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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17:大宋革新_易中天【完结】(11)

  [17]见(南宋)高文虎《蓼花洲闲录》。但据《宋史·章惇传》,章惇后来也要杀人,被哲宗皇帝拒绝,哲宗说:朕遵祖宗遗制,未尝杀戮大臣,其释勿治。

  [18]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建隆元年十二月条。

  [19]见(明)张岱《夜航船》卷六。司马光《涑水记闻》和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建隆元年十二月条亦载此事,但未言明当事人是张霭。

  [20]以上见《宋史·赵普传》。

  [21]见《宋史·赵普传》。

  [22]见司马光《涑水记闻》和《宋史·赵普传》。

  集权

  相权与皇权的矛盾,由来已久。

  矛盾是从汉武帝开始的。帝国制度创立之初,统治者或重法术,或贵huáng老,都主张君主无为、臣僚执政,因此皇帝和宰相的责权利也很明晰:皇帝是国家元首,象征着天下的统一和主权;宰相是政府首脑,由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别执掌行政、军事和监察权,实际管理国家,并向皇帝负责。相府和皇宫各就各位,不相混淆。[23]

  然而这个制度让好大喜功的汉武帝不能满意,于是用大司马为魁的内朝架空丞相为首的外朝,皇帝实际上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于一身。这种做法对皇帝的要求很高。皇帝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具备执政能力,大权就会落入外戚、权臣甚至宦官手里,汉帝国也最终因此而灭亡。

  隋唐吸取两汉的教训,重新建立了宰相制度。相权仍然存在,但被分割为决策、审核、执行三个环节,对应地产生了中书、门下、尚书三个部门。中书门下合为政事堂,称为政府,以取代两汉的相府。政府组成人员是有权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他们都是宰相。不像西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都只有一人。

  换言之,汉有国务总理,唐只有国务委员。

  显然,唐代制度设计的目的是分割削弱相权,然而实际qíng况却事与愿违。为了提高效率,尚书省负责人退出政事堂会议,成为纯粹的执行者;中书和门下则合并办公,不再相互制衡。再加上宰相人数没有一定之规,结果就出现了李林甫和杨国忠大权独揽的局面,安史之乱随之而起。

  结论是:汉制和唐制,都有问题。

  所以到了宋,就得改制。

  改制的办法,是横一刀,竖两刀,再补一刀。横一刀就是把宰相分为两等,一等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从一品,为正宰相。其次叫参知政事,正二品,为副宰相。参知政事与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尚书左丞、枢密使,都叫执政。宰相与执政合起来,叫宰执。这是唐代没有的。

  竖两刀,就是把相权切成行政、军政和财政三块。行政权归政事堂,也叫政府、东府。宋代政府在名义上也跟唐代一样,由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组成。但门下、尚书两省形同虚设,只有中书省在宫中,政事堂也设在中书省,因此叫中堂。后世把相当于宰相的人叫作中堂,来历就在这里。

  元代以中书省为政府,实行一省制,缘由也如此。

  掌握军政权的是枢密院,也叫枢府、西府。枢密院的长官叫枢密使,副长官叫枢密副使。枢密使正二品,地位与参知政事相同,而且也是执政,因此又叫枢相。

  政府和枢府,合起来叫“二府”。

  财政权则划归三司,即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三司的长官叫三司使,副长官叫三司副使。三司使的地位比执政略低,权力却不小,号称计相,三司则叫作计省。[24]

  计省、枢府、政府,各司其职;计相、枢相、宰相,互不统属。真正集大权于一身的,只能是皇帝。

  这就叫“二府三司制”。

  然而赵宋皇帝仍不满足,还要再补一刀,也就是让台官和垣官来制约宰相。台官就是监察官员,由于监察机关叫御史台,也叫宪台,所以御史叫台官。同样,由于言谏机关叫谏垣,所以言谏官员叫垣官。合起来,就叫台垣。

  不过,台和垣在唐代是有分工的:垣官劝谏皇帝,台官监察官员。宋代却合为一体,统统用来对付臣僚。言谏监察官员如果上任百日无所弹劾,就要撤职,还要罚款。

  表中横排为大类和具体官职名,竖排为执行机构名。

  这就bī得台官和垣官没事找事,与宰相的关系更是极为紧张。的确,宰相们要办实事,台垣却要找麻烦,岂能不势同水火?显然,如此挑动臣僚斗臣僚,虽能维护皇权,却也后患无穷。王夫之甚至认为,宋代之所以“政紊于廷,民劳于野,境蹙于疆”终至“日削以亡”,即始于此。[25]

  可惜折腾完宰相,还要折腾官员。

  宋代官制极为复杂,官员一般都有两个头衔,其中一个叫官,一个叫差,差遣的差,个别的还有职。职,就是授予高级文臣的清高头衔,比如学士或待制。大名鼎鼎的包拯被称为“包龙图”,就因为有“龙图阁直学士”之职。[26]

  那么,官和差又有什么区别?

  官是用来定级别、领俸禄、穿衣服和算资历的,所以叫正官、本官、阶官、寄禄官。宋代,做此官则行此礼,也享受此待遇,却未必管此事。管什么事,要看差。

  差就是差遣,也是实职,称谓则有判、知、权、直等等不一而足。担任实职,才有实权。比如在唐代,中书门下两省的长官中书令和门下侍中是当然宰相,宋代则还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是。甚而至于,中书令如果没有“判中书省事”之差,那就连中书省的事也不能管。同样,只要有此差遣,哪怕官衔是门下省的副长官,反倒管得。

  这可真是云山雾罩弯弯绕。

  问题是,宋代的官制为什么要这么复杂呢?

  为了皇帝能牢牢掌握用人之权。比如某人并不称职,或者皇帝不喜欢他,又要体现对士大夫的优待,那就只升他的官而不给差遣。相反,如果皇帝要重用某人,又不能破坏论资排辈的规矩,那就给他实权,不升他的官阶。

  一手官衔,一手差遣,皇帝岂非左右逢源?

  后果却很严重。

  弊端之一,是一大堆官员没有事做,同时又有一大堆事qíng没有人做。因为三省六部二十四司,虽然名义上都有正式任命的官员,但如果没有差遣,就不能管事。他们也不清楚该做什么,只能闲着。结果是:事之所寄,十亡二三;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朝廷内外,一片混乱。[27]

  因此,宋代行政效率颇低。有一次,太祖皇帝想要一个熏笼,却好几天都送不来。皇帝便问:这是怎么回事?

  臣僚答:在走程序。

  太祖大怒:我在民间时,几十块钱就能买个熏笼,贵为天子反倒数日而不可得,简直岂有此理!

  赵普只好打圆场:定这程序,是怕后代奢华。[28]

  就事论事,赵普未尝没有道理。但,庞大的机构,复杂的关系,势必造成政出多门或相互推诿,甚至拆台。比如景德四年(1007),一个名叫杨士元的人就同时接到两份不同的任命:中书省让他到凤翔府(治所在今陕西省凤翔县)当二把手,枢密院却任命他为大内香药库总监。此事最后如何处理不得而知,但中央政府大摆乌龙却不能不说是弊端。[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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