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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火大地_西村寿行【完结】(21)

即使千辛万苦后到了圣保罗,等待着他俩的仍是困难:住哪儿?吃什么?都得找到工作后才有着落呀!

带着年幼的弟弟东奔西跑找工作的狼狈相,三郎一想到就绝望。但必须去突破它。

三郎梦寐以求的,是用两人的忘我劳动所得去开一家运输公司,还要为父母报仇。

“去圣保罗吗?”

平田的话音落向流水。

大叔的救命之恩,我们决不会忘记。”

“你说想当一名汽车修理工?”

“是的。”

“凭你的力气,也许能成功。那好,拼命干吧,开一家圣保罗第一流的运输公司!”

“一定好好干。可是,大叔,您怎么呆在密林里呢?……”

三郎想知道其中的原因。

“我吗?我是逃到这儿来的。”

平田捋着胡须。

“逃……”

三郎望着平田。平田笑了。

“女人啊,我把手伸向巴西人的老婆。总之,唉!女人啊,她叫塔尔西娜,可是那女人的丈夫不肯罢休。”

平田的目光停留在远方。

“你就跑了!”

“是呀。哎,同巴西女人睡觉,被发现了。在这个国家,妻子被人拐走,丈夫是要动刀动枪的,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找他算帐。把人杀了,大多不算犯罪。和姑娘通奸也不行啊,夺了人家的处女,她的父兄会提着手枪找上门来——多半是扭送警察署,在署长面前强迫答应同她成婚;但有一条件,男女必须是单身汉。你呀,要当心啊!”

巴西的刑法在变。

置人于死命者,即使在七十二小时(三日)内向警察自首,也不减罪。

若要照字面理解,有些事就讲不通。比如,杀人者去自首,往往当场被警官枪杀。脾气暴躁是巴西人的性格,而警官不问青红皂白便动私刑,把仇恨一股脑儿倾泻在对方身上……。

但是,巴西又普认复仇,因而杀死跟妻子通奸的男人是家常便饭,很少判为犯罪。杀死诱奸处女的男人也不犯法。妻子杀死跟丈夫通奸的女人也不问罪。

虽然不犯法,但去自首时又往往被警官枪杀。刑法就是这样规定的。所以实际上等于暗示:你如果杀了人,就逃跑。

交通事故也同样如此,大凡轧死了人就逃跑。自首,最好到别的州去,因为不是本州发生的事件,那里的警官不会动用私刑,只不过草草处理,打发回去了事。刑法中对这些刑事案有详细的说明。

平田对三郞讲了上述内容。

“这个国家危险极了,你可要当心啊!”

“可是,就那么一回,大叔,您就……”

“她男人纠缠不休,一直追踪我。可赴认为那种事没什么了不起。我跑到这原始森林中来,是觉得人生没什么意义。”

“……”

“我以前是圣保罗的富豪,经营西红柿发的迹。巴西人没有西红柿就不能生活,我在圣保罗郊外经营一个专门种植西红柿的农场,有了钱就开始糊涂了。我有万贯家财。成天泡在花街柳巷,尽情玩乐。真是坐吃山空啊,当我注意到的时候,已经晚了。钱,象流水一样地撒出去,却没有地方流进来。就在那个时候,我同库尔希娜勾搭上了。这女人好啊,那身肉紧绷绷,乳房耸得高高的。正当我俩正处于高潮时,她男人破门而入,我差点没丧命。我总算逃脱了,可再也不敢回农场了,到处躲藏。农场自然归了他人。就这样,我下定决心来到密林安身。”

平田放声大笑,笑声里没有半点暗淡。

“原来是这样。……”

“对男人来说,女人是最危险的。我的财产全都花在女人身上了。你们俩呀,对女人可要当心啊!”

“我嘛,您放心好了。”

三郎突然想起了直子,皮肤白晰的直子。每当无意中看见她的大腿什么的,就会使他久久激动不已。三郎想,将来一定要同直子结婚。

可是,直子现在在哪儿?她连生死都不明,还谈得上结婚?

一想到直子可能被毒蛇抓了去,成了他的工具,三郞的心就凉了。

“啊呀……”

这时四郞的竹竿弯了。

“大家伙!上钩了!”

平田叫了起来。

“阿哥,我就要被它拉下去了!”

四郎发出一声悲鸣。三郎急忙跑过去,两人抱住钓竿。

平田拿起蛮刀。若是大鲇,就不能提起竿子,要先潜入水中刺死它。

但这次却并非大鲇。在水中蹦跳的是近两米长的另一种鱼,钓竿根本别想把它拉上岸。

“跟我来,三郎!”

平田旋即脱光衣裤,跳进水中。

三郎紧跟着也下了水,两人同大鱼搏斗了一阵,终于把它拉上了岸。

三郎兴奋极了,捕到这样大的鱼,在他还是头一次。他想,这下可以美美地吃上好几顿了。

“好好安排一下,怎么样?”三郎望着平田问道。

平田直勾勾地看着三郎那赤裸的身子,眼里放出异样的光彩。

“四郎,你在这儿呆着,我同三郎有话要说,一会就回来。三郎,跟我来!”

平田那声音表明毫无妥协的余地。

三郎凭本能感到一种危险,但不得不跟他去。

两人进了密林,平田停下来说:

“虽然你会觉得讨厌,可是我想用用你的……你的那个……那个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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