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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凶邻_既晴【完结】(35)

  “我知道。那么,许卿怡和高家薇,她们的火灾事件又被警方归类成什么原因?”

  “许卿怡因为在前一个晚上吃过火锅,所以这场火灾被判定为用火意外。至于高家薇……则是另一种用火意外。”

  “另一种用火意外?”

  “高家薇是一个健身器材公司的业务员。未婚、独居的她,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虽然业绩平平,但没有忧郁症、没有吃火锅,也没有男朋友。

  “处于青春的尾端、经济能力自给自足的台北女人,会把薪水全部用来宠爱自己。根据结案报告指出,警方在高家薇的住处找到一些精油烛台,似乎有使用过的迹象,但是无法判定是不是当晚也使用过。这场火灾,最后在没有其他火源的情况下,只好将事故归咎于这些烛台。”

  “精油烛台的微弱火苗,也能够引起火灾吗?”

  “你要知道,即便是静电火花,都可以引起加油站爆炸。”

  “了解。那遗留在现场的吊人索呢?”

  “辜明卉的情形,你应该很清楚。”吕益强以和缓的语气说明,“侦办此案的警员认为,她同时使用了多种器具试图自杀;许卿怡房内的吊人索,则是被误以为是前卫艺术品。

  “至于高家薇嘛……你知道她卖健身器材。她自己也使用公司的产品。在她房内的吊人索,和其他两人的样式不同──那好像是一种健身用的松紧带。之所以挂在那个地方,可能是用于扶握,锻炼手脚肌肉。所以,完全没人去怀疑。”

  “这样喔……”我不置可否,“还真有道理!”

  “张钧见,我知道你心里的想法。处理这些案子的警员,或许真的草率了点。”吕益强依序合上那些文件,“总之,当时会有意外和自杀的结案方式,对警方而言,是比较合乎现实的。毕竟台丶湾从来没有发生过人体自燃案,是真正的火灾还是人体自燃,依据过去的办案经验,也不太会去分辨的。”

  “那么,既然三桩案件都能够找得到火源,也全都结案了。”我倾身向前,“市警局为何受理这些案子?就算受理了,吕益强,你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什么意思?”

  “我记得只有在发生重大刑案的场合,才看得到你的影子。”

  “我可不是专办重案的刑警哦。”吕益强刻意轻描淡写,但没什么说服力。“事实上,若非李英齐提出的证据令人讶异,我们也不会重新检讨人体自燃的可能性,翻出这些旧案。”

  “人体自燃的可能性?”

  “相信你一定很清楚,人体自燃现象有过许多猜测。譬如体内浓度过高的酒精,以及易燃的衣物等。我对这个并没有什么研究,接下来我所说的,都是李英齐的看法──不过,我要特别强调,基本上警方同意了他的看法。虽然这是结论,不过我还是先说。

  “首先,由于从表面上看来,三个案件都不属于刑案范围,警方并没有特意深入去搜寻他杀的线索,所以,才会漏失了储存于那些电脑中的怪异影像。这是市警局决定要接手的第一个理由。

  “相信你也看过了,那份影像文件确实很奇怪。不过,根据李英齐的研判,上吊而亡的女人,在最后几秒钟突然复活的过程,似乎是撷取前面的影像资料,予以重组制成的。

  “也就是说,女子确实上吊自杀,也确实死了。而站回坐丶台的连续动作,极可能是一张一张仔细剪辑出来的,小心接在影像最后的,跟灵异影像毫无关系。女子目光凶恶地瞪视,给观赏影像的人不寒而栗的恐惧,也是影像处理的效果。不过,就算是剪接的,前半段的上吊自杀,我们仍然不能等闲视之,这明显藏有犯罪的企图。”

  “你是指……见死不救吗?”

  吕益强点点头,“是的。在刑法上有所谓的遗弃致死罪。拍摄这段影像的人,非但没有抢救眼前的生命,还刻意录下她死亡的过程,并且做了影像处理,在网络上传播,用来恐吓他人。

  “况且,如果这名上吊的女子是受到胁迫、服用迷丶药后才自杀的,这名拍摄者更犯了加工致死罪!”

  “原来如此。”

  “只是,警方目前仍对这名女子的身份、来历和自杀动机毫无头绪,也不晓得这份影像文件是谁拍的、从哪里来的。”吕益强的食指轻弹桌面,“从三名被害者的相互关系,设法找出线索,是惟一可行的办案方向。

  “根据现有的资料显示,许卿怡是二十二岁的大学生,住在士林;高家薇是三十三岁的上班族,住在公馆;辜明卉是十七岁的五专生,和家人住在天母。除了三个人都是女性之外,个人背景没什么共通点。

  “不过,所谓的地缘关系、生活圈这一类的名词,都是传统刑案的用语,在网络时代来临之后,这些都变成过去式了。透过网络,原本完全陌生的两个人,却会因为一只狗、一部电影或一位明星而有了互动。然而,这个共通点,很可能只是占据两人生活中极小的部分,连家人、亲友都不太清楚。

  “警方办案,主要的方向就是人际关系,破案则需要动机。假使有一种人际关系,是私密到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知情,而其中一人杀了另一人,这样一定会变成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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