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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风吟/好风长吟_村上春树【完结】(12)

  时光流得着实太快。

  23

  第三个同我睡觉的女孩,称我的阳物为“你存在的理由”。

  以前,我曾想以人存在的理由为主题写一部短篇小说。小说归终没有完成,而我在那时间里由于连续不断地就人存在的理由进行思考,结果染上了一种怪癖:凡事非换算成数值不可。我在这种冲动的驱使下整整生活了8个月之久。乘电车时先数乘客的人数,数楼梯的级数,一有时间就测量脉搏跳动的次数。据当时的记录,1969年8月15日至翌年4月3日之间,我听课358次,xing茭54次,吸烟6,921支。

  那些日子里,我当真以为这种将一切换算成数值的做法也许能向别人传达什么。并且深信只要有什么东西向别人传达,我便可以确确实实地存在。然而无须说,任何人都不会对我吸烟的支数、所上楼梯的级数以及阳物的尺寸怀有半点兴致。我感到自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只落得顾盼自怜。

  因此,当我得知她的噩耗时,吸了第6,922支烟。

  24

  这天夜里,鼠一滴啤酒未沾。这绝非好的征兆。他因而一口气喝了5杯冰镇吉姆威士忌。

  我们在店铺的幽暗角落里玩弹子球来消磨时间。这玩艺儿实在毫无价值可言:花几枚零市,换取它提供僵死的时间。

  然而鼠对什么都一本正经。因此我在6局之中能赢上两局几乎近于奇迹。

  “喂,怎么搞的?”

  “没什么。”鼠说。

  我们返回餐桌,继续喝啤酒和吉姆威士忌。

  两人几乎没有jiāo谈,只是默默地、不经意地听着自动唱机继续播放的唱片:《普通人》、《木雪杖》、《空中魂》、《来呀孤独的少女》……

  “有事相求。”鼠开口道。

  “什么事?”

  “希望你去见个人。”

  “……女的?”

  鼠略显犹豫,然后点了点头。

  “为什么求我?”

  “舍你有谁?”鼠快速说罢,喝下了第6杯威士忌的第一口。

  “有西装和领带?”

  “有。可是……”

  “明天两点。”鼠说,“喂,你知道女人到底靠吃什么活着?”

  “皮鞋底。”

  “哪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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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鼠最喜欢吃的东西是刚出锅的热蛋糕。他将几块重叠放在一个深底盘内,用小刀整齐地一分为四,然后将一瓶可口可乐浇在上面。

  我第一次去鼠家里,他正在月暖融融的阳光下搬出餐桌,往胃袋里边冲灌这种令人反胃的食物。

  “这种食物的优点,”鼠对我说,“是将吃的和喝的合二为一。”

  宽敞的院子里糙木葱笼,各色各样的野鸟四面飞来,拼命啄食洒满糙坪的爆米花。

  26

  谈一下我睡过的第三个女孩。

  谈论死去的人是非常困难的事qíng,更何况是年纪轻轻便死去的女郎。她们由于一死了之而永葆青chūn年华。

  相反,苟活于世的我们却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日复一日地增加着年龄:我甚至时常觉得每隔一小时便长了一岁。而可怕的是,这是千真万确的。

  她绝对不是美人。但“不是美人”这种说法未必公正。我想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她不是长得对她来说相得益彰的那种类型的美人。”

  我只存有她一张照片。背面写有日期,1963年8月,即肯尼迪总统被子弹she穿头颅的那年。她坐在一处仿佛是避暑胜地的海岸防cháo堤上,有点不大自然地微微含笑。头发剪得很短,颇有赛巴格风度(总他说来,那发型使我联想起奥斯威辛集中营),身穿下摆偏长的红方格连衣裙。她看上去带有几分拘泥,却很美,那是一种似乎能够触动对方心中最敏感部分的美。

  轻轻合拢的双唇,犹如纤纤触角一般向上翘起的鼻头,似乎自己修剪的刘海不经意地垂挂在宽宽的前额,由此到略微隆起的脸颊之间,散在着粉刺淡淡的遗痕。

  她14岁,是她21载人生中美奂美仑的一瞬间,旋即倏然逝去——我只能这样认为。究竟那种事是由于什么、为了什么而发生的,我无法捉摸,别人也全然不晓。

  她一本正经地(不是开玩笑)说她上大学是受天的启示。

  当时还不到凌晨四点。我们赤身luǒ体地躺在chuáng上。我问所谓天的启示是怎么回事。

  “那怎么晓得呢,”她说。稍顷,又补充道:“不过,那就像是天使的翅膀从天而降。”

  我想象天使的翅膀飘落大学校园的qíng景。远远看去,宛如一方卫生纸。

  关于她为什么死,任何人都不清楚。我甚至怀疑她本身恐怕也不明了。

  27

  我做了个恶梦。

  我成了一只硕大的黑鸟,在森林上空向西飞去。而且身负重伤,羽毛上沾着块快发黑的血迹,西天有一块不吉祥的黑云遮天盖地,四周飘dàng着隐隐雨腥。

  许久没做这样的梦了。由于时隔太久,我花了好半天才意识到这是梦境。

  我从chuáng上翻身下来,拧开淋浴喷头冲去全身讨厌的汗腻。

  接着用烤面包片和苹果汁对付了早餐。由于烟和啤酒的关系,喉头竟有一股被旧棉花整个堵塞的感觉。把餐具扔进水槽之后,我挑出一套橄榄绿布西装,一件最大限度地熨烫工整的衬衣,和一条黑针织领带,抱着它们坐在客厅的空调机前。

  电视里新闻播音员自以为是地断言今天将达到本夏最高温度。我关掉电视,走进隔壁哥哥的房间,从庞大的书山里面找出几本书,歪在客厅沙发里读起来。

  两年前,哥哥留下满屋子书和一个女友。未说任何缘由便去了美国。有时她和我一起吃饭,还说我们兄弟俩实在相似得很。

  “什么地方?”我惊讶地问。

  “全部。”她说。

  或许如她所说。这也是我们轮流擦了10年皮鞋的结果,我想。

  时针指向12点。想到外面的酷热,心里不免有点发怵,但我还是系上领带,穿好西装。

  时间绰绰有余,加之无所事事,我便开车在市内缓缓兜风。街市细细长长,细长得直叫人可怜,从海边直往山前伸展开去。溪流,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磷次栉比的房屋,绵绵不断的围墙,几家还算漂亮的餐馆,服装店,古旧的图书馆,夜来香姿影婆娑的糙地,有猴山的公园——城市总是这副面孔。

  我沿着山麓特有的弯路转了一阵子,然后沿河畔下到海边,在河口附近下得车,把脚伸到河水里浸凉。网球场里有两个晒得红扑扑的女孩,戴着白帽和墨镜往来击球。阳光到午后骤然变得势不可挡。两人的汗珠随着球拍的挥舞飞溅在网球场上。

  我观看了5分钟。随后转身上车,放倒车座的靠背,闭目合眼,茫然听着海涛声和其间夹杂的击球声,听了好一会儿。柔和的南风送来海水的馨香和沥青路面的焦味,使得我想起往昔的夏日。女孩肌体的温存,过时的摇摆舞曲,刚刚洗过的无袖衫,在游泳池更衣室吸烟时的甘美,稍纵即逝的预感——一幕幕永无休止的甜蜜的夏日之梦。而在某一年的夏天(何时来着?),那梦便一去沓然再也不曾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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