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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疯狂者_[美]斯蒂芬·金【完结】(67)

  他张开双臂,或许只是为了暗示他的无能为力,但是这个姿势是她那疲倦的心向往已久的,它把她的拘谨和慌乱一扫而光,罗西发现自己像梦幻般投入了他宽阔的胸怀,当他用双臂拥抱着她时,她的脸紧紧地贴住他的肩膀,闭上了眼睛。他用细长的双手抚摩着她的头发,今天她没有编发辫,让它飘逸地披在肩上。她有梦幻般的奇妙感觉:她不是刚刚投入他的怀抱;她一直都处于睡眠之中,直到今天闹钟才把她从摩托车的梦境中唤醒;她就是那位吃了毒苹果以后终日昏迷不醒的白雪公主,直到现在才彻底苏醒。她终于清醒过来了。她用那双初次睁开的眼睛惊奇地注视着周围的一切。

  “你能来我真高兴。”

  10

  他们沿着湖滨大道往东走,强烈的热风迎面扑来。他用胳膊绕在她的腰上时,她对着他微笑着,他们已经沿着湖边走了三英里了。罗西觉得,只要他的胳膊一直这样拥绕着她,她就能够一直沿着湖边走下去。也许会走到对岸,就这样静静地继续走下去,从一个水浪走到另一个水浪。

  “你在笑什么?”他问她。

  “哦,没笑什么,”她说,“我只是想笑罢了。”

  “你真的希望我来找你吗?”

  “是的。昨天晚上我一直睡不着。我始终在想,自己犯了个错误。我觉得这真的是个错误,但是……比尔……”

  “说下去。”

  “这是因为我一直在为你着想,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男人有过这种感觉。我对你说这些话,一定是疯了。”

  他更加用力地捏着她的手。“你没有疯。”

  “我给你打了电话,告诉你离我远一点,因为发生了一些事情,或者可能会发生一些事情。我不想让你受到任何一点伤害,现在我还是这样想。”

  “是关干诺曼,对吗?他终于来找你了。”

  “我的心灵告诉我,这就是他。”罗西小心翼翼地说,“我的神经也在告诉我,他已经来了。但是我不敢肯定该不该相信我的心灵和神经,它们多年来被吓怕了。我的神经已经快要崩溃了。”

  她扫了一眼手表,又看了看停在前方街角处的热狗摊。附近一小片草坪上有几只长凳,一些秘书模样的人在那里吃热狗。

  “你能为一位女士买一份夹泡菜的热狗吗?”她问道,“我长大以后就再也没有吃过这种东西。”

  “我很乐意为你买一份。”

  “让我们坐在那边的长条椅上,我可以跟你谈谈诺曼。然后你再决定是否继续和我来往。如果你决定不再来找我,我也完全理解。”

  “罗西,我不想……”

  “现在别这么说,等我跟你讲完有关他的事情以后你再决定。最好等你吃完以后我再开始,否则会影响你的食欲。”

  11

  五分钟以后他回到了长凳旁,她已经坐在那里了。他小心地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放着两只一英尺长的夹泡菜的热狗和两杯柠檬汁。她拿起一只热狗和一杯饮料,把饮料放在长凳上,严肃地看着他。“你真不应该给我买饭吃。我觉得自己就像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做广告的那个流浪儿。”

  “我愿意为你买东西吃。罗西,你太瘦了。”

  她想说,诺曼从来不这样说,但又觉得好像不完全如此。她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才对,便什么也不说,开始翻弄那只热狗。她皱着眉头,专心致志地咬了一口,好像在履行一种祖上遗传下来的由妈妈传给女儿,然后一代接一代传下去的神秘仪式。

  “罗西,现在跟我讲讲诺曼吧。”

  “好吧,让我想想怎么开头。”

  她又咬了一口热狗,津津有味地欣赏着泡菜带给舌头的刺激,然后喝了一口柠檬汁。她想,等她一讲完,比尔就不愿意再了解她了,他会感到毛骨悚然,同时又会极端厌恶,因为这个女人居然和诺曼这样一个畜生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但是现在已经为时太晚,她开始讲了。她从容不迫地说着,心情逐渐开始平静下来。

  她从十五岁开始说起。当她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特别喜欢在头发上系一根粉红色的丝带,她觉得美极了。一天晚上,她打算参加的一个未来家庭主妇集会被临时取消,父亲要在两个小时之后才能来学校接她回家,为了消磨时间,她便去看了一场两个校队之间的篮球赛。她说,她去那里是为了让别人看到她系着一根漂亮的粉红色丝带。图书馆整个都空了。在露天看台上,一个身穿队服的小伙子在她身旁坐下,他是个宽肩膀的大男孩儿。这个高中生如果不是在十二月份因为打架被开除的话,本来应该和其他校队队员一起在场上打比赛。她继续着谈话,任凭自己的嘴巴不停地倾泻,尽管她曾经打算把这一切永远都留在心底。关于网球拍的故事她将永远守口如瓶,不会讲给任何人听。她只对比尔讲了诺曼怎样在度蜜月时咬了她,她努力说服自己这是爱的一种特殊方式;以及流产;她还告诉他面孔上和背部的伤痕为什么会有重要的区别……等等。“所以我总是不停地需要上厕所。”她低下头,神经质地看着自己的手指笑,“不过现在好多了。”她告诉他在他们刚刚结婚时,他经常用打火机烧她的手指和脚趾,幸运的是这种折磨在诺曼戒烟以后就停止了。她还告诉他,一天晚上诺曼回家后,把晚餐放在腿上,一声不响地坐在电视机前看新闻,当主持人播完新闻之后,他把盘子放在饭桌上,拿起一根铅笔就往她身上使劲儿扎下去,铅笔头像一颗黑痣般留在皮肤下面,不过当时几乎没有流血。她告诉比尔,她并不怕诺曼对她的严重伤害,最使她害怕的是他的沉默。当她问他她到底做错了什么时,他从不回答,只是不停地在她身后走来走去,直到她不再说话为止。她没想过要逃跑,那样做无异于往火药桶里扔火柴。他不断地用铅笔扎她的胳膊。肩膀和胸部,每当铅笔头通过外衣扎进她的皮肤里,衣服就发出短促的爆破声:噗!噗!噗!最后她躲在角落里缩成了一团,用膝盖顶住胸口,胳膊紧紧地抱着脑袋。他脸上装出一副严峻的表情跪在她面前,不停地用铅笔扎她,不断地发出那种噗噗的声音。她告诉比尔,那时她断定他一心想杀了她,她将成为这个世界上惟一被一支二号蒙古铅笔杀死的人……她还一遍又一遍地警告自己绝对不能尖叫,因为邻居会听见,她不希望他们发现自己是怎样在羞辱地活着。当她痛苦到了非尖叫不可的地步时,诺曼去了浴室,关上了门。他在那里待了很久。这时她便开始考虑逃跑,只要能离开这所房子,去任何地方都行。但当时已经是深夜,况且他又在家。假如他发现她跑了,他会穷追不舍,一旦抓住她就把她杀掉。她知道他会这样。“他会像咬鸡胸骨似地咬断我的脖子。”她说话时始终没有抬起头来看比尔。她向自己保证一定要离开诺曼,只要他再伤害她,便立刻离开他。但是自那以后大约五个多月过去了,他一次都没有碰过她。开始并没有感觉到事情有多糟,于是她就告诉自己,既然能够忍受他一遍一遍用铅笔扎她,就应该能够忍受他的拳头。她不停地这样想,直到1985年,他对她的殴打突然开始升级。她告诉他那一年温迪·亚洛事件使诺曼变得谨小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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