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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_夏洛蒂·勃朗特【完结】(100)

  我chuáng边的椅子上摆着我所有的衣物,又gān净又gān燥。我的黑丝上衣挂在墙上。泥沼的印迹已经洗去,cháo湿留下的褶皱己经熨平,看上去很不错了,我的鞋子和袜子已洗得gāngān净净,很是象样了,房子里有流洗的工具,有一把梳子和一把刷子可把头发梳理整齐。我疲乏地挣扎了一番,每隔五分钟休息一下,终于穿好了衣服。因为消瘦,衣服穿在身上很宽松,不过我用披肩掩盖了这个不足。于是我再一次清清慡慡体体面面了—一没有—丝我最讨厌、并似乎很降低我身份的尘土和凌乱——我扶着栏杆,爬下了石头楼梯,到了一条低矮窄小的过道,立刻进了厨房。

  厨房里弥漫着新鲜面包的香气和熊熊炉火的暖意。汉娜正在烤面包。众所周知,偏见很难从没有用教育松过土施过肥的心田里根除。它象野糙钻出石fèng那样顽qiáng地在那儿生长。说实在,起初汉娜冷淡生硬。近来开始和气一点了,而这回见我衣冠楚楚,竟笑了起来。

  “什么,你已经起来了?”她说,“那么你好些了。要是你愿意,你可以坐在炉边我的椅子上,”她指了指那把摇椅。我坐了下来。她忙碌着,不时从眼角瞟我。她一边从烤炉里取出面包,一面转向我生硬地问道:“你到这个地方来之前也讨过饭吗?”

  我一时很生气,但想起发火是不行的,何况在她看来我曾像个乞丐,于是便平心静气地回答了她,不过仍带着明显的qiáng硬口气“你错把我当成乞丐了,跟你自己或者你的小姐们一样,我不是什么乞丐。”

  她顿了一下后说:“那我就不大明白了,你象是既没有房子,也没有铜子儿?”

  “没有房子或铜子儿(我猜你指的是钱)并不就成了你说的那个意思上的乞丐。”

  “你读过书吗?”她立刻问,

  “是的,读过不少书。”

  “不过你从来没有进过寄宿学校吧?”

  “我在寄宿学校呆了八年。”

  她眼睛睁得大大的。“那你为什么还养不活自己呢?”

  “我养活了自己,而且我相信以后还能养活自己。拿这些鹅莓gān什么呀?”她拎出一篮子鹅莓时我问。

  “做饼。”

  “给我吧,我来拣。”

  “不,我什么也不要你gān。”

  “但我总得gān点什么。还是让我来吧。”

  她同意了,甚至还拿来一块gān净的毛巾铺在我衣服上,一面还说:“怕你把衣服弄脏了。”

  “你不是gān惯佣人活的,从你的手上看得出来,”她说,“也许是个裁fèng吧?”

  “不是,你猜错啦,现在别管我以前是gān什么的。不要为我再去伤你的脑筋,不过告诉我你们这所房子叫什么名字。”

  “有人叫它沼泽居,有人叫它沼泽宅。”

  “住在这儿的那位先生叫圣·约翰先生?”

  “不,他不住在这儿,只不过暂时呆一下。他的家在自己的教区莫尔顿。”

  “离这儿几英里的那个村子?”

  “是呀。”

  “他gān什么的。”

  “是个牧师。”

  我还记得我要求见牧师时那所住宅里老管家的回答。

  “那么这里是他父亲的居所了?”

  “不错。老里弗斯先生在这儿住过,还有他父亲,他祖父,他曾祖父。”

  “那么,那位先生的名字是圣·约翰·里弗斯先生了。”

  “是呀,圣·约翰是他受洗礼时的名字。”

  “他的妹妹名叫黛安娜和玛丽。里弗斯?”

  “是的。”

  “他们的父亲去世了?”

  “三个星期前中风死的。”

  “他们没有母亲吗,”

  “太太去世已经多年了。”

  “你同这家人生活得很久了吗?”

  “我住在这里三十年了,三个人都是我带大的。”

  “那说明你准是个忠厚的仆人。尽管你那么没有礼貌地把我当作乞丐,我还是愿意那么说你的好话。”

  她再次诧异地打量着我。“我相信,”她说,“我完全把你看错了,不过这里来往的骗子很多,你得原谅我。”

  “而且,”我往下说,口气颇有些严厉,“尽管你要在一个连条狗都不该撵走的夜晚,把我赶出门外。”

  “嗯,是有点狠心。可是叫人怎么办呢?我想得更多的是孩子们而不是我自己,他们也怪可怜的,除了我没有人照应。我总该当心些。”

  我沉着脸几分钟没有吱声。

  “你别把我想得太坏,”她又说。

  “不过我确实把你想得很坏”,我说,“而且我告诉你为什么——倒不是因为你不许我投宿,或者把我看成了骗子,而是因为你刚才把我没‘铜子儿’没房子当成了一种耻rǔ。有些在世的好人像我一样穷得一个子儿也没有。如果你是个基督徒,你就不该把贫困看作罪过。”

  “以后不该这样了,”她说,“圣·约翰先生也是这么同我说的。我知道自己错了一一但是,我现在对你的看法跟以前明显不同了。你看来完全是个体面的小家伙。”

  “那行了——我现在原谅你了,握握手吧。”她把沾了面粉布满老茧的手塞进我手里,她粗糙的脸上闪起了一个更亲切的笑容,从那时起我们便成了朋友。

  汉娜显然很健谈。我拣果子她捏面团做饼时,她继续细谈着过世的主人和女主人,以及她称作“孩子们”的年轻人。

  她说老里弗斯先生是个极为朴实的人,但是位绅士,出身于一个十分古老的家庭。沼泽居自建成以后就一直属于里弗斯先生,她还肯定,这座房子“已有两百年左右历史了——尽管它看上去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地方,丝毫比不上奥利弗先生在莫尔顿谷的豪华富宅,但我还记得比尔。奥利弗的父亲是个走家穿户的制针人,而里弗斯家族在过去亨利时代都是贵族,看看莫尔顿教堂法衣室记事簿,就谁都知道。”不过她仍认为“老主人像别人一样——并没有太出格,只是完全迷恋于狩猎种田等等。”女主人可不同。她爱读书,而且学得很多。“孩子们”像她。这一带没有人跟他们一样的,以往也没有。三个人都喜欢学习,差不多从能说话的时候起就这样了,他们自己一直“另有一套”。圣·约翰先生长大了就进大学,做起牧师来、而姑娘们一离开学校就去找家庭教师的活,他们告诉她,他们的父亲,几年前由于信托人破产,而丧失了一大笔钱。他现在已不富裕,没法给他们财产,他们就得自谋生计了。好久以来他们已很少住在家里了,这会儿是因为父亲去世才来这里小住几周的。

  不过他们确实也喜欢沼泽居和莫尔顿,以及附近所有的荒原和小山。他们到过伦敦和其他很多大城市,但总是说什么地方也比不上家里。另外,他们彼此又是那么融洽一—从来不争不吵。她不知道哪里还找得到这样一个和睦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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