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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柜里的贼(雅贼系列之二)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26)

  我耸耸肩。“这个假设挺合理。总之,她的生命里有三个男人。”我拿起当天的《每日新闻》,用手指点了点我们刚才读的报道。法医说的话我原本就知道。“她被杀当晚有人和她亲热过。如果不是凶手,便另有其人。而那时还不算太晚,她应该还没烂醉,拖个陌生人回家。”

  “难说,伯尼。照克雷格的说法,她人尽可夫,这位弗兰奇看来不是太清楚。”

  “呃,克雷格有偏见。因为他得付赡养费。”

  “也是。你知道那三个男人是谁吗?”

  我点点头。“麻烦就在这里。我盘问弗兰奇有点棘手,因为不能让她看出我对这事有兴趣,否则她会追问原因。后来夜色越来越深,我也醉了,没有好好扮演完检察官的角色。再说我也不能确定弗兰奇对克里斯特尔的男朋友到底知道多少。我估计有两个已婚。”

  “现在谁不是呢?”

  “真的?我还以为人人都离婚呢。不过克里斯特尔的三个男朋友中有两个已婚。”包括,我在她的衣柜里奄奄一息时和她滚在一起的那个,那人还得赶回家见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女人。“他们其中一个是律师。弗兰奇提到他时,叫他法律猎犬还是史努比。我想他的名字也许叫约翰尼。”

  “也许?”

  “嗯哼。弗兰奇有两次提到他时都模仿爱德·麦克马洪说‘现在——是约翰尼上场!’①所以我想他叫这个名字。”

  ①麦克马洪是美国主持人约翰尼·卡尔森的老牌节目《今夜秀》里的喜剧搭档,通常节目一开始都是由麦克马洪大声说出这句台词,引出卡尔森上场。

  “名叫约翰尼的已婚律师。”

  “没错。”

  “这下范围小多了。”

  “可不是嘛。第二个已婚男朋友容易查一些。这人是个画家,叫格拉堡。”

  “这是他的姓?”

  “可能吧。我想应该有个名字搭配。除非他太有艺术气质,标新立异地省略了名字。弗兰奇讲到格拉堡时挺模糊的。”

  “在我听来,她好像讲什么都挺模糊的。”

  “呃,没错。我估计她从来没见过格拉堡。至少我的印象如此。法律猎犬她倒是经常看到,因为克里斯特尔习惯和他一起在酒吧喝酒。弗兰奇好像觉得他挺逗的,不过我不知道她是笑他,还是和他一起笑。可我有个感觉,她知道的关于格拉堡的事都是从克里斯特尔那里听来的,而这加起来恐怕也没多少。”

  “第三个男人呢?”

  “这也容易。也许是因为他未婚,至少我觉得他没有结婚,他没什么要隐藏的。总之弗兰奇认识他。他名叫秃比,在蜘蛛酒吧当酒保。我昨晚也去过那里。”

  “那你碰到他了?”

  “没有。我们上那儿找他,可是他和劳埃德换了班。”

  “劳埃德是谁?”

  “昨晚在蜘蛛酒吧当酒保的家伙。我跟你说,他调酒还真有一套。秃比姓什么我不知道,不过真要说起来,弗兰奇和其他人姓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昨晚碰到的那些人没一个有姓氏的。但我想要找秃比应该不难——只要他没辞职。”

  “奇怪,他昨晚怎么没上班?”

  “这倒问住我了。我看当酒保的大概一天到晚都习惯跟别人换班。也许有个什么电视节目秃比不想错过,也许他连夜把蜘蛛酒吧T恤制服上克里斯特尔的血洗掉了。开玩笑,因为那上面根本没有血。”

  “你怎么知道,伯尼?”

  聪明。“她被刺中的是心脏,”我说,“不会流太多的血。”

  “哦。”

  “总之我们现在只有这些信息,”我把谈话内容转回正题,“法律猎犬,艺术家格拉堡,还有酒保秃比。我想我们目前得专心对付这三个人。”

  “怎么对付?”

  “呃,我们可以查他们的身份。就从这里开始。”

  “然后呢?”

  然后我就会知道珠宝在谁手上,但这话不能告诉吉莉安。关于我那个装满被窃两回的宝物的超级亮皮公事箱,她什么都不知道,而克里斯特尔送死时B.G.罗登巴尔就在现场,她也不知道。

  “然后,”我说,“我们就会知道他们之中是否有人有理由杀死克里斯特尔,谁跟克雷格有关系,毕竟凶手应该不是因为附近的五金行标枪卖完了,就碰巧拿了把牙科手术刀去行凶。要是最终发现格拉堡有副克雷格帮他装上的牙套,或者——天哪,今天我真够笨的。你看到的是我的最糟状态,吉莉安。昨晚喝醉了,今天早上还很难受。但我发誓我真的还有脑子,虽然不大,多年来却也发挥过不小的作用。”

  “你在说什么啊?”

  “你的档案。呃,事实上是克雷格的档案。秃比、格拉堡和法律猎犬。克雷格对看过的病人全都留有记录,对吧?格拉堡要是找他看过病,那就容易了——除非弗兰奇弄错了他的姓氏。秃比嘛,我们得先查出他的本名,不然会难办些。但要查应该不难,然后你就可以看看他和克雷格有没有关系。至于律师约翰尼,呃,倒是个问题。我看你们的病人恐怕不会按职业分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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