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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案追凶_葛寒灯【完结】(73)

  “但他们想要的只不过是钱而已,”郑婵玉皱着眉头说,“抢了钱之后,走人便是了。可为什么······”

  “毫无疑问,”刘牧师打断她的话,“我们尊敬的汤先生在此过程中进行了反抗。”

  “呃,我想是的······”张桂明面带遗憾地说道,“实际上这正是美国警方给我们的答复。”

  “答复?我不需要!我只需要他们尽快查清楚那些歹徒把我先生怎么样了!哪怕能找到他的尸体······”郑婵玉紧闭了一下眼睛,一滴眼泪滚落下她白皙的脸颊。“我只希望他死前不要受太多的苦。”

  哀悼仪式随后便有条不紊的展开了,刘牧师先是带领着教堂里的众人做了一个简单的祷告,随后又朗读了有关汤永豪的生平和信仰历程。最后众人又一起唱了几首赞美诗,悼念仪式宣告结束。张桂明在整个哀悼仪式开始之前,一直注意着一个人的动向——她得力的台湾部下李仁庭。李仁庭是在张桂明的安排下不请自来的,但在这种庄严肃穆的场合,他的出现并没有让人觉得突兀。实际上,众人只把他当作汤家的一房远亲罢了。

  其中最高兴的要数刘太太,他向来喜欢与年轻人交谈,尤其是当这个年轻人不仅长相出众而且嘴巴特甜的时候,她甚至愿意把自己银行卡的密码告诉他。今天她便遇到了这样一个年轻人。李仁庭不仅拥有气宇轩昂的相貌,恭维的话语更是让她怀疑自己是否真的仍处于“徐娘半老”的年龄阶段,因为这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一开始就称呼自己“这位漂亮的女士”,而非像那些自认为有礼貌的人那样称呼自己“阿姨”甚至“奶奶”!她很愉快的接受了他对自己关于“汤永豪先生失踪一事看法”的询问。不到三分钟,她便把自己的所见、所闻以及与之相关的疑惑都说了出来。这显然让李仁庭大感满意,最后他又对刘太太充满睿智而辞藻华美的叙述作了夸张而不是分寸的赞扬。

  张建是汤永豪的私人律师兼高中好友,对于汤永豪的莫名失踪他更是感到有些不可思议。汤永豪旗下的公司绝无逃税漏税的犯罪行为,更何况他为人正派甚至有些古板,更不可能因为美色或者其他的诱惑而放弃对事业的追求。事到如今,他已经预感到自己的好友极有可能遭遇不测了。尤其是上星期,郑婵玉向他咨询离婚事宜的时候,他的这种预感变得更加强烈了。

  郑婵玉说自己是经过慎重考虑后作出这一决定的,理由是她感到自己遭受了丈夫的遗弃。张建告诉她,离婚显然是不利于她的,她会为此损失以大笔遗产——汤永豪个人的全部遗产与一笔丰厚的人寿保险金。最终,这女人放弃了这一愚蠢的决定。她认为,总的来说,离婚可能破坏她苦心营造起来的完美形象——一位苦命而贞洁的寡妇。更可怕的是,这对于她物质现状的改善毫无益处。

  第七章 寡居的生活

  “真是太爽了!”王峰兴奋地大喊大叫着,他穿着一件花色的短袖沙滩装,上衣敞开着,露出他微凸的锁骨和一小部分结实健朗的胸膛。一根纯金的帝王项链懒散的系在他脖子上,他此时正坐在阳光有些荼毒的沙滩上,将双脚舒服的浸在天蓝色的海水中——他不是在某一处靠海的旅游景点度假,而是身在自己豪华的家中。这个景色优美的海滩连同他身后那栋价格不菲的豪华别墅,位于G市南沙经济开发区的滨海花园,是郑婵玉买下送给他的。更确切地说,这是两个人精心挑选的用以共享鱼水之欢的爱巢。

  自从汤永豪失踪以后,郑婵玉顺理成章的成为汤氏集团旗下所有公司的合法拥有者。这要得益于汤永豪当初的一个自作聪明的决定,出于避税的目的,他旗下所有公司都是以他和妻子共有的名义注册的。因此,凡是公司出具的发票或者合同上只需他俩其中之一的签名即可生效。这便意味着郑婵玉完全有权处理整个公司,不过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汤永豪只有失踪满四年之后,身为妻子也是唯一法定继承人的郑婵玉才能进入相应的程序宣布她的丈夫已经死亡,从而继承属于丈夫的那一半财产。在此之前,汤永豪公司每年所获的利润将有一半被冻结,目的是以防汤永豪的突然出现。对此,郑婵玉表示自己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她的那一半价值达数十亿的财产就足够她和她亲爱的王峰——一个完美的情人,痛快地享用好几辈子!

  但事情并非完全的一帆风顺,关键在于郑婵玉的丈夫汤永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一重要的缺憾严重的限制了两人的行动自由,甚至两人的过密交往还招惹来了某些“别有用心”者的一片质疑。汤永豪失踪前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就在其中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汤永豪的保单价值两亿元,这笔钱也要在汤永豪在法律上被宣告死亡后才能由郑婵玉作为法定受益人继承。但保险公司可不是坐等着付人钱财的慈善家,汤永豪价值不菲的保单在当地那些善良人的眼中或许只代表着一种幸运或一笔横财,毕竟,在与郑婵玉结婚之前他便买好了这份完全出于安慰性质的保险,可五年过后,这份价值不菲的保单竟在郑婵玉身上得到了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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