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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男人和女人_易中天【完结】(53)

  家jì是畜养在家中的倡伎,又称侍姬、歌姬、声jì、美人之类,也从上古的女乐演变而来。周制,王称“天下”,诸侯称“国”,大夫称“家”。周王和诸侯的倡伎后来演化为“宫jì”,大夫的倡伎便演变为“家jì”。汉代即有畜养家jì之风,至南北发展为极盛。因为汉代地主是贵族地主,六朝地主为士族地主,他们的“家”,规模决非今之“家庭”可比,当然也就有财力可以供养一个小型的歌舞班了。

  家jì的主要任务,仍是以乐曲歌舞提供艺术和娱乐服务。比如晋之宋武因“不解声”(不懂音乐),便不畜家jì;而石崇的家jì,从十来岁起,就在他的亲自督导下学习歌舞,接受严格基本功训练,在身材、舞姿和发音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其水平堪与“国家歌舞团”比美。曹cao的一名家jì,因为歌喉最好,所以尽管曹cao十分讨厌她,也一直等到找着可替换者,才把她杀掉。

  在历史上,家jì也常被称为妾。所谓“美妾换名马”,指的就是家jì。其实,严格说来,家jì既非jì,也非妾,而是界乎jì与妾之间的一种被奴役者。妾有“夫”,而家jì没有,家jì只有“主”。主虽有可能与家jì发生xing关系,但这种关系没有任何“名分”。所以,如果主人高兴,也可以指令家jì陪侍客人,而妾则决无此事。家jì要成为妾,也要办一定的手续,比如后魏有个叫高聪的,便曾把他的十多个家jì统统注册为妾。另方面,家jì不一定都得和主人睡觉,也有“献艺不献身”的。即便献身,也非“人尽可夫”,而且也不收费,并非“卖yín”。所以,家jì也不是“jì”,而是“伎”。

  严格意义上的“娼jì”,即以出卖ròu体和色相为职业,为了金钱而向不同的人提供xing服务者,最早可能出现在chūn秋初期。在这个时期,chūn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批准开设了有史记载的第一家“国家jì院”,当时称作“女闾”。闾是门的意思。这家jì院就设立在桓公的宫门口,配备了jì女700人,由桓公任“董事长”,而“总经理”就是大政治家齐相管仲。

  管仲开设jì院,有四个目的,一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二是缓解社会供需矛盾(让宫内怨女宫外旷夫得以苟合),三是吸引国外人才,四是充当色qíng间谍。当时,各国争雄,谋士与使节,常常奔走于道路,游说于诸侯。齐国的国宾馆有“三陪小姐”,自然较之他国,更有吸引力。孔子曾极力称赞管仲的“仁”,说他辅佐桓公“九合诸侯而不以兵车”,不知他老先生是否知道,管仲的“和平手段”,也包括以ròu弹代pào弹的伎俩在内?

  管仲设“女闾”,一箭而四雕,其他各国,自然“见贤思齐”,争相仿效。比如越王勾践伐吴,将士思家,军心不稳,勾践便组织了jì女慰问团送往前线,谓之“游军士”,这大概就是中国最早的军jì。

  军jì到了汉武帝时,就成了一种制度,叫“营jì”。起先,军jì只是一种临时xing措施,难免有些“不够稳定”。后来,采取了“抑配”制度,将罪人之妻女qiáng制xing地许配给军士。但这种“随军家属”,人多了会导致军队臃肿,人少了又难免“苦乐不均”,徒起矛盾。所以,gān脆实行营jì制度,三军将士,一律“自由平等”,就不怕“不患寡而患不均”了。

  营jì的制度,始于汉,兴于魏,至唐、宋两朝仍不衰。不过其xing质,已不止于“劳军”。因为唐、宋两朝,毕竟是承平时期多,但为居安思危见,军营并不可少,而营jì自然也是常规配制。于是一些“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的官吏,便纷纷进入军营,大嫖特嫖,而营jì的作用也就从“鼓舞士气”,一变而为“孝敬官僚”。这就难免弄出许多“不像话”的事qíng来。比如地方官离任办jiāo接时,不但jiāo割文书档案、公物钱粮、风土人qíng、下属qíng况、遗留问题等等,还jiāo割jì女,真正荒谬之极。唐代有个叫李曜的,在歙州任上与一位名咄咄怪事韶光的营jì感qíng甚好。但因营jì是“公物”,不好随身带走,只好在离任时jiāo割,并作诗云:“经年理郡少欢娱,为习gān戈问酒徒。今日临行尽jiāo割,分明收取媚川珠。”谁知继任吴国并不领qíng,答诗云:“曳屐优容日日叹,须言达德倍仇澜。韶光今已输先着,领得宾珠掌内看”(叹、看二字应读作平声),意思是还想要更好的。还有一位杜晦更不像话,临行时竟与营jì朱娘抱头大哭,结果郡守李瞻很不以为然地说,这种贱人,想要就直说,哭什么嘛!便让杜晦把朱娘带离了常州。

  封缰大吏、方面之员,如此地嫖娼恋jì,实在是不成体统。更不成体统的是,不少官员将佐,还会因某位名jì而争风吃醋,或者大打出手,或者诉之长官,有的还闹出人命案来。这种种劣迹弊端,既影响“政府形象”,又影响“安定团结”。所以到了宋,就开始进行限制,规定地方军政长官,只许以官jì“歌舞佐酒”,不准“私侍枕席”。这样一来,官jì就成了纯粹的“陪酒女郎”,最关键的一陪被定为非法。由此,还闹出许多案子,比如王安石指控杭州太守祖无择与官jì薛希涛私通,朱熹诬陷天台郡守唐仲友与营jì严蕊有染,一时闹得沸反盈天。这两个案子,终因jì女们至死不招,祖、唐二人才免于处分,但事态之严重,也可见一斑。

  然而,“花为茶博士,酒是色媒人”,官jì营jì既可陪酒,后面的事就不大说得清了。所以,到了明初,太祖朱元璋虽然也曾开设官办jì院于乾道桥和武定桥两处,但不久,便下令严禁官吏宿娼,违者重罚,据说定律为“罪亚杀人一等”,处分是相当重了。

  朱元璋此举,一则是为了总结前朝覆亡教训,励新图治,二则也是为了维持政府和“父母官”的形象。因为jì女地位等同贱民,官吏岂可与之“通同”?国家鼎鼎,子民父母,如果也与“下三滥”苟且jian宿,则尊严何在,体统何存?自然非禁不可。

  不过,这种事qíng,从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比方说,公然走进富乐院之类的jì馆是不行的,但却可以把jì女叫到酒楼饭店的“雅座”里来陪酒;又比方说,可以借口到朋友家讨论学术问题,然后在密室中与jì女幽会;再比方说,借口调查案qíng,要“保密”把jì女叫到后堂,苟且一番。这些事qíng,明代发生不少。连史学界公认的名相“三杨”(杨荣、杨士奇、杨溥),都有挟jì侑酒的故事(故事见下节),其余可想而知。

  当然,皇上的禁令,谁也不敢公开违背。至少是,由于严禁官吏宿娼,则政府开办的jì院,为维持生计、保证收入起见,从此便不再仅仅服务于官僚阶层,也向商贾市民们开放了。这样一来,再设官jì,既无必要,也多风险。何况官民同嫖,极其不成体统。所以,到清初,政府便下令停办国营jì院。到康熙十二年以后,维持了两千多年的官jì便销声匿迹,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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