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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城外传:影子瀑布_[美]赛门·葛林【完结】(115)

  幸存的英雄改变战斗模式,以游击战对抗入侵部队,自暗处突击,打完立刻闪人。他们成功出击几次,却不足以减缓入侵部队的推进速度。没有特殊能力的英雄在冲突外围组队出击,尽其所能地解救无辜群众,带他们前往安全地点,至少是他们认为安全的地点。

  苟德再度停下脚步,察看四周,凝神倾听。不远处有火焰燃烧的声响,不过此外没有任何入侵者的踪迹。要嘛就是入侵者认定这里没有占领的价值;不然就是对方兵力过于分散,没有能力防守所有街道。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街上一定会有巡逻部队,而他最好在巡逻部队发现之前带领大家离开大街。他重重喘息,想要将疲惫的感觉逼出体外。对于这个年纪的人来说,他的体魄十分壮健,但是眼睁睁看着这么多人死去却让他感到极度无力。他觉得年老力衰,但却不能让这种感觉拖垮自己,当有人还需要他的帮助时绝对不能。

  他回头看向跟随的人们,发现他们都满怀希望地看着自己。二十三名男女,一整条街仅存的活口。他们失去了曾经拥有及在乎的一切,如今将希望寄托在他和其他三名超级英雄的身上,期待他们解决一切,将自己带往安全的场所,就和他们在漫画里面表现的一样。苟德很明白现实与漫画的不同,但是他并没有破坏他们的希望。那样做太残忍了。

  他将目光移到其他英雄身上,微微笑了一笑。平常他绝对不会跟这些人为伍,但是形势所逼,由不得他选择。血红爪牙是东方大坏蛋,来自这种坏蛋还没退流行的年代。他起码九十岁了,看起来比苟德老很多,但是依然有能力精准地发射毒镖。他不在乎圣战军的残暴手段,但是他们随意毁坏建筑的行为却让他燃起一股数十年不曾感受到的怒意。他换上了传统护甲,走出他的餐馆,带着著名的毒镖枪独自出门阻止入侵部队。

  第二个伙伴是复仇小姐。她在七〇年代晚期拥有一段昙花一现的职业生涯。当时世界流行尝试所有新鲜的事物,只可惜她从来不曾成为主流。复仇小姐其实是个变装癖;一个穿着女性英雄装打击犯罪的男人。这件事情本来应该是个秘密,但是影子瀑布是个藏不住秘密的地方。她擅长近距离搏斗,可惜在坦克车和自动武器前就没有多大用处了。

  唯一看起来状况良好的只有越南队长,一个为了帮越战找回一点颜面而创作出来的超级爱国英雄。他不曾大红大紫,根本是一场销售灾难。他在这场侵略事件中表现得很好,对他而言就像是回家了一样。此刻他正为苟德说他喜欢汽油胶化剂的味道而生气。

  苟德打量着街头跟街尾两个方向。趁着四周没有动静,应该要带大家尽快离开这里。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怀疑那些入侵者究竟是些什么家伙了。他知道对方的名称——十字圣战军。但是除了卡拉汉神父的解释之外,他对这些家伙一无所知。入侵者似乎不属于特定的人种或是国家。他们没有旗帜,没有表露身分的制服,只是一群拿着枪炮的士兵。他们没有宣告自己身分,也没有说明这次入侵的意图。他们单纯的就是入侵影子瀑布,取得控制权,射杀任何胆敢抱怨的人。有时候他们将反抗者吊死在路灯上,任由尸首随风摇摆,藉以警告其他试图反抗之人。不管他们是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总之都是专业的士兵,而截至目前为止,影子瀑布都没有能力阻止他们的入侵。

  下条街口突然传来一阵尖叫。苟德指示其他人待在原地,蹑手蹑脚地走到转角,探头看了看外面的情况。只见两名士兵将一名青少女堵在一栋建筑的门口,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拉扯少女的衣衫。她哭哭啼啼,大声讨饶,但是这样做却只有提高他们的兴致。苟德心想自己应该假装无视,带着跟随自己的人们离开。他必须对那些人负责,不能随便跑出去扮演英雄救美。但是他没有办法对任何求救声充耳不闻。他一辈子都在保护弱小,惩奸除恶。他的天性就是如此。他乃是行动派硬汉,神秘复仇者,这些称号绝对不是浪得虚名。

  再说,眼前只有两个浑球而已。他有能力解决他们,拯救女孩,然后在被人发现之前逃离现场。他转过街角,无声无息地向前迈进,没过多久已然来到两名士兵背后。他不能开枪,枪声会引来注意。其中一名士兵听到动静,开始向后转来。苟德使尽全力对准对方耳朵上狠狠捶上一拳。士兵脑袋一转,倒地之前已然失去意识。没有什么比在手套里多戴一个铜制指节套更能提升优势了。另外一名士兵出手拔枪,不过被他一脚踢飞。他皱起眉头,找回重心,显然身体的柔软度已经大不如前。士兵摆开空手道的架式踢出一脚,他本能地出手挡下攻击。知道这些反射动作依然健在的感觉真好。

  他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当场将对方毒打一顿。他力道沉重、动作迅捷,曾经受过的训练跟经验都不是该名士兵能够望其项背。士兵同时还缺乏苟德心中的那股怒气,冰冷无比的强大怒气。空气中溅满血花,没有一滴属于苟德所有。终于有机会痛扁入侵者的感觉实在太好了,他一直到发现自己享受过头了才终于停手。他任由不醒人事的士兵摔倒在地,走上前去安抚哽咽不已的女孩。她像个孩子似地紧抱着他,在英雄装里寻找迫切需要的慰藉。小孩都相信英雄。

  他听见士兵接近的声响,急忙推着女孩朝向自己人所在的街角奔去。女孩不愿意放开他,他必须用力去推才能强迫她前进。这时她也听见吉普车的声响,终于转过身去拔腿逃跑。苟德站在原地不动。他不可能跑得比吉普车快,但是应该有能力拖延时间,好让女孩抵达其他人那里,然后一起逃生。他可以晚点再和他们会合。他自腰间的枪套拔出手枪。这把枪已经过时了,威力无法与现代武器相提并论,但是由于他跟这把枪一同出生入死多年,所以从来没想过要换枪。这把枪很准、很可靠,他对任何手枪的要求也不过就是这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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