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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闲说_阿城【完结】(17)



    在我看来,如果讲“五四”的文学革命对文学的意义,就在于开始诗化小说,鲁迅是个很好的例子,我这么一提,你们不妨再从《狂人日记》到《孤独者》回忆一下,也许有些体会。鲁迅早期写过《摩罗诗力说》,已见心机。

    所以我看鲁迅小说的新兴魅力,不全在它的所谓“解剖刀”。

    西方的文学,应该是早将小说诗化了,这与中国的小说与诗分离的传统不同。但西方的早,早到什么时候,怎样个早法,我不知道,要请教专门研究的人。我只是觉得薄迦丘的《十日谈》还是世俗小说,到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则有变化,好像《红楼梦》的变化意义。当代的一些西方小说,则开始走出诗化。

    “五四”引进西方的文学概念,尤其是西方làng漫主义的文学概念,中国的世俗小说当然是“毫无价值”了。

    这也许是新文学延续至今总在贬斥同时期的世俗文学的一个潜在心理因素吧?但新文学对中国文学的改变,影响了直到今天的中国小说,已经是存在。

    比如现在中国读书人争论一篇小说是否“纯”,潜意识里“诗化”与否起着作用,当然“诗化”在变换,而“纯”有什么价值,就更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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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看来,世俗小说被两方面看不起,一是政治正确,“新文学”大致是这个方面,等同于道德文章。我们看郑振铎等先生写的文学史,对当时世俗小说的指斥多是不关心国家大事,我以前每读到这些话的时候,都感觉像小学老师对我的cao行评语:不关心政治。

    另一个方面是“纯文学”,等同于诗。

    中国有句话叫“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意思是你这个人没有什么混头儿了。

    这是一个母系社会遗留下来的意思,“姥姥”是母系社会的大家长,最高权威,“舅舅”则是母系社会里地位最高的男人。这两种人对你没有好看法,你还有什么地位,还有什么好混的?

    “五四”的文学革命,公开或隐蔽,也就到了所谓建立新文学权威话语这个地步。当年文学研究会的沈雁冰编《小说月报》,常批判“礼拜六派”,后来书业公会开会,同业抗议,商务印书馆只好将沈雁冰调去国文部,继任的是郑振铎。继续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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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几十年来的封闭,当然使我这样的人寡闻,自然也就孤陋。

    记得是八四年底,忽然有一天翻上海的《收获》杂志,见到《倾城之恋》,读后纳闷了好几天,心想上海真是藏龙卧虎之地,这“张爱玲”不知是躲在哪个里弄工厂的高手,偶然投的一篇就如此惊人。心下惭愧自己当年刚发了一篇小说,这张爱玲不知如何冷笑呢。

    于是到处打听这张爱玲,却没有人知道,看过的人又都说《倾城之恋》没有什么嘛,我知道话不投机,只好继续纳闷下去。幸亏不久又见到柯灵先生对张爱玲的介绍,才明白过来。

    《围城》也是从海外推进来,看后令人点头,再也想不到钱钟书先生是写过小说的,他笔下的世俗qíng态,轻轻一点即着骨ròu。我在美国或欧洲,到处碰到《围城》里的晚辈,苦笑里倒还亲切。

    以张爱玲、钱钟书的例子看,近代白话文到他们手里才是弓马娴熟了,我本来应该找齐这条线,没有条件,只好尽自己的能力到处剔牙fèng。

    还有一个例子是沈从文先生,我在八十年代以前,不知道他是小说家,不但几本文学史不提,旧书摊上亦未见过他的书。后来风从海外刮来,借到一本,躲在家里看完,只有一个感觉:相见恨晚。

    我读史,有个最基本的愿望,就是希望知道前人做过什么了。如果实际上有,而“史”

    不讲,谈何“史”呢?

    我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正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恰是个没有出版的时期,所以难于形成“读者”观念,至今受其所“误”,读者总是团雾。

    但写的时候,还是有读者的,一是自己,二是一个比我高明的人,实际上就是自己的鉴赏力,谨慎删削,恐怕他看穿。

    我之敢发表小说,实在因为当时环境的孤陋,没见过虎的中年之牛亦是不怕虎的,倒还不是什么“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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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年代开始有世俗之眼的作品,是汪曾祺先生的《受戒》。

    我因为七九年才从乡下山沟里回到北京,忙于生计,无暇它顾,所以对七六年后的“伤痕文学”不熟悉。有一天在朋友处翻检旧杂志,我从小就好像总在翻旧书页,忽然翻到八零年一本杂志上的《受戒》,看后感觉如玉,心想这姓汪的好像是个坐飞船出去又回来的早年兄弟,不然怎么会只有世俗之眼而没有“工农兵”气?

    《受戒》没有得到什么评论,是正常的,它是个“怪物”。

    当时响彻大街小巷的邓丽君,反对的不少,听的却愈来愈多。

    邓丽君是什么?就是久违了的世俗之音嘛,久旱逢霖,这霖原本就有,只是久违了,忽自海外飘至,路边的野花可以采。

    海外飘至的另一个例子是琼瑶,琼瑶是什么?就是久违了的“鸳鸯蝴蝶派”之一种。三毛亦是。之后飘来的越来越多,头等的是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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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戒》之后是陕西贾平凹由《商州初录》开始的“商州系列”散文。平凹出身陕南乡村,东西写出来却没有农民气,可见出身并不会带来什么,另外的例子是莫言。

    平凹的作品一直到《太白》、《浮躁》,都是世俗小说。《太白》里拾回了世俗称为野狐禅的东西,《浮躁》是世俗开始有了自为空间之后的生动,不知平凹为什么倒惘然了。

    平凹的文化功底在乡村世俗,他的近作《废都》,显然是要进入城市世俗,不料却上了城市也是农村这个当。

    一九四九年以后,城市逐渐农村化,以上海最为明显。

    我去看上海,好像在看恐龙的骨骼,这些年不断有新楼出现,令人有怪异感,好像化石骨骼里长出鲜骨刺,将来骨刺密集,也许就是上海以后的样子。

    《废都》里有庄之蝶的菜ròu买单,没有往昔城里小康人家的jīng致讲究,却像野战部队伙食班的军需。明清以来,类似省府里庄之蝶这样的大文人,是不吃牛羊猪ròu的,最低的讲究,是内脏的jīng致烹调。

    因此我想这《废都》,并非是评家评为的“颓废之都”,平凹的意思应该是残废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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