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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之先(马修·斯卡德系列之七)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40)

  ①林白系首位驾驶飞机航越大西洋的美国飞行英雄,一九三二年他襁褓中的小儿子遭绑架杀害,成为一九三〇年代最轰动的罪案。事后数月凶嫌被捕并速审速决处死,但由于调査。审判过程疑点甚多,许多人相信凶手其实另有其人。

  “我想他还没老到能犯下那种年代久远的案子。他以前的生活我略有所知,只是不清楚细节。不过在过去一年中,他没再喝过酒。”

  “你是说他以前是酒鬼?”

  “可是他戒酒了。”

  “然后呢?”

  “我想知道他死的时候有没有碰酒。”

  “那有什么差别呢?”

  “这很难解释。”

  “我有个舅舅以前喝酒喝得很凶,他现在戒掉了,完全变了一个人。”

  “有时候会这样的。”

  “你以前简直不希望自己认得他,现在他可成了个良善公民,定期上教堂,有份正当职业,待人有礼。你的朋友看起来不像喝过酒,而且现场四周也没发现酒瓶。”

  “是没有,可是他也可能在别处喝过酒,也可能嗑了药。”

  “你是指海洛因一类的?”

  “我想有可能。”

  “我看不出任何迹象。不过毒品的种类多得超乎你的想象。”

  “任何毒品,”我说,“他们会做整套的验尸吧?”

  “一定会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呃,那你拿到验尸报告后,可以让我看看吗?”

  “只为了确定他死前有没有喝酒?”他叹了口气,“我瞎猜的。可是又有什么影响呢?难道有什么规定,禁止他死前破戒喝酒,不然就不让他葬在墓园里某个特定的好地方吗?”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办法解释。”

  “试试看。”

  “他没过过什么好日子,”我说,“死得也不风光。过去一年,他试着一天戒一次酒。刚开始很困难,对他来说一点也不轻松,可是他熬过去了。他从不曾有过什么成就,我只是想知道这件事他做到了没有。”

  “你电话号码给我,”贝拉米说,“等报告出来了,我会通知的。”

  我曾在格林威治村一个戒酒聚会中听一个澳大利亚人发言。“让我戒酒的不是我的脑袋,”他说,“我的脑袋只会给我惹麻烦。带着我戒酒的是我的脚,它们带我来参加聚会,而我的烂脑袋除了遵命之外别无选择。我拥有的,是一双聪明的脚。”

  我的脚带领我去葛洛根开放屋。我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想着埃迪·邓菲和保拉·赫尔德特克,没留意自己走到哪儿了,最后抬头一看,发现自己站在第十大道和第五十街的转角,葛洛根开放屋就在对面。

  埃迪曾经穿越马路以免经过那个地方,而我现在却穿过马路要进去。

  那儿并不时髦。进门左手边是个吧台,右边有几个暗色木头的火车座,中间放了几张桌子。老式的瓷砖地板,天花板是锡的,有些破烂了。

  顾客全是男人。两个老头坐在前方的火车座,安安静静地让他们的啤酒冒着气。后头隔两个座位是一个穿着滑雪毛衣的年轻人,正在看报纸。房间尽头的墙上有个射飞镖的靶子,有个穿T恤戴棒球帽的家伙自己在玩。

  吧台前头有两个人坐在电视前面,都没怎么专心看荧屏,两人中间有张空凳子。再里面一点,酒保正在看一份小型报纸,就是那种告诉你猫王和希特勒其实没死,以及洋芋片可以治疗癌症的小报。

  我走到吧台前,一只脚踏在铜栏杆上。酒保打量了我一眼才走过来。我点了可乐,他又打量了我一眼,蓝色的眼珠莫测高深,脸上没有表情。他有张窄窄的三角脸,很苍白,像是很久没晒过太阳似的。

  他拿个玻璃杯装了冰块;然后把可乐倒进去。我在吧台上放了十元,他收进收银机,敲了两下键盘,找了我八个一元和两个两毛五。我把零钱留在面前的吧台上,喝着我的可乐。

  电视上正在播埃尔罗伊·弗林和奥丽薇娅·德·哈维兰主演的老电影《山达的踪迹》。弗林扮演杰伯·斯图尔特,当时年轻得不像话的前总统罗纳德·里根饰演乔治·阿姆斯特朗·卡斯特。电影是黑白的,中间穿插着彩色的广告。

  我喝着可乐,看着电影。播广告时,我转身看看后头射飞镖的那个家伙。他脚尖抵着线,身体前倾得很厉害,我一直想着他会失去平衡,但显然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飞镖也都射中了靶子。

  我进去大概二十分钟后,一个穿着工作服的黑人进来,问德威特·克林顿高中在哪儿。酒保说他不知道。这不太可能。我可以告诉他,不过我没吭声。周围也没人说话。

  “应该是在这附近,”那个人说,“我有个快递要送去,客户给的地址不对。既然进来了我就喝杯啤酒。”

  “啤酒筒的机器出故障了,只压得出泡沫。”

  “瓶装啤酒也行。”

  “我们只有桶装的。”

  “坐火车座那家伙在喝瓶装啤酒。”

  “那一定是他自己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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