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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关门之后(马修·斯卡德系列之六)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53)

  “有道理。”

  我们走到卡萨宾的车旁,坐了进去,又在附近兜了几圈。等红灯的时候,我告诉卡萨宾怎么回曼哈顿去。我们把账本拿回来了,钱虽然没了,但是现在总算还能活着讲这个故事,已经不错了。更好的是,我们还可以到基根的酒吧里共谋一醉。想到这里,大家的心情都变得好得多了,我也能想起回家的正确道路,而卡萨宾更是心领神会,一下子就把回家的路搞清楚了。

  在我们接近教堂的时候,我们见到前面有一小群人。有的人只有十几岁,有的人只穿了内衣裤,好像在等什么人。在不远的地方,我听到警笛声。

  我本来想叫卡萨宾直接把车开回家,第二天再回来开斯基普的车子。可是斯基普的车停在消防栓的旁边,可能会有点麻烦。卡萨宾把车停了下来——他一时之间还没法把群众跟警笛联想在一起——我跟斯基普下了车。马路对面一个秃头、啤酒肚的男子斜着眼瞧着我们。

  我走过去,问他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他想知道我是不是管区警员,我摇了摇头。

  “有人到教堂捣乱。”他说,“也许是孩子。我们现在看着出入口,警察就要来了。”

  “孩子?”我还特别强调了一下。

  他笑了。“我觉得我刚才比在地下室的时候还要紧张。”在我们把车开出几条街之后,斯基普说,“我手里拿了一个洗衣袋,还真有点像入室抢劫一样,更何况你腰间还有一把点四五呢。如果他们看到你那把枪,咱们就有好戏看了。”

  “我完全忘了我有把枪。”

  “送我们来的刚好是一批醉鬼,那些精明的警察一定不会视而不见的。”

  “只有基根喝醉了。”

  “你别忘了,他虽然醉了,但还是很精明。讲到喝酒——”我把那瓶威士忌从置物箱里拿了出来,把盖子扭开。他喝了好大的一口,然后把瓶子递给我。我们就这么传来传去,直到喝光为止。斯基普冒了一句:“去他妈的布鲁克林!”把酒瓶顺手往外一扔。我觉得他不该这么嚣张。我们的呼吸中有浓浓的酒气,身上有把没登记的手枪,而且我们也没办法解释我们为什么在这里。不过,这些话我忍住没说。

  “他们好像很老练,”斯基普说,“对伪装之类的事很有一套。他们为什么要把灯光打灭?”

  “拖延我们行动。”

  “我那时还以为他要开枪打我们呢。马修?”

  “干吗?”

  “你那时候为什么不开枪打他?”

  “你说他把枪口对准你的时候啊?如果我觉得他要开枪的话,我会动手的。我那时候不想轻举妄动。我开枪打他,他也会开枪打你。”

  “我说过在那之后,就是他把灯光打灭之后,你的枪口不是还指着他吗?说不定你一开枪就打到他了。”

  我想了一会儿才回答这个问题。我说:“你决定要破财消灾,免得他们把账本送到国税局去。如果我们在教堂里爆发枪战的话,你觉得你会落到怎么个下场?”

  “天哪,我倒没有想到这点。”

  “打中他也不见得能把钱拿回来啊,他可能早就把钱拿给守在后门的人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的脑筋好像根本没转。其实枪如果在我手上,我说不定会开枪,倒不是因为我觉得我可以一枪打中,而是现场那种气氛会让我扣扳机。”

  “坦白说,”我说,“谁也不知道在那种气氛里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在车子碰到第二个红灯时,我掏出我的笔记本开始画。斯基普问我在画什么。

  “耳朵。”我说。

  “画那个干嘛?”

  “我在警校的时候,有个教官教我们的。他说,人耳朵的形状其实有很大的差别,何况,很少有人会给耳朵美容,或是掩饰自己的耳朵,世上没有哪两个耳朵是一样的,所以我要在我忘记前把它们画下来。”

  “你记得他们耳朵的样子?”

  “哦,我只能记住重点特征。”

  “那就不同了。”他抽出一根烟,“我还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耳朵呢,假发不是盖住他们的耳朵了吗?我想是没有,否则你哪画得出耳朵的样子。不过,你总不可能像指纹一样在档案里找到耳朵的特征吧?”

  “我只想找个方法认出他们而已。”我说,“我说不定能认出他们的声音。我觉得今天晚上他们用的是真正的声音。至于他们的身高,其中一个大概是五英尺九英寸或十英寸的样子,另一个可能矮一点,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站在比较远的地方。”我看着我的笔记本,摇了摇头。“可是我记得哪个耳朵是谁的。我应该当场就记下来的,我的记性是越来越坏了。”

  “你觉得这很重要吗,马修?”

  “你说他们耳朵长什么样子吗?”一时之间我不知道他在问什么。“大概没什么要紧的吧,”我承认,“在调查中,有百分之九十的线索是一点用也没有的。其实有百分之九十九没有用——不过只要你功夫下得深,说不定真找得到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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