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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及其启示_易中天【完结】(56)

  查尔斯·平克尼(charlespinkney,1757—1824),5月17日到会,出席会议时三十岁,时任南卡罗来纳邦议会议员,制宪会议后三次当选南卡罗来纳行政官。

  查尔斯·科茨沃思·平克尼(charlescotesworthpinkney,1746—1825),5月25日到会,出席会议时四十一岁,有名誉少将军衔,制宪会议后多次谢绝华盛顿的提名,1800年作为副总统候选人、1804年和1808年作为总统候选人参加竞选,均失败。

  皮尔斯·巴特勒(piercebutler,1744—1822),5月25日到会,出席会议时四十三岁,时任邦联议会代表,制宪会议后当选第一届联邦参议员,任满后回家成为乡绅。

  佐治亚

  1733年建立殖民地(北美最后一个殖民地),1777年2月5日通过邦宪法,建立邦政府,1788年1月2日批准联邦宪法,成为联邦第四个州。

  佐治亚制宪代表六名,实到六名。

  威廉·菲尤(williamfew,1748—1828),5月19日到会,出席会议时三十九岁,时任邦联议会代表,制宪会议后当选第一届联邦参议员。

  威廉·皮尔斯(williampierce,1740—1789),5月31日到会,出席会议时四十七岁,因负债累累无法坚持,但在邦联议会支持宪法。

  威廉·胡斯顿(williamhoustoun,1755—1833),6月1日到会,出席会议时三十二岁,是制宪会议后不在联邦政府做官的十名代表之一。

  亚伯拉罕·鲍德温(abrahambaldwin,1754—1807,)6月11日到会,出席会议时三十三岁,制宪会议后担任联邦众议员十年,联邦参议员八年。

  注释

  1.此处描述,系根据麦迪逊著、尹宣译《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650页,原文是:“等到最后几名代表签名时,富兰克林博士望过会议主席的椅子,椅子后面正好是一幅油画的日出图。”本书初版后,有读者在网上发帖,指责我“篡改美国制宪历史”。因为第一,那幅日出图不是油画,而是浮雕;第二,它也不在主席椅子的后面,而是在椅子的靠背上。于是,2007年访美时,我特地请邀请方安排专程去了费城,参观了制宪会议会址,亲眼看见了那把椅子,看见了椅子靠背上的日出图。我又向讲解员询问,当年墙上是否有油画,回答是没有。这就证明那位读者的说法是对的,我的描述是错的,特此更正,并致歉意。至于《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一书的说法,是麦迪逊先生误记,还是尹宣先生误译,或者另有原因,我就不知道了。

  2.2007年我参观制宪会议会址时,看见了这些方桌和椅子。方桌一共十三张,即每邦(州)一张。罗德岛的一张,恐怕一直是空着的。参观时,有新泽西来的中学生问他们州的代表坐在哪里,讲解员指给他们看了。我问宾夕法尼亚的代表坐在哪里,讲解员也指给我看了。我又问:宾夕法尼亚有八位代表,四张椅子怎么坐?讲解员没有回答。

  第34章 伊拉克是谁的滑铁卢——读刘亚洲析伊战

  好莱坞警匪片

  伊拉克是谁的滑铁卢?是萨达姆的,也是苏联人的。或者说,是苏式军事体系和战争理念的。这是我读了刘亚洲将军的文章之后得出的结论。刘将军解析伊战的文章(准确地说是访谈录)《一场充满问号的战争》,我是在报上看到的。我这人不大看报,这次却是例外,每天盼着报纸来,来了就直奔刘将军的文章而去。七天读完,便得出了这个结论。但要说清楚,这是我的理解,未必是刘亚洲将军的意思。本文的其他结论也一样。如果有什么问题,自然由我负责,与刘亚洲无关。

  文章一开头,刘亚洲就说了这么一句话:“这场战争有点戏剧化。”所谓“戏剧化”,照我的理解,就是说,美国人这次入伊倒萨,虽然也是一场实实在在的战争,却怎么看怎么像演戏。整个战争过程中,既无像样的“战”,亦无有效的“争”,只有形式上或者象征xing的“斗”。而且,斗,也不是壮汉打壮汉,公jī斗公jī,是拳王打侏儒,警察抓嫌犯,只不过那“警察”是自封的,没有得到授权,“嫌犯”的“罪证”(大规模杀伤xing武器)后来也没找到。但整个过程就是这样:拳王一挥手,侏儒就吓瘫;嫌犯一中弹,围捕就结束。世界瞩目的伊拉克战争,竟然有如一部好莱坞的“警匪片”。

  我查了一下时间表。美英联军3月20日开始所谓“斩首行动”,4月9日就攻进了巴格达,10日安南宣布伊拉克已不存在运作中的政府,5月2日布什宣布联军大获全胜,满打满算前后不过一两个月,推翻萨达姆政权则只用了不到二十天。才十几天哪,一个曾经不可一世、一门心思要称王称霸的政权就没有了。最具有戏剧xing的是,头天晚上伊拉克的新闻部长还在大唱高调,一觉醒来,萨达姆一伙就“人间蒸发”了,影儿都没有,这可真是让许多不明就里的人大跌眼镜!

  事实上,美英联军也没怎么打,“由于伊军的糟糕表现,美军真正的战力并没有表现出来”。比如“全世界充满好奇和期待的、美军唯一也是全球唯一的数字化第四师”,就“英雄无用武之地”,以至于第四师的士兵调侃说:“第四师如果要参加战斗,就只有向第三师开火了。”其实第三师又如何?“几乎没有实质xing作战。”用刘亚洲的话说,他们实际上是去作秀的,是“警匪片”的演员而非“攻坚战”的战士。

  伊拉克战争,岂非“不战而胜”?

  当然,要说完全没打,也不准确。美英空军就狠打了一把。“斩首行动”一开始,轰炸机战斗机就成群结队地铺天盖地而来,炸弹导弹下冰雹似的只管往下落,仅第一天就投下jīng确制导炸弹一千余枚,相当于科索沃战争中一周的投弹量,打得伊拉克气都喘不过来。

  这好像没有必要,因为双方军事力量根本就不对称。用刘亚洲的话说,美英联军打伊拉克,是“导弹对子弹,卫星对准星”,挨打的一方哪里会有还手之力?何况在此之前,美国人实际上做了长达十二年之久的准备。十二年的封锁、制裁、禁飞、轰炸、侦察,使伊拉克整个国家和民族(包括军队)的心理都受到重创,“伊拉克就像一间摇摇yù坠的小屋,轻轻一推就会坍塌”。但即便如此,美国人也没有掉以轻心,而是放出一群猛虎扑向那毫无反抗能力的羔羊。可以说,美国人这一回,是杀jī用了牛刀。

  然而问题也正在于此:明明知道是杀jī,为什么还要用牛刀?

  杀jī为什么用牛刀

  一种解释是:为了确保必胜。这种说法虽然也有道理,但经不起推敲。实际上,但凡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挑起战争者,哪一个不是务求必胜?却未必都用牛刀,或者用了牛刀却未必都能取胜,更未必都胜得如此迅速,没有悬念。比如苏联打阿富汗、俄罗斯打车臣,单从双方军事力量的对比来看,同样是拳王打侏儒,警察抓嫌犯,结果却完全两样。阿富汗战争,是“侏儒”把“拳王”赶回了老家;车臣战争,则是“嫌犯”把“警察”拖进了泥潭。刘亚洲将军算了一笔账:同样是超级大国,在同一个战场(阿富汗)和同一个对手作战,苏联出兵一百五十万,耗时十年,伤亡五万,最后一败涂地,国势从此一蹶不振;美国动用特种部队千余人,只用六十一天工夫,死亡十六人(且均非死于正面jiāo战),就彻底消灭了塔利班。一百五十万和千余人,十年和六十一天,五万和十六人,这是何等悬殊的对比!然而结果却正好相反:出兵多、耗时长、伤亡重者败,出兵少、耗时短、伤亡轻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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