音乐在他耳朵里如同鬼哭狼嚎。他不禁又一次把目光投向那只手提包,猜测着他成功的几率。

  “说完啊!”他粗声粗气地吼道。

  “难怪了。你都坐着等死了,我还在这里喋喋不休,真不体谅人。你是希望我现在闭嘴让你一枪把我杀了呢,还是让我讲完故事?”

  莱梅克突然想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发笑——虽然这看起来有点儿不太正常。但是他内心不断加重的恐惧感打消了这种奢望。

  他转过脸去,挑战似的说:“说完吧。”

  “我的丈夫渐渐对我不满起来。因为我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千依百顺,至少不是他当年在刺客山庄的小溪边追求的那种女孩。我称他为安嘎,而不是护班。就相当于叫他‘先生’而不是‘可以让我为之献身的人’。我不愿意总呆在闺阁里。我会去田地里溜达,有时候甚至会进城。他知道了就用笞杖打我。我每天早上都会站在墙头看骆驼商队离开纳兰黑德。我真的想跟他们一起走,因为我实在厌倦了做砦本。终于有一天,我下定决心离开我丈夫。”

  莱梅克吼道:“你杀了他?”

  朱蒂斯轻轻摸了摸他拿枪的胳膊,“看来我得快点儿了,亲爱的麦克。你已经越来越暴躁了。不,我没有杀他。他有很多收藏,包括一对古董匕首。趁他睡觉的时候,我把一只藏进他旁边的枕头里,另一只自己留着。不幸的是,它现在落在纽伯里波特的警方手里。我就这么逃离了安嘎,回到我父亲那里。但他毫不犹豫地把我赶了出去。他说我是一身白离开他家的,要回来唯一的途径就是一身黑。可我不能再一路赶回纳兰黑德,把我年老的丈夫杀了,好变成个寡妇呀。而且既然我连家人都不能信任,我还能信任谁呢。所以我就离开了伊穆朗特。我对那兰斯国家毫无眷念,因为他们对女人太苛刻了。是它让我们沦为了奴仆和乞丐。这也是为什么,在我开始杀手生涯之后,我用了朱蒂斯这个犹太女英雄的名字。目的就是要让自己不忘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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