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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草山_余杰【完结】(73)

  这么快的速度,还是借助我曾经讨厌过的飞机。要是没有飞机,从扬州到北京,不知要花多少的时间,肯定会让他望眼yù穿。

  这几年来我坐了无数次飞机,以前每次都会晕飞机。这一次,既没有头晕,也没有感到漫长。

  以前坐飞机外出,等待我的是一连串商务谈判;而这一次,等待我的却是我的爱人、我的新家。一想起"爱人"和"家"这两个名词来,我的心中就暖乎乎的。

  飞机到了首都机场。下飞机的时候,我甚至有点着急,我没有托运的行李,背着随身携带的包,便昂首向候机口走去。

  我拢了拢耳朵背后的头发。他说他喜欢长发,我就把头发留了起来。中学时候我曾经留过很长很长的头发,我的头发一度是全班女孩子中最长、最浓、最黑、最漂亮的。

  后来,遇到一件伤心事,我一狠心,便把瀑布一样的长发剪掉了。好多同学都觉得可惜。但是,我觉得,剪去长发,便如同剪去一段不成熟的日子。短发的我,节省了不少梳头的时间。更重要的是,短发掩饰了我脆弱的一面。跟陌生人初次见面,一头清慡的短发能够给对方留下jīng明能gān的印象。

  此后,我一直保持着"超级短发",而且逐渐发展到越来越短--几乎跟小男孩的平头一样短。难怪第一次与他见面的时候,他会大吃一惊。他说,他想象中的我与他见到的我,只有一点不一样--就是头发。

  自从跟他见一面之后,我便一直把头发留着,却从来没有跟他说起。我想给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远远地,我就看见他在向我招手。也真难为他的,他眼睛近视,在拥挤的人群中,居然一下子就把我分辨出来了。更何况我的发型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我想,他不是用眼睛看,而是用心在感觉。我也向他挥手,我们的视线汇合在一起。

  我们的眼睛像星星一样,碰撞出热烈的火花。

  我们居然可以一句话也不说,就全然知道对方的心思。我本来就是他身上的肋骨啊。尽管前方有那么多等待接站的人,我却如入无人之境,我的眼里只有他,那里只有他一个人。

  我像贝壳一样向他敞开。

  我想起了安妮宝贝在一篇小说中的一句话:"她那时候是一个瘦的眼睛漆黑明亮的女孩。拎了一个旅行箱来投奔她的爱qíng和未来。"

  我加快步伐向他走去,看他着急的模样,简直就要冲过警戒线了。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他的跟前。他还在痴痴地注视着我,连接过我的包也忘记了。

  我提醒他,像一个任xing的孩子一样对他说:"人家背着这么重的包走了好长的路,你也不帮一帮。"

  他这才有些惊惶地从我的手中接过包。片刻的忙乱之后,他伸手来挽着我,我把手给了他。这一简单的牵手,延宕了半年多的时间。

  "你看,我的头发,变样了吧?"我拨弄一下头发,得意洋洋地对他说。心里巴望着能够得到他由衷的赞美。

  "我早就发现了,你的头发都这么长了。我也知道,你的头发是为我留的。"他的眼光里全是浓浓的爱意,他还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头发在风中调皮地飘动着,不顺从他的抚摸。他说我的头发里有淡淡的幽香。

  我们到了家--还是那个落寞的居民区,还是漆黑的楼道,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楼下盛开了一束金huáng的迎chūn花,他说,这些迎chūn花是专门欢迎我的。

  我上次来的时候,还是秋天,现在却是chūn天了。

  我上次来的时候,是一个短发的现代女子,这次来却是一个长发的古典女子。

  他的房间里,还是一切依旧。满屋子的书,电脑静静地隐藏在书堆之中。这半年多以来,他在电脑前又写出了多少文字呢?他又读完了多少本书?

  唯独发生变化的是,他为我准备了蓝色的枕头。他告诉我,上午他还特意把这对新买的枕头放在阳台上晒了一阵,枕头上还留着今天的阳光的香味,枕着它睡觉,梦里也会充满阳光。

  这个小小的房间,如果增加一个我,并不会显得拥挤。我会尽心尽力地行使女主人的职责,把它收拾得更加井井有条。我会在这个朴素得有点刻板的房间里,不经意地增添进一些温馨的元素。

  简单地洗一把脸,我们便回学校去吃饭。我说:"还是去上次的那家餐厅吧。让我们重温一下昔日的记忆。再说,那里的菜做得真不错。"

  "当然,那里是我们的'家园'。"他回答说。

  有意思的是,我们上次坐的那个座位还空着,好像是专门为我们留的。

  这一次,他坐在对面,毫不害羞地"审视"起我来。他的脸庞红彤彤的,好像是喝醉了酒。

  我向他撇一撇嘴,开玩笑地说:"你现在怎么敢这样肆无忌惮地看我?"然后,从桌子下面伸出脚去,轻轻地踢了他一下。

  "我想看看你长漂亮没有。"他还是没有收回热烈的目光。

  这次吃饭,又是我占了上风。我点的三个菜跟第一次的一模一样。他没有吃多少,而我却拿出"横扫千军"的架势来,一口气吃了一大碗饭。

  其实,平时在公司里,我吃得最少,一份分量并不大的盒饭,我只能吃一小半;到外边饭店去与客户们一起吃饭,我也往往是"点到为止"。妈妈说,我从小就太挑食,我们的家境并不算好,也不知道是怎么把我惯出来的。妈妈一直就担忧我太瘦,每次周末回家,都会做一大桌子好吃的,可是我并没有如她所希望的那样"láng吞虎咽"。

  也许,只要与他在一起,我的食yù就能够出奇地好。我一边吃,一边对他说:"你养得起我吗?你看,我这么能吃。"

  他说:"没有问题。小生不才,但养一个老婆还是绰绰有余的。"他惹得我忍俊不禁。

  吃完饭,天色已经全部黑了。沸腾了一天的校园,终于进入相对的安谧之中。教室和图书馆的灯一盏盏地亮了。

  "去未名湖边散散步吧。"他提议。他骄傲地拉着我的手,仿佛要向每一个同学宣告:她是我的爱人!他步履轻快,像要飞起来。我几乎是被他拖着走,我都跟不上他了。

  一路上,他兴奋地向我介绍北大的建筑。哪一栋教学楼他经常去,哪一间教室比较容易找到座位……看得出,他无比地热爱这座校园。尽管在文字中他对北大有不少激烈的批评,但在骨子里他是深爱北大的。正因为爱得太深,他的笔下也就更不留qíng面、更不愿意掩饰现实的缺陷。他爱的是蔡元培的北大,是"五四"的北大;而不是校庆的锣鼓声中的北大,也不是"工商管理硕士"们的北大。

  还有两个月就要离开这里了,我感觉得出来,他还是有一点恋恋不舍。但是,他又不能永远呆在这里,就好像真正的大树不能永远生长在温室里。

  他说,在这个校园里,他留下了一生中最宝贵的七年的青chūn岁月。他的jīng神在这里成长壮大。他几乎每天都去图书馆,却一次也没有进过舞厅。他是这座校园里最平凡的一个"清教徒"。现在,在离开的前夕,感qíng很复杂,既有些厌倦,又有些留恋。他说他要走出去,将来有一天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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