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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面和花朵_刘震云【完结】(311)



    「你再唆一口,你再唆一口!」

    这种体贴和温qíng,就开始长久地留在他们的记忆里。当他们也满目沧桑和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时候,当他们由好动变得爱喃喃自语的时候,当他们由一个家庭分离成许多家庭在九九重阳或是爹娘的忌日又聚到一起的时候,这时他们抽着旱烟已经默默无语,可能他们每一个人都忘记了爹的疟疾或是四人共同的那只小猴,但是这只小猴,却是支撑了他们童年和以后漫长人生路的美好动力呢。为了这个,我们谢谢你秃老顶表哥,谢谢你的疟疾。为了疟疾而打针是一件蠢事。──所以,当我们在说到1969的成年人都有些粗bào的同时,不要忘了他们也像30年后的秃老顶一样具有一些粗糙的温qíng──时间并不会给成年人带来太大的变化。当然,我们往往并不因为他们的温qíng而折服──温qíng只会给我们留下回忆,倒是他们爆发出的粗bào却让我们对他们特别崇拜和模仿。由于这种崇拜和模仿的多样xing,最后倒是在我们的心里只留下一个概念而缺乏具体,渐渐就演变成了一个普遍的而没有细节的权威了。记得我六岁的时候,对成年人走路的姿式特别着迷。看着他们在前边走,看着他们的屁股一走一掉于是大裆的裤子在屁股左右来回打折,回到家里我就拼命在那里模仿──还将姥娘叫过来,走了一遍给她看,问:

    「我在前边走的时候,我屁股后的裤子也打折吗?也是那样左右转换吗?」

    当姥娘告诉我我的小屁股走起来裤子也是左右打折和转换我才擦着头上的汗松下一口气来。以至于长大之后我也不爱穿牛仔或是紧身衣而爱穿大裆的裤子,当一些关心和爱护我的朋友问起我这个习惯的缘由时我一开始不知所措,后来想了想说:

    「可能是为了蹲下来方便吧?」

    后来觉得这样回答不解渴,又想了想说:「可能为了让裆里永远不大出汗吧?」

    本来这种回答已经得到了朋友们的认可,已经让朋友们相信了我的真诚,而我自己也觉得我这样的回答让人心服口服──久而久之连我自己都相信了,但是当我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才第一次意识到我以前的回答是隔靴搔痒。原来我还是源于一种对成年人的模仿自己并没有长大──原来我只是一种表演。对不起朋友们,我向你们撒了一个永久的谎言。模仿完成年人的走路之后,我接着还模仿他们的声音──这对于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也是相当困难的。因为那个时候距我1969年变声期还隔着五六年呢。我学他们的咳嗽,我学他们的吐痰──可一只五六岁的小公jī的稚气的嗓子里,哪里有那么多成年人的黑粘扯条的成熟的浓痰呢?还有说话的方式,抽烟的样子,一直到1969年,当我看到成年的流氓都是歪戴着或是压低着帽檐,我也开始歪戴或压低──为了这个歪戴或是压低,是歪戴或是压低,我在思想上也斗争了好长时间呢──歪戴可以显示自己的勇气,但毕竟显得外露一些;只有压低着帽檐,才能显示出自己的深刻来。于是我就压低着帽檐骑着自行车在公路上飞驰而过。还有一段时间,我特别迷恋村里一个大名叫宋玉美外号叫做麻老六的异姓表哥脸上的密密麻麻的麻点──说起来也有些盲目,那个时候我觉得所有的成年人都值得崇拜,谁知道在你们成年人中间也有很大区别呢──当我们盲目崇拜一个人的时候谁知道他在其它成年人心里并不算什么我们就崇拜错了呢?特别是有一天当别的成年人当着你的面用一种恶作剧的形式将这个迷底向你揭穿的时候,你突然感到的震惊和震惊之后对这个世界的迷惘和愤怒──你的眼中充满了泪水──就近似一种绝望了。如果当时你觉得是上当受骗还好一些,如果你将这种愤怒发泄到自己崇拜的对象身上也要好一些,问题是当你看到这种真相之后,你从一种首先要逃避责任的本能出发,你不觉得自己的选择是错误的,而是觉得这个血淋淋的世界是扭曲的。麻老六表哥脸上的麻点啊,你也骗了我整整30年。我对麻老六表哥的崇拜并不首先是从麻点出发,──一开始崇拜他的是他吃完饭边在街上走边用笤帚篾子剔牙的姿态──后来才涉及到麻点。麻老六边走边歪裂着大嘴剔牙,我觉得那种姿态多么地富有男人味和成熟感啊──虽然别的男人也边走边剔,但是总没有麻老六表哥剔得那么淋漓尽致和线迹优美。终于有一天我也鼓起勇气,开始拿起一根笤帚蔑子在自己家的后院里偷偷摸摸地练习。牙一下就剔出血来了。为了这血我对自己幼嫩的牙口还十分愤怒──甚至一下就丧失了信心,怎么麻老六表哥的牙剔得那么痛快淋漓还不出血边剔还边「扑扑」地潇洒地往外吐着饭渣而我头一次遭遇剔牙就失败流产了呢?为了这个,从此在街上再见到麻老六,我就感到特别自卑;为了弥补自己的自卑,我每每鼓起勇气想上前真诚地给他叫一声「表哥」,但是到了最后关头我又像皮球一样泄了气──我们两个之间缺乏心领神会呢,于是这样的契机就永远没有发生。──从此我对世界上固存的一类人──不管是他的长相,还是说话走路的方式就感到特别发怵,一见到这类人的模样,我就像jī见了huáng鼠láng一样腿肚子发软。包括久已认识的朋友,再一次见面也不敢主动打招呼;过后自己又在那里悔恨自已。也可能当时我在麻老六的眼里也太不在话下了,虽然后来他在成年人中已经被揭穿了真面目我已经发现他在那个群体中的无足轻重但是他在我面前依然自高自大──这就让我更加无所适从了。他哪里还能想到在他无足轻重的同时,世界上还有一个孩子对他在街上边走路边剔牙的动作佩服得五体投地甚至为他真面目的揭穿而愤怒伤心呢?在我们双方两不知的qíng况下,他就像一个落魄明星看到一个害了单相思的少女胆怯地看了他一眼他仍对少女视而不见一样。我既没有寻到一个机会他也没有给我创造出一个机会让我将我的心迹表达出来。现在麻老六表哥已经去世20年了,我觉得这是我和这个世界在相互关系中所遗留的一大遗憾。我们哥儿俩在该沟通的时候竟没有沟通。由于崇拜他的剔牙,我就开始崇拜他的麻点。满脸的麻点呀,你装下了世界上多少深qíng。为了这些崇拜,爱屋及鸟,我甚至连他旁若无人的放屁都感到是潇洒风采的一种。麻老六的老婆俺麻六嫂说:

    「夜里睡觉不敢给俺金枝(麻老六和麻六嫂八岁的女儿)蒙头睡,怕被麻六的屁给呛死!」

    以至于到了今天,中国河南省延津县王楼乡老庄村还流传着这样一个民间传说──麻老六的一个非常普通和日常的屁,能从村东放到村西。我们的村庄有多长,麻老六表哥的屁就有多长;换言之,我们的村庄有多长?有麻老六表哥的屁那么长。没有麻老六表哥的世界,显得是多么地单薄和无聊呀。因为麻老六,我对东老庄的路之信表哥也有些崇拜。路之信表哥脸上也有些稀疏的麻点。路之信表哥现在还活着,他的一大风采是:村里死了人,全部由他来喊丧。那一腔腔洪亮的声音,响彻在整个村庄的角角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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