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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林肯传_[美]戴尔·卡耐基【完结】(14)

  史匹德回了信,他说:他比自己所期望的要幸福得多。

  1842年11月4日,一个星期五。林肯怀着复杂的心qíng,向玛丽·陶德求婚。

  玛丽甚至当晚就想举行婚礼。林肯完全想不到事qíng会进展得这么神速。他不由得又感到惊慌不安。他就说当天是星期五,不吉利,因为林肯知道玛丽很迷信。但她24小时都不愿等,因为上一次的教训太深刻了!更何况,那天恰恰是她24岁的生日。于是他俩马上赶到了夏特敦珠宝店,买了一枚结婚戒指,让人在上边刻了这样一行字:“爱就是永恒”。

  那天下午,詹姆士·马森尼被邀请做林肯的男傧相,林肯对他说:“吉姆,我不能不娶那个女子。”

  傍晚时分,在伯特勒家中,林肯穿上他那套最好的衣服,并擦了擦皮鞋。伯特勒的小儿子问他要去哪里,林肯说:

  “我想可能是下地狱吧。”

  玛丽·陶德出嫁的时候只穿了一件平常的白洋布衣裳。因为原来赶做的新娘装,已经在她绝望之时扔掉了。

  一切都是在仓促中准备的。在婚礼前两个钟头,爱德华太太才得知消息,刚刚烤好的结婚蛋糕在端上桌面时,还很不好切,因为上面的糖粒还是热的。

  牧师查尔士·德雷瑟先生穿着道袍,在婚礼上诵读圣公会的赞美诗。男傧相说,林肯脸上看不出一点高兴的神qíng,相反,他“看上去倒像是马上要上屠宰场似的”。

  婚后一周后,林肯在写给山姆耳·马歇尔的业务信函里夹了一则“附启”, 上面是这样写的:“这边除了我结婚,没什么新闻。我总觉得,婚姻是一桩十分古怪的事。”

  那封信如今收藏在“芝加哥历史协会”里。这是林肯对自己的婚姻所说的惟一一句话。

  家 庭(1)

  我爱孩子,爱如同一条铁链,它把小孩和父母紧紧地拴住。

  我的好友亨利·庞德先生是伊利诺州的一位律师,当我正在纽沙勒写作本书之时,他多次对我说起他的吉米·迈尔斯叔叔。

  “你应该去看一看这位吉米·迈尔斯,林肯的合伙律师荷恩敦先生正是他的舅舅;而他的阿姨则经营过一家供应伙食的公寓,林肯夫妇曾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

  于是,庞德先生和我在七月份的一个星期天,驱车到了离纽沙勒不远的迈尔斯农场。据说,当年的林肯常在这一带逗留,为人们讲几个故事,喝杯苹果汁,然后再走到chūn田镇借书看。

  吉米叔叔一看见我们,就搬了三把成套的摇椅出来,让我们坐在农场前院的大枫树下,然后拉开话匣子畅叙起了往事。这时,小火jī、小鸭子们在我们周围的糙地上叽叽喳喳,来回嬉戏。吉米叔叔想起了一件有关林肯的令人悲哀、发人深省的小事,这件事从未被人记录或发表过:

  “一位名叫雅各·M·尔莱的医生,娶了迈尔斯先生的阿姨凯撒琳为妻。1838年3月11日的晚上,也就是林肯住到chūn田镇后一年时光,有个骑马的陌生人,到尔莱医生家门前敲门,当医生走到面前时,他用双管猎枪把医生打死,然后骑马逃走。

  这件案子直到今天仍未破获。因为那时的chūn田镇只是个偏僻荒凉的小村落,杀人嫌疑者的线索几乎很难被发现。

  医生没留下什么财产,他的遗孀凯撒琳只能招一些搭伙的房客,勉qiáng谋生。亚伯拉罕·林肯夫妇婚后不久,就租住在医生太太家里。

  吉米·迈尔斯叔叔常听凯撒琳阿姨说起这样一件事:

  一天早晨,林肯夫妇正在用餐。这时,不知林肯的什么动作惹得妻子发怒了。只见林肯太太气咻咻地把一杯热咖啡泼到了丈夫的脸上,林肯屈rǔ地坐在那儿,一言不发。所有的房客都看到了这一幕。尔莱太太连忙拿了一条毛巾,为林肯擦gān脸孔和衣服。林肯夫妇20年的婚姻生活,从这件事可窥一斑。

  当时,做律师的无法都在本地开业,因为一个小小的chūn田镇,竟然有11名律师。大卫·戴维斯法官经常是在第八司法区的各个县流动开庭,于是律师们就骑着马,从一个县赶往另一个县来回奔波。别的律师们为了与家人共度周末,总要尽量在星期六时赶回chūn田镇。

  惟独林肯害怕回家,他在chūn季和秋季的六个月里,都在外巡回办案,极少走近chūn田镇。

  林肯太太的大嗓门和凶悍相,是远近闻名的。邻居们常说她“折磨得林肯心惊ròu跳”。所以,一年又一年,林肯宁愿在肮脏的乡下旅店里逗留,也不愿意回家看着太太成天颐指气使。

  参议员毕佛瑞吉先生说:“凡是邻近的人,全有幸听到过林肯太太长时间的痛斥声,她那高亢刺耳的大嗓门,即使到了对街都可以听见。有关她对人施bào的传闻也不少,一般来说都是可信的。”

  自称了解玛丽心理的荷恩敦先生说:“林肯的宽容仁慈使玛丽无地自容,他粉碎了她那傲慢的个xing,使她感到自己在别人面前总抬不起头。因此她要报复,而qiáng烈的报复yù摧毁了她的理智与qíng感。玛丽不断对林肯发泄蕴藏在心底的怨恨,将他搞得头昏目眩。”

  在玛丽的眼中,林肯没有一样举动是对的:他就像一个粗鲁的印第安人,步态笨重,两只脚一高一低,背还有些驼。她故意学林肯走路时的姿势,说他脚步生硬,毫无美感。她嘟嘟囔囔,教他走路时脚趾头要朝下,就像当年她在法国贵妇人的学校中所学的那样。

  家 庭(2)

  她嫌林肯那呈直角外伸的脑袋和那一对大耳朵太难看;她挑剔说丈夫的鼻子不够挺,而他的下唇又太突出;她又说他的四肢都太长了,但脑袋则太小;而且,他的脸孔看上去就像得了肺痨似的。

  对自己的风度举止,林肯本人毫不在乎,但玛丽恰恰在这方面极为敏感,而且极其爱体面。就连荷恩敦也说:“林肯太太的哭闹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林肯在街上走路时,一只裤管随意塞在皮靴里,而一只则在皮靴外晃dàng。他很少给皮靴上油。大衣早就该洗,硬领也早就该换了。

  詹姆士·高莱先生曾住林肯家隔壁多年。他说:“林肯先生常穿一双松垮的旧拖鞋到我们家来,他那条褐色的长裤,只用一条背带系着。”

  林肯在天气转温时往往走得更远,他“穿的大衣其实只是一件肮脏的亚麻布外罩,背上一块块汗斑清晰可见,如画了张地图似的”。

  在一家乡村旅店,一位年轻的律师曾见过林肯,而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当时正要去睡觉,只见林肯穿一件“长度在膝盖和足踝之间的、自己fèng制的huáng法兰绒睡衣”, 年轻律师吃惊地说:“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古怪的家伙。”

  林肯很少去理发店,次数远远达不到玛丽的要求,而且他一辈子都没用过剃刀。瞧着他那一头粗糙茂密、原始森林一般的头发,玛丽顿起无名之火。如替他收拾利索了,不用过多久,就必定又会搞成乱糟糟的一团。这是因为,林肯喜欢在帽子里放存折、信函、文件等物品,然后随手戴到头上,头发也就没有不乱的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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