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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煮酒话西汉:文景之治_史杰鹏【完结】(42)

  以上史家对刘恒的称赞或许有些夸大,但按照中国史家“直笔不隐”的传统来说,也不会太离谱。刘恒在一片内忧外患的气氛中登上帝位,最终平衡了朝中和东方诸侯的各派势力,回避了对外战争,使国内经济蒸蒸日上,同时还竖立了自己的权威,奠定了大汉外儒内法的政策方针,很好地利用了秦朝的统治优点,避免了秦王朝的缺点,确实有着了不起的才能。在他死后,大汉政策沿着他的既定方针继续前进,继续积累财富,为将来的反击匈奴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刘恒执政期间,功臣集团的势力日渐下降,文法吏阶层逐渐兴起,他们当上三公九卿的比例从以前的零上升到百分之三十三,极大地加强了专制皇权,这一方面维持了朝廷稳定,也为后来武帝能极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开拓疆土打下了基础。当然,由于刘恒在位期间究竟不算太长,大汉王朝的危机并没有完全解除,虽然朝廷中皇权得到了加强,但由于当时为了制衡功臣集团的原因,文帝没有下决心对诸侯王的势力采取更强的遏制措施,导致诸侯王的势力仍然尾大不掉,为景帝时代的七国之乱埋下了伏笔。

  第8章 七国起兵晁错丧

  小章:第一集

  刘恒驾崩的第七天,安葬于霸陵。第八天,皇太子刘启在未央宫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为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首先我们要谈谈刘启这个人。

  刘启是刘恒的长子,即位时已经三十二岁了,而他父亲在位二十三年,计算一下,在他父亲当皇帝前九年就已经出生。而史书上说刘恒当皇帝时才二十三岁,这么一来,似乎十四岁就生下了刘启,汉代人喜欢“谎报”年龄,一般比我们现代人计算要多两岁,那么,刘恒十二岁就生孩子了?这件事颇为不解。按照生物学的观点,古人寿命短,性成熟早,也许是真的也未可知。

  比起刘恒,刘启的性格比较冷酷,究竟他是守成之主,没有经历过坎坷。在少年的时候,他干过一件很嚣张的事,为以后的七国之乱埋下了祸根。

  事情要从吴王刘濞讲起。

  刘濞是刘邦二哥刘仲的儿子,汉六年正月(前201年),刘邦封刘仲为代王。刘仲去代国即位,很快碰上匈奴入侵。刘仲这个家伙做做生意,耕耕田,水平还不错。当年在老家,就把自己的小家庭经营得挺滋润的。搞得他老爸刘太公啧啧称赞,经常拿他做榜样来教育刘邦:“你这小子,就知道斗鸡走狗,不务正业,你该经常去向你二哥学习学习啊!”刘邦不服气,后来打打杀杀竟当上了皇帝,把二哥封到危险重重的代国,大概就有报复的因素:你牛逼什么呀,碍着老爸的面子,封你个王当当,看你丫的有没有福气当下去。

  不出所料,刘仲这家伙果然只配侍候庄稼,没有当王的素质,看见匈奴一来,吓得落荒而逃,昼夜兼程的一直逃到洛阳才停住脚步。刘邦拿他没办法,究竟是亲兄弟,总不能杀了罢,只是废黜了他的王位,却仍旧封了个郃阳侯。不过在汉九年(前198)未央宫前殿的一次新年晚会上,刘邦想起了二哥这件丑事,又笑嘻嘻地打趣刘太公:“以前老爸您经常斥责我,说我无赖,不会赚钱养家,比二哥差多了。现在您看看,我挣下的这份家当,比二哥怎么样?”

  大殿上喝酒的群臣立刻爆发出一阵哄笑,齐呼“万岁”,开心得不得了。看见主子摆阔,奴才们也觉得挺有脸面。就像《飘》里面写的,那些在富裕白人家当奴隶的黑人,往往看不起那些穷苦白人。似乎主子的财产,他们也有一份,这种变态心理每每让我掩鼻。我们有些国人,一谈起成吉思汗打到了多瑙河,建立了世界级的霸权,也跟着神往,其实他们的祖先几乎被成吉思汗的铁骑屠戮了大半,而他们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有些人云亦云的愤青,一说起祖国,就是“地大物博”;一说起国际关系,就是“国家利益”,自以为懂得很多。殊不知那些地和物,那些所谓国家利益,都是主子的私产,都是主子的利益,和他们这帮奴才毫无关系。当然,刘邦殿上的群臣还不算纯粹的奴才,他们也算是有爵位有封地的官吏,在主子发家致富的过程中都立过汗马功劳,所以主子夸富,他们也觉得与有力焉、与有荣焉的缘故罢!他们比当今这些一贫如洗的愤青还是好了无数倍。

  刘太公则一张老脸羞得通红,看来自己的眼光确实不行,老二确实不中用,给他个代王做,他都没能力。当然也有些自豪,不管怎么样,眼前的皇帝究竟还是自己的儿子嘛,是自己在床上辛辛苦苦制造出来的嘛,在他面前,承认自己看走了眼也不会死嘛,自己眼光虽然不行,精子质量终归还可以嘛。要不,能生出皇帝来吗?

  当然,刘太公的想法,是按照科学推理来说的。但他自己万万没有想到,在《史记》和《汉书》里,他的这一制造权被史官粗暴地剥夺了。史官们信誓旦旦地说,刘邦这个儿子,是刘太公的老婆刘媪和蛟龙交配出来的,和刘太公丝毫没有关系,他顶多算个假父。我不知道现在要是能起刘太公于地下,他会不会嚷着去做DNA化验,看看刘邦的生理学父亲到底是谁,是那条谁也没见过的蛟龙吗?还是生活在侏罗纪的恐龙?

  可能因为老爸的认错态度还可以,刘邦对二哥的那种耿耿于怀逐渐消除了。十一年的秋天,英布举兵反叛,击灭了荆王刘贾,关中震动,刘邦不得已亲自出征。

  刘仲的儿子沛侯刘濞二十岁,跟从出征。他长得非常强壮,擅长骑射,在这场战斗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一直到击灭英布为止。

  英布死后,刘邦有些忧虑,原来的荆王已经被杀,得重新立个国王才行。那时的地域歧视很严重,就像现在河南人被妖魔化了一样。中原人普遍认为吴楚人都是愣头青,喜欢打架斗狠造反,不在这里立一个擅长打仗的王恐怕镇不住。刘邦想,自己的儿子都还小,没办法胜任。刘濞这次的表现不错,是个上好人选,于是封刘濞为吴王,管辖东阳郡、吴郡、故鄣三郡五十三城,都城广陵(今江苏扬州)。

  刘邦命令把吴王印绶授予刘濞之后,又亲自召见了刘濞一回,这回他左看右看,发现刘濞的相貌有些不对,对刘濞说:“你长着一副造反的相啊!”心里非常后悔。但是印绶已经给了,再收回也不大好,何况是自己的亲侄子,于是拍拍他的背,说:“大汉五十年后,东南方有造反的人出现,难道就是你吗?不过我们都是同姓刘家,你可一定不要造反哦!”

  刘濞赶忙顿首道:“岂敢岂敢!”

  当然,上面的肯定是传说,刘邦怎么可能预见五十年后东南有兵灾,也不可能看相就知道刘濞会谋反。史家把这种事也堂而皇之地记载在史书中,大概就是想说明刘邦是天子,非凡人可比。

  吴国是块好地方,地方大,风景好。海边可以煮盐,所辖的故鄣郡(今安徽、江苏南部以及浙江西北一带)内有铜山,可以铸钱,靠着盐、铜的资源,吴国非常富裕,根本不需要向老百姓收取赋税。而且招纳了外郡很多亡命罪犯,收归己用。因为没有赋税,百姓对刘濞也非常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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