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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踪影_[美]斯蒂芬·怀特【完结】(25)

  

  事实是什么呢?很遗憾,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鲍勃收到这封“诀别”信时心情怎样。他回避了我有关这方面的问题,也拒绝谈论他哥哥的那封信。

  鲍勃目前没有朋友,也没有女朋友,我也没什么资料可以从中了解到他过去的朋友或者女朋友的情况。他惟一的社交活动就是偶尔参加当地一家拼字游戏俱乐部的拼字游戏比赛。大多数时候,他都喜欢一个人上网玩游戏。

  网络,一个匿名的世界,是精神分裂者的乐园。

  

  人格分裂。

  字典上另一个与心理学无关的解释是“不相干事物的共存”。一个东西一半是这样,一半是那样的。但心理学上的那个解释却与韦氏字典里的解释毫不相干。在精神病理学上,还有一个与它意义相似的多音节术语,精神分裂,但两者也不相干。与精神分裂不同,人格分裂不是思维紊乱。

  绝对不是,人格分裂指的是关系的紊乱。

  人格分裂症患者往往从青少年时期甚至更早就表现出不合群,他们情感冷淡,不在乎受表扬或挨批评,往往缺乏快感——无法感受快乐——情感不丰富。

  这些与鲍勃的症状正相符,就像一件特制的西服那样贴身。

  鲍勃自称是“呆子、笨蛋、傻驴,所有失败者的同义词,都是我”。他头的形状跟船头差不多。我猜他在两三年级时就开始逐渐秃顶了。人们得仔细琢磨,才能弄清楚他究竟有没有下巴。他的眼睛很小,有时似乎就在眼窝里眨几下。这叫人看着真不舒服。刚开始时,我还真让他先去神经科查了查这两颗会动的小球。

  神经科医生对此有专门的解释,他对我说“良性”。但晚上给女儿讲睡前故事时,我已经把那个医学名词抛到脑后了。这正是我的风格。

  鲍勃很喜欢车,确切地说是过于迷恋他自己的那辆车。他那辆卡马罗车已经开了三十年,这车的大马达还是他从来自朗蒙特美国科罗拉多州一城市。的一个人那儿买来的。那人把这个马达珍藏得很好,表面的乌木亮丽如新。鲍勃每次提到他的旧大马力车——至少每次咨询提到一次——他都让我觉得这是辆“新车”,每隔一两个月,他都会在我耳边唠叨一次这辆车各部件的型号都匹配,不是随便拼成的。

  这些话我听了两年还是摸不着头脑。

  鲍勃在第十九大街与派恩大街附近租了带有独立车库的房子里的两间,住在车库楼上。他称房东为“老头、老太”,而且从没同他们讲过话。虽然两家的住处相隔不到五十英尺,他每月的房租支票都是寄过去的。

  

  他步行去学校上班,卡马罗车只是偶尔用来去市里兜兜风,或是在周末晚上去希尔等学生常去的地方。有一次,他竟然意识到自己这么做是为了什么,他承认说自己开着宝贝车,在宜人的傍晚去市里转悠是想让周围的人看看他的车多酷,他说他知道其实无论是车还是他自己都极少引起周围人的兴趣,顶多只是被那些学生们嘲笑一番罢了。

  鲍勃生来胸口那儿就有一块牛眼大小的胎记,他也习惯了别人的指指点点,对此他似乎已经有了免疫力。老实说,学生们的嘲笑并没有让他怎么难过,让他难过的是他们没有发现他的车很酷。

  对鲍勃来说,这是很让他受不了的。

  从去年起,他开始常常光顾博尔德的俱乐部和酒吧,每个月都要去好几次。虽然常常去酒吧逐店豪饮,但他每次都喝得不多——他

  二十出头时有阵子酒喝得太厉害了,还发誓要戒酒。他也买不起夜总会里的那种酒,而且他也不愿在那些俊男靓女的光芒下走来走去。有一次,我直截了当地问他,“说吧,鲍勃,你究竟为什么要去?”——他终于不得不坦白说他去夜总会是为了“看看那些人”。

  我猜他指的是那些女孩子,但他不肯承认。所以我又想到了另一面,鲍勃也有可能是在看男孩子。他从来不当着我的面承认他对任何一类人有暧昧的感觉或是性冲动。

  他对自己爱去酒吧的原因就说了这些,他是去“看看那些人”。我不由纳闷:如果这种“看看”不是出于一时的性欲,莫非是窥淫癖?还是出于人类学研究?还是某个神秘的社会学实验?我猜了两年还没弄明白,每个星期二晚上,我做完他的咨询开车回家时,脑子里还在琢磨着他狭隘的生活圈和这样一个事实:他有那么多事我都不知道,真烦人。

  我猜那些把鲍勃迷得神魂颠倒的俊男靓女大口喝下特制的鸡尾酒后抬起头,发现鲍勃正对着他们眨巴双眼,一定会跟我一样感到心烦。

  我甚至有点怀疑如果鲍勃发现他的猎物已经有所察觉,他就会移开目光,我这么说是因为两年来,在咨询的时候,他和我的眼神交流从来没有超过一秒钟。

  据我所知,除了与大学物理系的女上司不可避免的接触外——就是她坚持要鲍勃接受心理诊疗的——他来我这儿接受诊疗几乎就是他全部的人际接触了。当然上网不能包括在内。虽然我估计他更信任我,但我也时刻提醒自己,他对学校上司的信任都是相当有限的,对我的就算多也不会多到哪儿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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