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追魂37天_藏月【完结】(60)

  “嘘!嘘!不会的,不会的!”秋雨把王一抱在怀里,努力的安慰她。“王一,你想不想活?”等到王一的情绪稍微好了一点后,秋雨坚定的问王一。

  王一抬起头,眼睛正好撞上秋雨那坚定的眼神,王一瞬间从秋雨的眼睛里看到了强烈的求生欲望和坚定活下去的信念,王一狠狠的点了点头,“想!”

  “那好,我们现在分头行动。我要你赶紧打扮起来,画个精致的妆去找海龙,监视他的一举一动。但注意要与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而我,要去找那个幕后的真凶!如果我今天晚上还没有回来,王一,给林奇打个电话,告诉他凶手是天梦!”

  “天梦?我的天啊!你怀疑是天梦?”

  “现在一切都只是怀疑,别说那么多了,我们开始吧。”

  秋雨用力的拍了拍王一的肩膀,然后两个姑娘来了一个热烈的法式拥抱,那场面像极了生离死别。

  “我们用电话随时保持联系!”秋雨撂下这句话,转身走了。屋子里就剩下胆战心惊的王一。王一也没多想,马上梳头、化妆、换衣服,不一会,镜子里就出现了一个精明、干练,气质不俗的短发女孩子。这几天来,王一终于悟明白一个道理:横竖都是死,不如豁出去了。

  秋雨在去精神病医院的路上给林奇打了一个电话,不为别的,就想听听他的声音。听筒那边林奇的声音听起来很憔悴、很低沉,秋雨知道林奇一定是忙磨电道连环杀人案的事情这么多天一直没有休息好,所以秋雨很心疼。秋雨嘱咐了一些要注意休息、无论多忙都不要不吃早饭等等之类的平时不说的体贴话,弄的林奇莫名其妙。

  “秋雨,你还好吧?你真的没事儿吗?”

  “我没事,林奇。好了,不说了,我要去看一个同学,拜拜。”

  秋雨挂断电话的同时,眼泪不争气的流了出来。不知道为什么,秋雨总觉得她这次会失去林奇,自己会死掉。

  秋雨第二次站在春城精神病医院门口的时候,她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这门里边的人才是正常的,而门外的自己更像是一个疯子。秋雨没有去医院的主楼,而是依据上次来的记忆直接到了天梦住的那个小楼。秋雨离天梦越近,她就越紧张,整个心都悬起来了。但当秋雨看到小楼的楼下停着的两辆警车,她的心立刻舒缓了。看来警察也把天梦列为嫌疑对象了,这一点证明她的推测还是有道理的。

  秋雨这次没有到医生办公室去找天梦的主治疗医生魏医生,而是径直去了天梦的病房,因为她不想有人妨碍她对天梦的调查。就在秋雨马上成功的溜入天梦的病房时,一个声音从背后制止了她。

  “什么人?你找谁?”

  秋雨知道自己没办法再硬闯了,极不情愿的转过头,原来组织她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魏医生。

  “魏医生吧?你不记得我了?上次我来过的。我过两天就要回东北了,临走前想看看我的同学天梦。”

  “哦,我记得你,上次和一个警察来的对吧?”

  “对!让我进去吧!”

  “今天恐怕不行,天梦最近的情绪很不好,如果受到外界的刺激随时有自伤或伤害别人的行为,所以我们医院决定从今天开始对天梦进行封闭式的治疗,谢绝任何人接触病人以免造成伤害。”

  这个该死的魏医生,年纪轻轻偏偏学老学究说话的口气,那么死板、公式化,一点人情味儿都没有!无论秋雨怎么求他,他就是黑着一张包公脸千个不准,万个不依。几个回合下来,秋雨终于认输了!看来她今天要想见天梦是没门了,秋雨在心里诅咒了一句就灰溜溜的离开了。秋雨一想到今天做的这个无用功,这个气啊!小脸憋的通红,两个腮帮子气的鼓鼓的。

  “秋雨!秋雨!”

  秋雨听到有人叫她,猛的回头,声音是从这栋旧楼的楼上传出来的。

  “天梦?天梦,你还好吧?”一听是天梦叫自己,秋雨马上跑到离天梦病房最近的窗户底下。

  “秋雨,救救我,救救我!”

  “天梦,你怎么了?让我怎么救你?”听到天梦让自己救她,秋雨一时间有点懵。不过秋雨看天梦的状态实在好的跟好人一样,没什么疯子的异常举动,跟第一次见她真是判若两人。

  “带我离开这里,我没病!我没病!我……”

  天梦还没说完就被人强行带离了窗口,秋雨只听到天梦挣扎时发出的喊声,但这声音也渐渐微弱了。秋雨想天梦一定是被人注射了什么镇定剂之类的东西。过了几分钟,有一个穿白大褂的男人走到窗台前来关窗户,秋雨一眼就认出来他就是刚才阻止她见天梦的魏医生,魏医生显然也看见了秋雨,他忽然把实指放在嘴边冲秋雨做嘘的动作,然后飞快的用手掌在自己的脖子上划了一下,留下一个狡黠的笑,最终拉上窗帘挡住了秋雨的视线。

  秋雨明白那个魏医生的手势,是让自己对今天看到的、听到的事情闭嘴,否则就杀自己灭口。秋雨意识到天梦的境地很危险,天梦在她的心里就这样从敌人变成了秋雨想要拯救的人,因为她实在忘不了天梦求救时的那种眼神,渴求、期盼的可怜眼神。

  “秋雨!发什么愣呢?”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