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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强尼_[日]东山彰良【完结】(33)

  生死仅在一线之间,波波的五官功能比我强大。我一边瞪着那只臭狗,一边将身子缩到废弃的汽车底下。该死,离开人类的城市太久以至于脑子都发昏了。

  “想来的话就来吧,混蛋!”我连珠炮似的咒骂,“你要是吃得到我强尼兔就放马试试!”

  狗吃兔子,这就像我们兔子吃胡萝卜一样天经地义。然而,此刻的情形却有些不同。那只狗只是一个劲地眨巴着他那满是眼屎的眼睛,丝毫都没有想要钻到车底下来。

  “啊,如果我再年轻二十岁的话……”我听见狗沙哑的声音,

  “放心吧。兔子对消化不好,而且我的牙齿也咬不动了。”

  “撒谎,你这老婊子!你是想让我放松警惕好一口咬住我的脑袋吧。”

  “老婊子?咦?是这么说的吗?虽然说我是被人叫过母狗啦。”那狗呼呼地笑着,“老婊子!真不错,我喜欢。那么,你呢?是什么?”

  “侦探啦白痴,你这个蠢货。”

  “哇!好棒哦。”

  “……”

  “我可是歌手哦,你知道蓝调吗?”

  我摇头:“我只知道意大利民谣。”

  狗清了清嗓子,准备一展歌喉。

  我老公是个泼皮

  哦哦,我老公是个泼皮

  喝空了家底,还对我用暴力~

  “怎么样?”

  “唱得真好,大婶。”

  “我年轻时这歌到处都流行的。布兰德·莱蒙‘琼斯(BlindLemon Jefferson是美国著名盲人蓝调歌手,死于芝加哥的暴风雪中。而Blind Mr.Jopes则是英国摇滚乐队,仅成立两年便解散。此处疑向两者致敬。)在下雪天散步的时候去世时,我一直都守在他的身边。刚才那首歌,就是他最后一次为我唱的。”

  “哦?”

  “我是艾塔,你呢?”

  “花当似樱,男如强尼。”我伸出手,“刚才对你吼真不好意思。”

  “欢迎你来到这个垃圾坑,强尼。”

  艾塔用舌头舔着我的手,这冰冷的舌头证明了她并没有说谎。

  “那么,你一只兔子在这里做什么?我不认为这里有母兔子。”

  “我在找这个家伙。”我把照片给她看,“名字叫埃文。凡伦塔因。”

  “这么说,你真的是侦探?”

  “货真价实。”

  “我知道这个人哦。”

  “真的?”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账。”艾塔说着伸出前脚,只见她的脚弯得像个钩子,“一直都这个样子,这就是以前被埃文‘凡伦塔因那家伙弄的。”

  “这太过分了。不过,和我想的一样,这个叫凡伦塔因的果然是连狗都不如……啊,不不……总之我看了这个照片就知道这家伙是个混账。欺负弱小的人就是败犬……啊,不不……就是人渣。这种家伙碰到比他厉害的人就会像只狗一样摇尾巴……啊,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

  “但是,他现在已经不住在这里了。”

  “白人们很早以前就搬离这里了。”艾塔说着把鼻子抽离车底,“跟我来,侦探先生。”

  “等等。”我慌忙追在她身后,“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但是她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哼着刚才那首蓝调歌曲。

  我老公是个混账

  哦哦,我老公是个混账

  喂,请你给我带一把枪~

  我和艾塔从一个隐蔽处走到又一个隐蔽处。

  我们在白天的时候乖乖躲着,只有在入夜了才移动。加上艾塔年事已高,稍微走几步路就伸着舌头呼呼喘气,而我则是稍有动静就立刻停住脚步——救护车的警报声、汽车喇叭声、突如其来的笑声、穿过高架的轨道列车。所以,我们真的是一点一点、一点一点地慢慢前进。

  我们在步行,我有我的理由,艾塔有艾塔的理由。当在附近听到枪响时,我又被吓得僵在原地。只见一个黑人少年倒在黏糊糊的柏油路上,身旁围绕着他的同伴,他们默默无言地伫立着,像被黑夜渐渐碾过。排水沟还有垃圾桶里有几只老鼠,他们的眼睛全都盯着少年的血。就在这时,艾塔对我唱起了歌。我就像被她的蓝调歌曲牵住了手,再度迈开了步伐。

  在这出奇宽广的城市一角,遍洒着小人物的安魂曲。

  从一开始的黑人地区出发,我这只兔子被老狗艾塔带领着走了整整两天,才到了目前所在的地方。外观相同的房子一栋一栋地沿着种植着橡树的林荫道整齐排列,橡树上栖息着许多松鼠。

  我回忆起特里所说的话,期待在我心中渐渐膨胀。于是,在到达的那晚,我就立刻找了一只松鼠问话——知不知道很久以前有一户人家在窗边养过一只兔子,他的主人是埃文·凡伦塔因,喏,这就是他的照片。在回答我之前,这只松鼠就因为遭受到其他松鼠的突然袭击而逃到树上去了。接下去的一只也是这样。再下一只还是这样。当我们终于找到这户人家时,已经在这条林荫道上来回走两遍了。松鼠们真的是彼此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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