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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商舰队玛雅征服史_马伯庸【完结】(35)

  无论这个喻意是什么,事实上都不重要,因为这条讯息最终并没有送到攸侯喜指挥官的手里。

  这名使节离开巴拿马城邦以后,一路向北走去。玛雅人天真地认为化装成什么动物,就会具备什么动物的能力,化装成鹦鹉,自然就会具备寻路的特长——事实上鹦鹉不会,鸽子才对地球磁场有感应——所以他迷路了。

  密林对于普通人类来说是极度危险的地方,好在他斑斓奔放的造型让所有的危险动物都绕道而行。美洲豹和大蚺心存疑惑地注视着这头在林中穿行的怪物,觉得没必要冒险去攻击,这种全身长着难看斑点的家伙即使不危险,也绝不会好吃。

  只有鹦鹉和猴子把他引为同类,他们觉得这是金刚鹦鹉和僧帽猴杂jiāo出来的新品种,就纷纷以表兄弟和堂兄弟自居。善于模仿的僧帽猴还学着使节的样子拔下鹦鹉毛,粘在自己全身,打扮的同样五彩缤纷,还学着使用工具进行纹身。

  这对于僧帽猴来说是决定xing的突破,因为是否会使用工具是人类与猿猴的根本区别。获得这一契机的僧帽猴从此走向了“进化”的康庄大道。经过了两千多年的进化,这一支猴属种群逐渐迁移到了北美大陆,并融入到当地人类社会。

  只是他们仍旧保留着这种用彩色羽毛和纹身装扮自己的原始习俗,并活跃于纽约、旧金山等地的地下酒吧与重金属摇滚音乐会现场。

  玛雅使节在密林中足足走了一星期时间,还是没有找到正确的方向。真正的转机是第八天。当天早上他从树上爬起来,挖到了一些番木瓜作早餐。这时候,在使节身后的密林中传来了微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在靠近。使节举起了石斧,然后想了想,换了更有杀伤力的椰子,警惕地循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

  很快,在灌木丛里钻出一个粗胖的玛雅人。他身披着jīng致藤蔓,头上还挂着顶快凋落的大王花冠,就算以玛雅人的标准,他也算是láng狈不堪了。

  他猛然发现前面有人,一抬头正好看见玛雅使节,不由发出一声撕心裂肺地尖叫,然后拜倒在地,不住亲吻使节的脚背。

  使节很惊讶,缓缓把手里的椰子放下,被这个古怪家伙的古怪行动弄迷糊了。这时那个家伙抽泣起来,抱住使节的腿,用带着qiáng烈金刚鹦鹉口音的玛雅文说道:“您一定就是真正的鹦鹉王了!”

  显然,这个人正是奥乌部落曾经的祭司、国王,现在的流亡政府。他自从被首相发动的政变赶下政治舞台以后,就一直在密林中流窜,不敢回到村子里去。他找不到帮他复国的国外敌对势力,就想起了神使伊口关的一句话。伊口关的鹦鹉说:“奥乌兴,祭司王。”那么若想光复奥乌,就必然要找到真正的鹦鹉王。

  他怀着这个信念在丛林中游dàng,奥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政治变动他全然不知,只是一门心思想要找到传说中的鹦鹉王。他拼命模仿鹦鹉的动作、鹦鹉的叫声、鹦鹉的生活习xing,殚jīng竭虑地冥想鹦鹉的心理,到最后这位不幸的奥乌流亡政府全体成员已经jīng神恍惚,分不清现实与想象的区别。

  于是他最终变成了一位诗人。

  玛雅文本身就很奇妙,再加上鹦鹉王本身的jīng神状态,使得他在诗歌方面取得了相当惊人的成就。他创造xing地开创了用载体材质表达意境的手法。

  为了表达自己在丛林中的孤独感和对往日峥嵘岁月的忧郁,他把这些诗刻在美洲大蜗牛的壳上,所以这些诗歌文本显得粘滞而迟缓;而另外一些作品则显得空灵跳脱,完全摆脱了想象力与逻辑的束缚,那是因为它们被刻在了七星瓢虫与跳蚤身上。还有一些诗是对奥乌人恶毒的诅咒,写在剧毒的金色箭蛙皮上显然最合适不过。

  唯一遗憾的是他找不到美洲豹皮来表达自己尊贵的王者地位。他敢于对付蜗牛、瓢虫与青蛙,但是美洲豹则是另外一个数量级的对手,绝不是一个诗人所能对付的,无论是鹦鹉王还是普希金,他们的战斗力都很差。

  事实上,鹦鹉王是第一个退位后才迸发出耀眼火花的诗人,第二个则是李煜。丛林里没有文艺读者也没有评论家,他完全不在乎,只是自说自话,就象个真正的诗人一样,也象只真正的鹦鹉。

  他今天原本是来寻找负鼠,这种猥琐的小东西正适合刻上嘲讽首相的诗句。而现在,一位缀满了羽毛的人形鹦鹉就站在他的面前,这造型再明显不过了。

  这一定就是伊口关所说的真正的鹦鹉之王!!而且他全身还刻着文字,说明真正的鹦鹉王本身就是诗歌载体。

  面对这个奇妙的不速之客,使节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他伸出舌头,闭上眼睛,将全身所有的纹身都展现出来,双手不时高举作飞翔状,因为一些城邦的纹身画在了胳肢窝,象极了一只硕大无朋的金刚鹦鹉。

  这套动作的用意是表明自己的身份,代表着泛玛雅城邦联盟的二百多名代表。但鹦鹉王原本只是个偏僻村庄的小祭司,没见过什么世面,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他看到对方学鹦鹉拍打翅膀,他更坚信自己找到的就是传说中真正的鹦鹉王。他扑到使节怀里,哭诉自己被bào民推翻的悲惨遭遇。

  “奥乌?”使节机械地重复着这个名字。

  “对,对,奥乌!”鹦鹉王忙不迭地点了点头,还尖着嗓子叫道,“奥乌兴,祭祀王!”

  使节仔细回想了一下,不记得城邦联盟里有这么一号成员。换句话说,这个奥乌只是一个连金字塔都没有的下等部落,态度立刻变的很恶劣。

  “你是想让我帮你复国?”使节冷淡地问道。

  “不,不,我只是希望您能帮我出一本诗集。”鹦鹉王从怀里捧出一大堆蜗牛、青蛙皮与瓢虫,满怀希望地望着使节。为了这一时刻,他甚至蓄了长发。

  “对不起,我不能帮你。”使节回绝了这个请求,这是不可能的。出书在玛雅是件大事,玛雅人的出版业是把文字刻在金字塔上;而诗歌是分行的,多少行诗就得修建多少层金字塔;以玛雅的技术能力,最多只能修到十四层——换句话说,十四行诗已经是玛雅文明的极限。

  一些文学史研究者据此作出了评论:“玛雅人会欣赏莎士比亚、松尾芭蕉、惠特曼以及只写绝句的杜甫,而但丁、斯宾塞和马雅可夫斯基在玛雅文艺界则注定没有出头之日。”

  “为什么?!我们不都是鹦鹉的子民吗?”鹦鹉王失望地叫道。

  “今天我不工作。”

  “那明天呢?明天可以吗?”

  “明天我也休息。”

  使节说的是实话,他习惯每工作五天就要休息两天。基督教的神学家说上帝花了六天创造天地,在第七天休息;而在工会势力比较qiáng大的玛雅传说里,上帝花了五天工作,在第六和第七天休息。

  “你这披着鹦鹉皮的猴子!亵渎艺术的负鼠!”

  失望至极的鹦鹉王愤怒地骂道,使节耸耸肩,转身打算离去。忽然他想到,既然鹦鹉王来自奥乌,那么奥乌距离这里应该不会太远。在奥乌至少可以补给一下食物,顺便问一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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