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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之先(马修·斯卡德系列之七)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4)

  “不过大部分都不会。”

  “大部分不会。”

  “我前两天看到市长上电视,他说我们不该给街上的人钱。他说他们半数都有毒瘾,只会拿那些钱去买毒品。”

  “对,而另外一半会把钱花在食物和找睡觉的地方上。”

  “他说本市会免费提供床和热食物给任何需要的人。”

  “我知道,这让你想不通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睡在街边,翻垃圾箱找东西吃。”

  “他也想严厉对付那些擦玻璃的人。知道吧?就是那些帮你擦汽车挡风玻璃的家伙,也不管玻璃脏不脏,擦完了就伸手跟你讨钱。他说他不喜欢那些家伙把街道弄成这样,难看。”

  “他是对的,”我说,“他们也都是身强体健的人。完全可以出去作奸犯科或袭击卖酒的杂货店,这样大家就看不到了。”

  “看来你不怎么支持市长。”

  “我想他还可以,”我说,“我想他的心脏就像颗葡萄干那么大,但或许这是一种必要条件,是市长工作的一部分。我尽量不去注意谁是市长,或者他说了些什么。我每天都送出几块钱,如此而已。对我没什么坏处,也帮不了别人太多忙。不过这就是我这阵子在做的事情。”

  “自讨苦吃的人可真够多。”

  的确,整个城市都可以看到他们,睡在公园里、地下道里、公车和火车的候车室里。有些有精神问题,有些有毒瘾,还有些只不过是在人生的赛跑中踏错一步,就再没有容身之处。没有住所就很难找到工作,很难在应征面谈时让自己保持体面,不过其中某些人“曾经”有过工作。纽约的公寓很难找,也很难负担得起,要付房租、管理费和中介公司的佣金,可能得花两千块以上才能住进一户公寓。就算你能保住一份工作,又怎能存得了那么多钱呢?

  “感谢上帝我有个地方住,”埃迪说,“你大概不会相信,那是我从小长大的公寓。往北走一个街区再左转穿过两个街区,靠第十大道那儿。那地方不是我最早住的地方。原来的地方已经消失了,整栋楼拆掉,盖了所新的高中。我们搬出那儿是在我,记不清楚了,九岁吧?一定是,因为那时候我三年级。你知道我坐过牢吗?”

  “三年级的时候,不会吧?”

  他笑了,“不是,坐牢是搬家几年之后。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我在绿天监狱的时候我老头死掉了,我出狱后又没有地方可待,于是就搬去跟我妈一起住。我不常在家,那儿只不过是让我放点衣服和东西,不过后来她生病了,我就留在那儿陪她,她死后我继续住着。四楼,有三个小房间,不过,马修,你知道,那是因为房租管制。一百二十二元七毛五一个月。城里比较像样的旅馆,他妈的,一个晚上就得付这么多钱。”

  而且,让人惊讶的是,那一带都开始高级起来了。地狱厨房百年来一直是个险恶、粗悍的区域,现在房地产掮客改口称此处为克林顿,而且把出租公寓改成共管公寓,每户卖六位数字的价格。我永远也想不明白穷人哪里去了,或者有钱人是从哪儿来的。

  他说:“美丽的夜色,不是吗?当然我们还来不及欣赏,就又会发现太冷了。有时候你会被热个半死,紧接着又忽然发现夏天怎么就过完了。夜里总是冷得特别快,呃?”

  “大家都这么说。”

  他三十好几了,五尺八或五尺九,瘦瘦的,皮肤苍白,黯淡的蓝色眼珠。他的头发是淡棕色,不过现在开始秃了,往后退的发际加上暴牙,让他看起来有点像兔子。

  就算我不知道他坐过牢,也能猜得到,虽然我无法解释为什么他看起来就是像个混混。或许是综合印象吧,虚张声势加上鬼鬼祟祟,那种态度表现在他的双肩和犹疑不定的眼神里。我不会说这些看起来很显眼,不过第一次在戒酒聚会注意到他,我就想着这家伙以前干过坏事,他看起来就像会走上歪路的那种人。

  他掏出一包香烟递给我一支,我摇摇头。他自己拿了一支,擦了火柴点烟,双手圈成筒状挡风。他喷出烟,然后把香烟夹在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瞧,“我应该戒掉这些小操蛋的坏习惯,”他说,“不喝酒却死于肺癌,机率有多大?”

  “你多久没喝酒了,埃迪?”

  “快七个月了。”

  “了不起。”

  “我参加聚会了,不过花了好阵子才停止喝酒。”

  “我也走过弯路。”

  “是吗?呃,我挣扎了一两个月,然后我想,我还可以抽大麻,因为,该死,大麻不是我的问题,酒精才是我的问题。不过我想在聚会里听到的那些事情,逐渐产生了影响,然后我也把大麻戒掉了。现在我已经快七个月是完全干干净净的了。”

  “好厉害。”

  “我想是吧。”

  “至于香烟,据说一口气想戒掉太多东西,不是个聪明的办法。”

  “我知道,我想等我老了再来戒吧。”他深深吸了一口,烟头烧得亮红。“我家就往这儿走,你确定不过去喝杯咖啡?”

  “不要了,不过我跟你一起走过第九大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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