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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山之石:儒墨道法的救世之策_易中天【完结】(37)

  答:对付官员,当然也可以用“法”,而且应该用“法”,这个没有问题。问题是官员的身份特殊。我们知道,老百姓是纯粹的“民”,手上没有“公权力”,一个“法”就足以对付。官员手上却是有权的。这就麻烦了。比方说,他以权谋私怎么办,犯上作乱又怎么办?这就要有办法暗中防范,暗中对付。韩非教给君主的办法,就是“术”,即权术谋略。

  问:就是说,用权术和谋略来私下里对付官员?

  答:当然。这一套,绝不能公开。所以韩非说,术,是必须“藏之于胸中”的。而且,还必须藏得严严实实,这样才能“潜御群臣”。潜御,就是暗中驾驭。一个“潜”字,道破了所有的天机。

  问:法呢?

  答:正好相反,必须公开。因为“法”是对付大多数人的,“术”则是对付极少数人的。所以,法,越公开越好,要让人民群众无论贵贱贤愚都知道;术,越秘密越灵,就连最亲近最宠信的人也不能得知。这就叫“法莫如显而术不yù见(现)”。

  问:一明一暗?

  答:是。刑罚是公开的明控制,权谋是私下的暗控制。

  问:明用法,暗用术?

  答:对,而且两手都要硬。韩非说,君主无术,就受制于人;民众无法,就犯上作乱。这就叫“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

  问:看来,术与法,无非是统治的两手嘛!

  答:是啊!所以韩非说,术与法“皆帝王之具也”。不过,君主能够用术用法,还因为他有权有势。所以,势的作用也不可小看。势立威,术驭臣,法制民,它们都是人君手中的“刀”,故曰“三刀”。

  问:什么“刀”?

  答:既是指挥刀,也是杀人的刀,韩非称之为“杀生之柄”,即生杀予夺之权。

  问:我看是三个臭jī蛋。

  答:不过,那“jī蛋”里面,恐怕也有“骨头”。

  第十六、jī蛋里面也有骨头

  问:你说法家 “jī蛋里面也有骨头”,有根据吗?

  答:还是请你先谈谈,为什么在上篇文章里,你说法家的主张是 “臭jī蛋”吧!

  问:好吧!说实话,我听你讲法家,越听越不是滋味。什么明的暗的、软的硬的,又是奖惩赏罚,又是威势权谋,表面上“以法治国”,实际上“玩弄权术”。说到底,不就是为了维护君主帝王的专制独裁吗?这真是奇臭无比!

  答:你说得对,但也并不奇怪。我们前面不是早就说过吗?儒家是“文士的哲学”,墨家是“武士的哲学”,道家是“隐士的哲学”,法家是“谋士的哲学”嘛!所以,儒、墨、道三家都可以“为天下谋”,惟独法家,却一定只会“为君主谋”。这是法家区别于前三家的根本之处。而且,也正因为如此,法家最成功,同时问题也最大。

  问:为什么最成功?

  答:因为当时的任何政治主张,都只能通过君主来实现。法家的主张既然能够为君主谋取利益,当然最对君主的胃口,也就最能够成功。

  问:为什么问题最大?

  答:因为他们心里只有君主,没有别人。

  问:任何别人都没有吗?

  答:没有,包括他们自己。在法家设计的政治方案中,是连保护自己的环节都没有的。结果,献刀的是法家。被君主拿来祭刀、试刀的,也是法家。商鞅、韩非,都如此。他们的死,我在《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一书中有详细介绍,这里不多说。

  问:商鞅和韩非,怎么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呢?

  答:就因为他们的法,是“王法”。既然是“王法”,当然只维护君主的统治,不保护人民的权益。比方说,商鞅被诬告,有“辩护权”吗?没有。韩非被谋杀,有“保护法”吗?也没有。他们死前,既没有公开审判,也没有辩护律师。为什么没有?就因为他们的法是“帝王之法”,不是“人民之法”嘛!所以,法家的“法治”,决不是真正的“法治”。他们的“以法治国”,和我们今天的“以法治国”,也决不可以相提并论。也因此,在讲到法家的时候,我一贯主张要说“法家之法”或“法家的法治”,以免混淆视听。

  问:能不能换一个词呢?

  答:我是把法家所谓“法治”称为“律治”或“刑治”的,但不容易被人接受,同时也有不便之处,就先不换吧!总之我们要记住,法家是“法中无人”的。

  问:什么叫“法中无人”?

  答:就是没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立法jīng神,也没有这方面的相应条款。这是法家之法最根本的问题。

  问:其次呢?

  答:立法太严,执法太苛。比如商鞅规定,但凡不务农而经商,或者gān农活不卖力的,老婆孩子都要被收为官奴。治安的要求,则是乱扔垃圾都要受ròu刑。难怪商鞅一天就能杀七百人,有的是理由嘛!

  问:bào政啊?

  答:当然不是什么“仁政”,但也不是“bào政”,至少法家自己不承认。因为韩非的说法,是“仁bào者,皆亡国者也”,也就是仁政、bào政都要不得。

  问:那该叫什么?

  答:苛政。比方说,有一次韩昭侯酒醉睡着,管帽子的小吏给他盖了一件衣服,结果是管衣服和管帽子的都被杀头。前者的罪名是失职,后者的罪名是越位,统统该死。

  问:是够苛刻的。

  答:苛政猛于虎,老百姓还是受不了。

  问:还有吗?

  答:有。比如在法家“祖师爷”管仲的统治下,人民没有迁徙和改变职业的自由;而按照韩非的主张,人民甚至没有思想言论的自由。韩非有句名言,叫做“禁jian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

  问:什么意思?

  答:禁其事,就是不准乱动;禁其言,就是不准乱说;禁其心,就是不准乱想。

  问:既不能“乱说乱动”,更不能“胡思乱想”?

  答:正是。众所周知,现代法治的原则,是只禁止某些(不是一切)行动,不禁止思想和言论。可是韩非他们刚好相反。首先要禁的,就是思想。

  问:怎么禁呢?

  答:把所有的思想文化遗产都消灭掉,同时把所有的知识分子读书人也都消灭掉,只留下国家法令和政府官员,谓之“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这不就是“焚书坑儒”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吗?

  问:哼!所以说法家思想是“臭jī蛋”嘛!

  答:但是里面也有“骨头”,也有可以抽象继承的东西。

  看出“制度比人可靠”是法家的深刻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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