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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天_福川【完结】(292)

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破汴梁,徽钦二帝被掠,“传国玺”被大金国掠走,其后便销声匿迹。

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世祖忽必烈崩。“传国玉玺”忽现于大都,叫卖于市,为权相伯颜命人购得。

元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朱元璋在建康称帝,号大明,改元洪武。继而北伐,蒙蒙元廷弃中原而走漠北,继续驰骋于万里北疆。明初,太祖遣徐达入漠北,穷追猛打远遁之残元势力,其主要目的便是索取传国玉玺,据传终无功而返,然从今日所见,实属掩人耳目,传国玺确为明廷所藏。

明清两代,时有“传国玉玺”现身之鼓噪,然皆附会、仿造之赝品。如明孝宗时,曾有人进献所谓“传国玉玺”,孝宗认定其为赝品而未采用。至清初时,紫禁城藏御玺三十有九,其中一方即被称作“传国玉玺”。而乾隆时,高宗皇帝颇好考据,钦定其为赝品。但权且以假当真,聊以充数,亦无深究者。

民国成立,清廷退位,但依优待条件,仍盘踞紫禁城而称孤道寡。直至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11月,末代皇帝溥仪被冯玉祥驱逐出宫,此赝品“传国玉玺”复不见踪影。当时冯部将领鹿钟麟等人曾追索此镶金玉玺,却无下文。

由是,历经两千余年的风风雨雨,“传国玉玺”数隐数现、扑朔迷离,最终湮没于历史的漫漫长河之中。怎成想,如此国之重器竟被穆春江发现,其意义何其深远。

……

手里端着沉甸甸的传国玉玺,穆春江不禁有些害怕起来,他怕自己不小心失手而摔坏了玉玺,这种巨大的历史责任自己一介平民百姓可是担当不起,他慌忙把玉玺放回锦盒内,轻轻的盖上盒盖,盯着艳红色的锦盒,心里依旧是扑腾个不停,要知道历史上多少位赫赫有名的君王都曾经拥有过它,并且把它视为珍宝、视为权利的象征,它的身上无形中已经被赋予了某种神奇的法力,它是一个无价之宝,天下最为贵重的东西,自己就算是胆大包天,也不敢把它据为己有,因为自己是个凡人,不是“天煞星”下凡的“真龙天子”,如果强行把它收入囊中,很可能会招致不测,也许还会引来杀身之祸!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凡人就是凡人,伟人就是伟人,天子就是天子,凡人就算是再努力,也成为不了天子,这是冥冥天地间一种既定的宿命,你可以不去相信,但却不能去违抗!

穆春江长吐一口气,再次放眼望了望密室里琳琅满目的众多稀世文物,他感觉,于情于理自己和吴俊都不应该把这些文物据为己有,因为它们是中华民族悠悠几千年历史沉积下来的文化精髓,它们理应属于整个民族、整个国家!

盗天第一百八十五章明代宝藏(三)

更新时间:2008-12-48:58:39字数:3407

第一百八十五章明代宝藏(三)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穆春江决定把密室里不计其数的宝藏全部交予国家!他知道这样做自己和吴俊将蒙受天大的损失,不算两个人所经历的出生入死、九死一生般的磨难,单就宝藏的价值而言,用“富可敌国”来形容绝对不算夸张,可不是自己的终究不是,国家的东西还是应该交还给国家,这是每一个有点良知的中国人都应该履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些无价之宝只有由国家保管才能万无一失,得到妥善的安置。

不过,穆春江并不想把事情做得太绝,把自己弄得过于崇高、伟大,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凡夫俗子,私心自然是无可避免的,所以——,拿几样小件东西于情于理还是说得过去,至于老吴同志的思想工作就更不是什么大问题了,他原本寻求的就是过程的刺激,而事实证明,寻找明代宝藏的过程已经足够的令人心惊肉跳、胆战心惊,内心足以体会到极大的满足感,所以相信老吴一定会同意自己的决定。

于是穆春江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吴俊,不成想吴俊答应得竟然是异常轻松,这令穆春江不禁有些吃惊,仔细的端详了吴俊一番,越看越感觉陌生,眼前的吴俊顺眼了许多,简直跟个“圣人”差不太多。殊不知,吴俊的心里早就想明白了,如此众多、不计其数、价值连城的文物,就算是用卡车拉,也得拉上几天几夜,更何况是编钟这种几吨重的东西,要不找来一群民工,根本别想把它移动出去,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这些东西运出去了,卖出它们又是一个大问题,如此稀世文物,估计卖不了几件就得被人举报,自己和穆春江就将成为公安局缉拿的要犯,与其不好运输、不好倒卖,还不如挑几个小件的东西带在身上,其它的全部交给国家,又简单又踏实,这几个小件能出手就出手,不能出手就自己收藏,反正自己和小穆谁也不缺钱,一辈子吃喝不愁,又没有非要登上世界富人榜一百强的雄心壮志,要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倒是此次寻求宝藏的过程足够惊险、刺激,自己已经心满意足,何必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呢?……

正是这种想法,使得穆春江和吴俊很快就达成了一致,兴高采烈的在众多宝藏中寻找起自己喜爱、看着顺眼的东西。吴俊自知才疏学浅,所以好言恳请穆春江帮助自己挑选几件,原则就是“东西又小又值钱”,承蒙吴俊看得起,穆春江欣然应允。

穆春江拿起一块“猪龙形玉佩饰”,交给了吴俊,“拿着!这可是好东西!保证是又小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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