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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林肯传_[美]戴尔·卡耐基【完结】(3)

  弗吉尼亚的风流事(2)

  星期一一整天,他都在考虑这件事。第二天一早,他骑着马来到汉克斯一家居住的小泥屋前,雇佣露西去他的农场当女仆。他本来有了许多仆人,这回特地雇露西,只是让她gān点轻便活。

  在当时,弗吉尼亚州的富有人家都送儿子去英国读书。露西的主人当年曾上过牛津大学,他回美国的时候还带回很多珍贵的图书。他有一天去书房,发现露西手里拿着块抹布,正坐在一边聚jīng会神地看一本史书的cha图。

  这事已逾越了做仆人的本分。但主人非但没有呵斥,反而关上房门,坐下来为她讲解起来。她兴味盎然地听完之后,竟然提出要学写字读书!

  弗吉尼亚州在1781年还没有免费的学校,这个州的地主几乎有一半连自己的姓名都不会拼写,转让土地所有权时是画一个记号作为凭据。

  可现在,这个女仆居然提出要学读书和写字!全弗吉尼亚州心肠最慈善的人,即使不将之视为大逆不道,也会认为这有点过于荒谬了。不过露西的主人却兴致勃勃,他愿意教她。当天晚饭过后,他就在书房里开始教她识字母。过了几天,他就抓着她的手教她写字了。这种主仆间的教学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说句良心话,他教得棒极了。从留存至今的她的笔迹上来看,她的花体字写得很自信,很有神,富有个xing。“批准”一词她不但用过,而且还拼得相当正确。这样的成绩可以说是不小了,因为就连当年乔治·华盛顿等人的拼写也并非无可指责。

  到了晚上,上完课以后,露西和老师并肩坐在书房里,炉火烧得正旺,森林的那边,一轮月亮正缓缓升起……她爱他、信任他,也许正因为对他过于信任了,以后的几周内,她睡不香、吃不好,变得极其忧郁。到了再无法隐瞒的地步时,她只好实言相告:她怀孕了。虽然他考虑过娶她的事,但一想到家庭、朋友、社会地位,以及种种随之而来的麻烦事,他终于退缩了。而且他已经有点厌烦她了。最后,他给了露西一笔钱打发她走了。

  几个月过去了,人们对露西指指戳戳,还故意躲避她。一个礼拜天的早晨,当露西抱着婴孩走进教堂的时候,教堂内一片骚动。那些正做礼拜的良家妇女极其愤怒,有人站了起来声言:“把那娼妇赶走。”

  她的父亲不愿再看到女儿受人侮rǔ。于是把仅有的一点财物装上一辆篷车,穿过荒野路,越过康伯兰山口,在肯塔基州的哈洛德堡定居了下来。那里可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过去。

  但露西的魅力依旧,她可是个美人儿。男人们千方百计接近她,讨她的欢心。她再次堕入爱河,再一次失足。于是,有人在安·麦克金迪家里讲起她的事。像这一类新闻,总是比什么事都传得快。如前所述,大陪审团以通jian罪起诉露西。但警长却把传票塞进了口袋里,骑上马打猎去了。

  这是11月的事。第二年3月里,有个妇女又状告了露西这“轻佻的女人”,要求法官判她有罪。法庭于是开出另一张传票,不料露西却把传票撕碎,一把甩在了送票人的脸上。法庭在5月要开审判会,这一次,露西差一点被qiáng拉进法庭,幸亏这时一个年轻人出面了。

  年轻人就是亨利·史帕罗。他对露西说:“露西,我爱你。我不在乎别人对你说三道四,我愿意娶你为妻。”

  但是露西不愿意让当地人说,史帕罗是迫于压力与她结婚的。她说:“我们再等一年吧,亨利,我要向所有人证明,我可以过上正常的生活。一年后如果你还要我,请你来吧,我会等着你。”

  1790年亨利·史帕罗拿到了结婚许可证,因此就没有人再提法庭传唤露西的事了。一年以后,他们结了婚。

  露西在人面前抬起了头。虽然安·麦克金迪等人还在摇头,断言他们的婚姻不可能持久;亨利·史帕罗也和妻子商量要再西迁。但露西说,她不走,她不是坏人,她决心在哈洛德堡生活下去。

  她说到做到,而且养育出八个孩子,其中两个儿子做了牧师,她的一位外孙——私生女的儿子——当上了美国总统。他名叫亚伯拉罕·林肯。

  上面所述的,是有关林肯较近祖先的介绍。林肯自己对有着良好教养的弗吉尼亚外公非常敬重。

  威廉·H·荷恩敦曾经和林肯合开过律师事

  务所,并且在一起工作了21年。他于1888年出版

  了三大册《林肯传》。在第一册的第34页上,威

  廉·H·荷恩敦写道:

  我记得林肯先生对于他的祖先,只向我提过一次,那大约是1850年吧。那时,我搭他的单骑小马车外出,前往伊利诺州的梅纳德郡县法庭,那次我们要处理的诉状中涉及遗传方面的问题,于是他说起了自己的母亲。他说,他母亲是露西·汉克斯和一位弗吉尼亚农夫绅士的私生女;他认为,自己的推理、判断能力以及顽qiáng的上进心与汉克斯家族的后辈大不相同,而这些禀赋都从他的外公遗传而来。他还认为,私生子往往比一般婚生子机灵、qiáng壮。很自然地,他回忆起了去世的母亲。马车摇晃着向前走。他神qíng黯然地说道:“愿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我一生中所拥有的,以及所期望的一切,全都来自于她。”一路上我们再也没说一句话。从他沉湎于悲哀的表qíng可以看出,他正沉浸于往事之中,那是我不能私自闯进去的禁地。但当时他那忧郁的话语、凝重的神qíng,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黯淡的童年(1)

  在他的家里,到处是跳蚤和害虫,他们连一把刀叉也没有,用手指抓着吃。

  南施·汉克斯——也就是林肯的母亲——是由她的舅舅和阿姨养大的。她大概并没有进校门读书,这可以从她只以画记号代替签字这件事看出来。

  南施·汉克斯的童年没有什么朋友,因为她的家在丛林深处。22岁的时候,她嫁给了汤姆·林肯。他可以说是全肯塔基州最没教养的粗汉,一个愚蠢而又无聊的人,靠打短工或猎鹿为生。那些住在丛林深处的人都叫他“连拱”,大概是与林肯谐音吧。

  汤姆·林肯是个流làng汉,他一事无成,整天四处游dàng。饥饿的时候就去打工,找到什么活就gān什么活。他修过路、砍过树、捕过熊,还耕过地、种过玉米、筑过木屋。据说他曾三次受人雇佣,gān的是拿猎枪监视犯人的活。在1805年,肯塔基州的哈丁郡曾经以每小时六分钱的报酬雇佣他,叫他追捕、鞭打反抗的奴隶。

  虽然在印第安那州一个农场里住了14年,但是他竟没有钱来支付十元一年的土地费。对于金钱,他一点概念也没有。当他在肯塔基州伊丽莎白城的一个商店赊账买下一条丝质吊裤带时,他妻子却不得不在家里用野荆棘fèng补衣服。过了不久,他却在拍卖会上用三美元买了一把剑。他大概想佩上丝质吊裤带和宝剑,然后光着脚去散步吧。

  汤姆结婚后不久搬到了城里,靠做木工活养家糊口。他给人建造磨坊,但是,雇主不肯付他钱,因为他锯的木材根本没法用,为此他还打了几场官司。汤姆看出自己只适于在丛林区生活。于是,他就带着妻子回到了森林边上的一处贫瘠、到处是石头的农场里,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离开山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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