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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探案集_程小青【42部完结】(610)

  我有些抱惭,问道:“你说他偷听我们的谈论,有什么证据?”

  霍桑笑道:“你这问句就可算是你不仔细的供认!你可觉得我们每次唤他,他总是应声而进的?这显见他时时伏在我们的门外。有时我觉得他在门外,故意的突然唤他,他出不意地进来时,总未免带些惊惶的颜色。这样的几次,我就确信了他来做替工是故意的,一定怀着某种目的。后来我得到断指,就推想到这李四和它有某种关系。我又抬得了这条报纸,仔细推索,使假定这纸条必是李四所遗落的。他既然时常在门外偷听,或者当他送断指进来的时候,他本将断指的纸包放在袋里,后来听得我的呼唤,他突然进来,急急将纸包取出,就把袋里的纸条带出来,遗落在地上。不过那时候我虽疑心李四,还不敢确信他就是断指团里的人。

  “我从江边茶馆中回来时,询问旅馆帐房,那起先的茶房赵二为了什么事请假。据说赵二因害了重病躺在家里,所以叫李四来替。我又打听得赵二的住址,悄悄地寻到他的家里,想查问一个实在。不料赵二不在家。我又问他的邻居,据说在十天光景以前,不知道他从哪里得到了一注钱,一个人往上海去玩了。

  “因此,我才断定李四实在是一个团员。他起先买走了赵二,投身进来刺探我们的行动,可称机敏之至。幸而我早早注意到,不曾中他的计,他倒反被我利用。老实说一句,这一次破案,我得他的助力正不少呢。”

  我沉思了片刻,又说:“那末二十九日傍晚,李四被拘缚在你的床底下,他的腿上又给戳一刀,那是他的苦肉计吗?”

  霍桑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答道:“是。你慢慢地听我说。当我把这纸条研索出一个结果之后,虽知道李四是一个团员,并知道他的同党要约他会面。但我还不知道他们的会合地在什么地方。我要想偷偷地跟了李四一同步,纸条上又没有的会的日期,不知道已经会过了没有。所以我一时还没有把握。直到我回到旅馆,看见李四被刺,才恍然明白。原来李四的被刺本是一出把戏。什么刺腿哩,被缚哩,和留下的刀哩,警告书哩,都是他一个人玩的,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别的团员进来过。

  “你说得不错,这是他的苦肉计。它有两种作用;一则用这计策坚定我们的信任;一则因为那一天晚上,他要赴同党的约,借此可以告假腿务。这两层计谋既然都被我看破,我先时的疑团就也迎刃而解了。

  我诧异道:“唉,霍桑,经你一说,便觉得路路都通。这样一件神秘的事,你竟一目了然。你真可称得独具慧眼了!

  霍桑道:“你别说笑话,只是你自己不细心罢了。你可记得那天下雨的时候是在四点钟以前?但据李四说,他在四点半钟进来关窗,才被党人缚住。那天是东北风,假使李四的话是真的,那末雨下了半点多钟,窗还开着,东窗口里应得被雨打湿。怎么当时并不见一点两点?即此一层,就可知李四说谎。其实他明明早已进来,安排好一切,不过防我们生疑,才借关窗为名,掩饰他进房的嫌疑要了。

  “心细于发,目光如炬”,似乎尽可以移赠霍桑,决不致近乎夸张。他的解释又句句恰中清理。我实在没活可辩。

  霍桑继续道。“除了这一层,还有三个辅佐的疑迹,助我构成那假定:一个是绳子的绳结,显然是他自己用牙齿咬着打的;其二,足印也只有他一个人的,故而我知道没有别的人;其三,我料想那地板上的血迹,不是人血,而是什么动物的血。你想他的腿部的伤口只有一寸多长,又不很深,那里会有这许多血?”

  我点头道:“是,说破了果然都非常明显。当晚你是跟了李四一同大的吗?”

  “正是。那晚上我料他必要往团员们的约会所去。九点四十分时,我就出去,匿伏在旅馆外面;等到十点半时,果然看见李四出去,我便跟在他的后面,一直到念佛寺里。假使那晚上不雇杨凡通有护功的心,这回事早就可以结束了。”

  “第二次破获东台寺的机关,你仍旧靠着李四做引线。是不是?”

  “是。不过这一次我是主动,不是乘机。我知道第一次的机会是偶然的,不容易再得。我就想仿照他们的秘密,假作一次通信,约他去聚会、他若使中了计去,我又可以得顶顶洞的新地点了。”

  “那假通信你怎样投寄的?”

  “这就是个困难点。我本来不知道那秘信怎样寄法,也不知道约会的日期怎样表明。因此我从多方面探伺,一面又注意他所交接的人。

  “一号的傍晚,有一个乡人装束的人来访李四,交谈了几句,那个人匆匆便去。我料这个人是同党,特地属随他去。不意到了惠民桥相近,那人忽然不见。我失望回来,但已料到新迁的机关大概在惠民桥近边。

  “这样过了两天,我再没有别的机会。我很着急,因为我瞧李四的情状有些流懈,似乎将要离去了。直到昨天三日的清早,李四偶然出去。我悄悄地开了他的房门进击搜查,果然按得两个邮寄的信封,封面上都写着:”‘本埠江口,中华旅馆,徐守桐收,“却没有房间的号数,又没有寄信人的名姓;左边各写了一个日期,一封是六月二十六,一片是六月二十九。我更瞧邮局的印章,却是二十五日和二十八日,都是先发一日。我才知道这封面的日期不是发信日期,而是约会的日期;又知道他们是用改名寄送的方法,以保持秘密。原来旅馆中的常例,凡信件上不写房间号数,或不知姓名,他们必照例插花收信袋里,以便本人看见了自取。徐守桐三字,旅馆中人既不知道是谁,又没有房间号数,势必也放在袋里。李四看见了,自然可以乘机取下。这方法使人不知不觉,岂不是再妥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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