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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山之石:儒墨道法的救世之策_易中天【完结】(44)

  问:对等相爱呢?

  答:就是子女应该爱父母,父母也应该爱子女。

  问:是这样吗?儒家的主张,不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吗?

  答:你说“三纲五常”啊?对不起,那是后世儒家的主张,不是先秦儒家的主张。先秦儒家,无论孔子、孟子,还是荀子,都没有提出过这种“不平等条约”。相反,在他们看来,人与人之间,虽然“不平等”,却又必须“对等”。

  问:什么叫“不平等而对等”?

  答:这一点前面其实讲过(请参看《从君权到民权》2009年4月13日观察家版组),就是对所有相对的双方,比如君臣、父子、夫妻,都必须同时提出道德要求,没有谁可以不受道德约束,也没有谁可以不承担道德义务。这就是“对等”。但是,君臣、父子、夫妻,他们的地位是不一样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卑者(臣、子、妻)地位低,权利少,义务多,因此又是“不平等”。

  问:对等,又怎么样呢?

  答:子女应该爱父母,父母也必须爱子女。父母的爱,叫做“慈”,即“慈爱”。

  问:子女要“孝”,父母要“慈”?

  答:对,合起来就叫“孝慈”。

  问:父母既然应该慈爱子女,则子女的子女(孙子女)等等,也都该“顺序延伸”地爱下去。这样一来,从慈爱子女出发,所有的晚辈也都得到了爱,是吧?

  答:正是。孝向上,慈向下,所有的长辈和晚辈都有份,这就是纵向的爱。

  问:横向的呢?

  答:悌啊!友爱兄弟,就是“悌”。亲兄弟该友爱,亲兄弟以外的其他兄弟,比如堂兄弟、表兄弟、族兄弟,以及可以看作兄弟的朋友、同事、老乡,是不是也该友爱?你友爱他们,他们是不是也会友爱你?按照对等原则,当然会,也应该。

  问:明白了。这样一来,前后左右,也都有了爱。

  答:正确!这就是孔子的高明之处。孝,是纵向的,自下而上。悌,是横向的,由此及彼。有了这一纵一横的两种爱,就可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让世界充满爱”了。

  问:怎么做?

  答: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或者用孟子的话说,就是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将“亲亲之爱”推广和泛化的第二步。

  问:第二步和第一步又有什么不同?

  答:第一步是“延伸”,比如从亲兄弟延伸到族兄弟。第二步是“类比”,即只要是老人,就待之以“孝”;只要是小孩,就待之以“慈”。有没有血缘或者亲戚关系,不再成为问题。这样一来,就可以将“亲亲之爱”发扬光大,由亲人(父母兄弟)而亲属(血缘关系)、由亲属而亲戚(婚姻关系)、由亲戚而亲友(朋友关系),以及一切沾亲带故甚至毫不相gān者。结果是什么呢?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问:这也是孔子说的吗?

  答:是孔子的学生子夏说的,但可以代表孔子的理想和主张。

  第二十、仗义岂能无反顾

  问:以“亲亲之爱”为基础,“忠恕之道”为方法,“恻隐之心”为底线,儒家的“仁学体系”,恐怕是相当完整、完善了吧?

  答:仁学体系是完整了,道德体系却还不够完善。因为单讲仁,单讲爱,不全面,也不能解决问题。没错,让世界充满爱,这个理想很好。可惜,我们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爱,同时还有恨;也并非只有生,同时还有杀。孟子就说,当时各国的君主,几乎没有一个是不喜欢杀人的(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而且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这个时候,还一个劲地讲什么爱呀爱的,你不觉得滑稽吗?虽然孟子也说“仁者无敌”,但这玩意真管用吗?

  问:那又怎么办,难道讲恨不成?

  答:当然不能讲恨,更不能提倡杀戮。问题是我们又不能不面对现实,那就是事实上杀戮不可避免。这就产生了两对矛盾,一是爱与恨,二是生与杀。这两种关系如何处理,是儒家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一个难题。解决这个难题的,是孟子。

  问:孟子怎么解决?

  答:区别对待。首先,不可大开杀戒,滥杀无辜;其次,实在不得不杀,也要有“恻隐之心”;第三,只有当真“罪该万死”,才可以心安理得地去杀。

  问:不滥杀,不nüè杀,只杀该杀?

  答:是。这里的关键,是“该不该”。这就需要一个标准。于是,在孔子大讲其“仁”之后,孟子便大讲其“义”。

  问:仁义并举,以义补仁?

  答:对!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仁讲“要不要”(爱、生),义讲“该不该”(恨、杀)。

  问:为什么“义”就是标准呢?

  答:因为“义”这个字,原本就有“该杀”之意。

  问:有这意思吗?

  答:有啊!义,最基本的意思有两个,一是威仪的仪,二是适宜的宜。威仪的仪,本字就是义,单人旁是后加的。它的字形,是一个人,头上有羊角,手中有武器。这个形象,可谓“威风八面”。所以许慎的《说文解字》,就说“义”是“己之威仪”。同时,它也有一个意思,就是“应该去战斗”。

  问:适宜的宜呢?

  答:适宜的宜,字形是一块ròu放在砧板上。一块ròu,为什么会放在砧板上呢?当然是可以杀,应该杀。因此,文字学家容庚先生、唐兰先生,文化学家庞朴先生,都认为“宜”有“该杀”之意。只不过后来杀气没有了,就变成了“适宜”。

  问:一个威仪,一个适宜,背后都是杀?

  答:不,是“该杀”。所以,义与仁,可谓大相径庭。仁主生,义主杀;仁讲爱,义讲恨。其实我们去看那些与“义”有关的词,比如大义灭亲,见义勇为,义无反顾,舍生取义,其中的“义”,都不能替换为“仁”。所以,孟子讲义,就解决了“仁学”无法回答的问题,即那些该死的怎么办?孟子的观点很明确———该杀就杀,不该杀就绝不能杀。“杀一无罪非仁也”,滥杀无辜就是“不仁”。

  问:明白。该杀不杀,则是“不义”?

  答:正确。这就解决了爱与恨、生与杀的矛盾,也赋予道德以批判xing(当然这也带来了问题,我们以后再说)。所以我们读书,得读全了,不能只读一半。实际上,先哲们说一件事,往往会把正反两个方面都说到。比如孔子说,知道“不可与言”,却“与之言”,就叫做“失言”。那么,如果“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呢?孔子说那就叫做“失人”。失人和失言都是不对的(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同样,不仁和不义,也都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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