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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永_幻真【完结】(28)

  “法老?他说了什么?”

  “小傻瓜,他说‘你可以留下来。’,那么任何不欢迎你留下来的人……”塔文森拖长了尾音,好像叫黛丝特自己去想。

  “就这么轻轻一句话!”黛丝特叹道,“真不知法老是何方神圣。”

  可每次黛丝特见到宾希时总觉得浑身不自在,被她锋利得像刀片的眼光刮过,黛丝特不由自主就想逃。

  另一个叫斯涅芬,看模样才十八九岁,做吸血鬼的年头也最短。问他什么,他就原原本本、详详细细地从头说起,以显示他知识丰富。塔文森偶尔也会嘲讽他,不过没什么敌意——“小孩子,他还是个小孩子!”

  此外还有一些深居简出的吸血鬼,其中就包括西维诺,他是这里地位尊贵的吸血鬼长老,也是轻易不现身的。“到你正式加入我们血族的加冕礼那一天,我保证你一个不漏都会见到的!”塔文森说。

  “也能见到法老吗?”黛丝特倒有几分期待起来。

  “如果你为了这个去当吸血鬼,代价未免太过高昂了。”塔文森摇头笑道,“然而不能。至于法老,要在吸血鬼年满两百岁的成年典礼上才能见到。”

  3.

  黛丝特见得最多的自然就是塔文森了。每天她一起床——她和他们一样,日夜颠倒,常常看到塔文森已在她的窗外徘徊,等她起身。他的影子投射在她的窗上,就像一个黑色的剪影。

  黛丝特透过窗,望着塔文森,觉得他敏捷得像一头花猫,甚至像一头公豹。他身量很高,手脚很长,即使平日总带着一股子漫不经心的神态,也总让人觉得他其实是隐匿了爪子的猫,一直尖竖着耳朵保持机警。

  但这头花猫有着美丽的斑点皮毛,他活泼有趣,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旺健常常令女人十分着迷。他身上具有一种随意不羁的性感,也对自己的魅力了如指掌;他视调情为一门技艺娴熟的艺术,亦充分享受着女人们的迷恋。在他看来,爱是一场竞逐,谁先陷入就失分出局。女人们对塔文森双手奉上的爱,他从来不屑一顾,偏要死乞白赖地去抢,去夺,去争取,一旦到了手,也就没有什么稀罕的了。

  寻欢作乐是他唯一的生活目标。他向往高贵优雅的贵族生活,喜欢衣鬓香影的舞会派对,迷恋纸醉金迷的盛世奢糜。他总在上流社会出没,考究光鲜的衣着,诙谐风趣的谈吐,优雅得体的举止和出众的音乐才华总能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他常自嘲说,“吸血鬼们不会生病,但对虚荣心显然也没有抗体。”

  他是最懂得保护自己的那种人,一个神经强悍、内心也毫不软弱的讥嘲派,目空一切,嘲笑一切,也从不放过自己——因为他讽刺起自己来,也是同样辛辣的。

  他冷酷的时候固然让人不安,而他讲起笑话来那也是没人能比的。黛丝特只要看见他殷勤地吻着她的手,满面春风地讲起种种滑稽可笑的事,就会觉得世上最温煦的就是塔文森闪闪发光的眼睛了,当然这是因为她还从没见识过他吸血时尖利的白牙发出的致命冷光。也没有听过他惊世骇俗的宣言:“我是一个浪迹天涯的混世魔王,我多情又冷漠,我可以把你的地狱变成天堂,有谁想做我今晚的新娘?”在那些孱弱的人类面前,他总是一副有恃无恐、傲慢自得的表情。也没见识过他神经质的时候,他整日整日地敲打着钢琴,发出刺耳的噪声,面色铁青,和他说话是绝无反应的;又或者尝试种种血腥暴力的杀人方式,甚至并不为了血液而杀人,撕开了人的喉咙就失去了兴趣,冷冷地掉头就走;又或者忽然变成了一场超级猛烈的风暴,四处嚷嚷咆哮。他像一个被惯坏的任性孩子,毫不掩饰对暴力和狂躁的嗜好,习惯肆无忌惮的恐吓、歇斯底里的发作。他轻易摧残、毁坏一个人像是揉碎一朵花,如同他一种调皮又无伤大雅的爱好。

第六章他

他(3)

 

  这些,黛丝特当然都不知道。只看见塔文森那张生动的脸,表情瞬息万变。他不喜欢自我约束,总在嘲笑莫奈德的面无表情:“你什么时候摘掉那张刻板无趣的面具,嗯?”他的笑容时而冷酷时而甜蜜,只是嘴角似乎永远带着揶揄。

  他觉得整个世界就是一个荒诞无稽的笑话,“我告诉你,生命的意义——就是它不必存在!”这是塔文森的口头禅,“没有人类,没有我们,星空不是一样灿烂?花朵不是一样芬芳?”他会敏捷地跃到半空,抓住古老吊灯的绳子,荡秋千似的在空中飞来飞去。“可是,就算没有星空,没有花朵,没有人类,没有我们,就算整个宇宙都是一个空洞,一片沙砾,一个荒漠,那又怎么样?你以为生命这曲歌存在主旋律?这首诗存在主题?不要这么天真吧,我告诉你,存在的意义,其实就是不必存在。”然后他故意装作从空中笔直地坠落下来,单腿跪地,耸着肩膀,大摊开双手,做出戏台上的一副绝望的神色来。

  大概因为他认为世上没有任何严肃的东西,因此格外喜欢剥夺人们视为最最严肃的一样东西——生命,很难说这种无情的猎杀中有没有报复的成分。也许正因为他觉得生命荒芜无趣,才那样着忙地急于从中榨取每一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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