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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眠不醒_[美]雷蒙德·钱德勒【完结】(68)

  “我昨天枪打得真够漂亮的。”我说,斜瞟了他一眼。

  他磕了磕烟斗,沉思地盯着它:“那个女孩子怎么样了?”他头也不抬地问。

  “我不知道。他们没有扣留她。我们把事情都说清楚了,作了记录,一式三份。一份给了怀尔德,一份给了警察局长办公室,还有一份给了刑事杀人侦缉队。他们把她放了。我后来没有再见到她。真没想到。”

  “那姑娘很不错,人们都说。不会干出什么坏事来。”

  “是个好姑娘。”我说。

  格里高利叹了口气,揉了揉自己的灰色短发:“还有一件事,”他的语调几乎可以说是和蔼的,“你这个人看起来挺不错,只是办起事来有时太不知深浅了。如果你真要帮助斯特恩乌德一家的话——就别再管他家的事了。”

  “我想你是对的,上尉。”

  “你身体现在怎么样?”

  “好极了。”我说,“昨天夜里我被各门各部的老爷训了大半夜,被人呵斥来呵斥去。在这以前,我浑身都湿透了,还叫人打个半死。现在我可是好极了。”

  “你希望他们对你怎样呢,老弟?”

  “就是这样。”我站起身来,对他笑了笑,拔腿往门口走去。我已经快走到门口了,他突然清了清嗓子,厉声对我说:“我说了半天都是废话么,啊?你还觉得你能找到雷甘?”

  我转回身来,盯着他的眼睛:“不,我认为我找不到他了。我连找都不想找了。这合你的心意了吧?”

  他缓缓地点了一下头,过了一会儿又耸了耸肩:“真不知道我说这个干什么。祝你好运道,马洛。有时间来吧。”

  “谢谢了,上尉。”

  我走出市政厅,在停车场里找到我的汽车,开回到霍巴特·阿姆斯家中去。我脱下外套,躺在床上,一面凝望着天花板,一面听着外面街上车马的声音。我望着阳光慢慢移过天花板的一角。我想睡一觉,可是一点儿也睡不着。

  我从床上起来喝了一杯酒——虽然这不是喝酒的时候,又重新躺下。我还是睡不着。我的脑子像钟摆似的嘀嘀答答地响着。我起身坐在床边上,装了一斗烟,大声说:“这个老混蛋肯定知道点儿什么。”

  烟斗苦得像碱水。我把它扔在一边,又倒头躺下。我的思绪在记忆的波涛里飘忽不定。在这些回忆里我似乎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做同一件事,到同一个地方去,遇到同样的人,对他们说同样的话,但是每次却又都像是真实的。

  好像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而且都是第一次。

  我冒着大雨驾着汽车在公路上疾驰,银头发坐在车角里一句话也不说,因此在我们开到洛杉矶的时候,我俩仿佛又成了素昧平生的人了。我在一家通宵营业的杂货店前面下了车,给伯尔尼·奥尔斯挂了个电话。告诉他我在雷阿利托杀了个人,现在正同艾迪·马尔斯的妻子一起到怀尔德家里去。我杀人的事她全都看见了。我开着汽车沿着被雨水洗刷一新的寂静街道来到拉斐特公园,最后把车停到怀尔德的大木房子前边的停车棚里。

  奥尔斯事先已经打了电话说我要来,门灯已经打开了。

  我走进怀尔德的办公室。他正穿着一件大花睡衣坐在写字台后边,面孔紧绷绷的,一只带花条的雪茄烟一会儿捏在手指里,一会儿送到挂着苦笑的唇边。奥尔斯已经到了,同来的还有警察局长办公室的一个头发灰白、体格消瘦的人。这个带着学究气的人,从言谈举止看,与其说是一个警察,倒不如说是个经济学教授。我给他们讲了事情的经过,这些人一声不响地听着。“银头发”坐在一处灯光照不到的地方,两手交叠着放在膝头上,什么人也不看。电话铃一会儿就响一次。从刑事侦缉处来的两个人好奇地盯着我,倒仿佛我是从巡回马戏团里逃出来的一只怪兽。

  我又开起汽车来,他们之中有一个坐在我身边。我这次是向富尔威德大楼开去。我们来到那个房间,哈里·琼斯仍然坐在写字台后面的椅子上,他的一张扭曲的脸已经变得僵硬了。屋子里那股又酸又甜的气昧还没有散尽。同来的还有一个法医,非常年轻、壮实,脖子上生着硬挺挺的红汗毛。

  一个指纹专家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我告诉他别忘记看一看透气窗上的插销。他果然在那上面找到了卡尼诺的拇指指纹。这是那个穿棕衣服的人留下的惟一指纹,多亏它才证实我的叙述并非虚构。

  我又回到怀尔德的住所,他的秘书已经去另一间屋子用打字机把我的证词打下来,我签上自己的名字。这时候门开了,艾迪·马尔斯走了进来。当他看见“银头发”的时候,脸上突然现出一副笑容来,说道:“你好啊,亲爱的。”她既没有看他,也没有搭理他。艾迪·马尔斯神采奕奕,穿着一身深颜色的办公服装,苏格兰呢大衣里露出镶边的白围巾。后来他们就走了,所有的人都走了。屋子里只剩下我和怀尔德。怀尔德用冰冷的愤怒的语气对我说:“这是最后一次了,马洛。下次你再耍什么花招儿,我就把你扔去喂狮子。谁爱伤心就叫他伤心去吧。”

  就是这样,我的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重演着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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