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楚墓_史杰鹏【完结】(34)

  我爱他吗?我以为是爱的。但现在想来,那应该是一种错觉。大概看见老师站在高高的讲台上,就会产生一种虚假的崇拜感。我把他们想得很神秘,殊不知一旦接近,他们不过是和我们一样的人。恋爱是需要有神秘感的,需要暧昧朦胧,也许我这辈子也不会永远爱上任何人,可我又想有温馨的家庭生活,我真的希望吗?只怕也不一定。孤独惯了,也就习惯了。

  他很穷。我是嫌弃他穷么?也许吧,只是我不能承认。他曾经在课堂上说,人的大脑中有些区域是专门管语言的。操不同语言的人,所使用的区域有所不同。打个比方说,如果把大脑语言专区看成一栋房子,房子里有很多个房间。说不同语言的人,分别占据其中的一个房间。假如一个说汉语的人,他所占据的房间是A,那么扫描他的大脑,只有A房间灯火通明,其他房间一片漆黑。一个人懂的语言越多,他所占据的房间会越多,亮灯的房间也就越多。美国人已经发明了扫描大脑的机器,能通过扫描,捕捉一些生物信号,把这些信号拼接起来,就能破译出一个人的想法。这很可怕。没有任何人有隐私。我感觉自己每秒钟都会冒出二十四个想法,为什么是二十四,没什么道理,大概因为电影就是由每秒钟二十四帧照片组成的。

  二十四帧照片中,起码有一半是肮脏的。那些肮脏的念头,你根本无法控制,它们从地平线上突然冒出来,又突然消失不见。它们像快镜头下的植物,匆匆盛开,匆匆凋谢。

  那也是一个黑暗世界,无数卑劣肮脏的花朵,伴随着光明伟大的理想之花齐开。而前者应该占绝大多数。如果它们以语言符号的形式展示,步入它,就像步入一个疯人院,耳边喧嚷着天真和纯洁,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它被目为邪恶。人疯了以后,就会像一个天真的小孩,他不知道他的想法在现实世界是邪恶的。

  古代有食梦之兽吗?那我真同情它,它每天要吞噬多少肮脏的念头。它应该是逐臭之夫。梦境不是想法么?肯定是的,能出现在梦境中的东西,肯定都是曾经想过的东西。

  我得离开他了,看得出来,他迷上我了。可怜的人啊,是我不好。但我必须离开,因为我对他已经没有那种神秘的感觉。

  对不起,当然,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我仍会好好待他。

  三十七

  接下来的日子,他继续研究帛书,但失恋的痛苦并没有抛弃他,它们冠盖相望,络绎造访,且绝不预约。仿佛还有所期盼似的,他依旧时不时打开邮箱,又失望退出,没有她的任何回复。他本以为,她至少会回几句话,哪怕是客套,但是没有。那段快乐的时光确实就像一场春梦。可是梦又怎能这么清晰?再美的梦也不能这么清晰。在之前漫长的人生中,他做过一些春梦,可是那种片段式的欢乐,像骤雨一样,说停就停,根本不可能有回味,和这不同。

  甲骨文的“梦”字,像一个人躺在床上,突出他的眉毛,“眉”和“梦”的读音大概是近的,梦只是个形声字。也确实,这虚无飘渺的东西无法用字形来表示……

  还是忘记吧!可是谈何容易。

  方子郊的眼光痴痴落在帛书上,那些奇怪的楚国字越发奇怪,轮廓逐渐模糊,像影子一样混成一团,他差点要坠入梦中去,这时响起了敲门声。他像弹簧一样,从床上蹦起来。

  然而是李世江,他说:“刚才在食堂看见你,想叫,你神不守舍,走得可快。这些天过得怎么样。”

  方子郊答非所问:“你有老婆还吃食堂?”

  “老婆带着孩子回家省亲了,我自在几天,减减肥。这是个沉痛的教训,找老婆千万别找那种厨艺特好的,把自己吃成三高,就没处哭去了。”

  “你莫不是来消遣洒家?”

  “别义愤填膺嘛,你不是最近也找了个漂亮妞吗?她不会做饭?”

  “别提了,我已经失恋了。”

  李世江倒真的一惊:“啊,对不起,我真是雪上加霜啊。”又说:“不过没关系,凭你老兄的魅力,再找一个漂亮姑娘,是分分钟的事。哎,其实不结婚很幸福啊,隔三差五就做一回新郎。”

  “这个安慰还挺让人快活,只是画饼充饥。”

  “对有些人是画饼充饥,对你,我想那会是一只只实实在在的大饼。”他径直走到桌前,看见摊着的帛书:“还在研究?”眼睛扫下去,又道:“但不能发表,又有什么意思?”

  “别这么功利,即使无法发表,但捕获了历史的秘密,不是很开心吗?做学问,最开心的不就是发现秘密吗。”

  “太崇高了,我达不到,我做学问就是为了发表。这只是一份工作。”

  “庸俗。古代那么多哲人,他们写书根本不署名,写作本身就是快乐。”

  李世江冷笑:“哪个大哲人住你这集体宿舍,数米而炊?西方大哲学家要么有贵妇养着,要么自己是贵族,要么有优厚年金,基本都有仆人侍候。筒子楼出不了哲人。”

  方子郊垂下头:“好吧。”

  “我其实跟你抬杠呢”李世江嘻嘻笑,“其实我最佩服你老兄的就是这点:天真幼稚,有成为大学者的潜质。”他把帛书凑到眼前看:“通假字很多啊。”他的专业心态又蠢蠢欲动了。

  方子郊不说话。

  李世江道:“我看你兴致不高啊,失恋,没什么了不起的,这对你真的是个机会。这样吧,晚上一起吃饭,我请你吃顿好的,找个大餐馆,绝对没有地沟油。到时见。”说着推门走了。

  方子郊仰面朝天躺着,感觉眼睛湿了。

  有一种言情小说的设定,就是让女主角爱上男主角甲,而男主角甲不爱她。有个男主角乙,在各方面都不比男主角甲逊色,而且爱女主角爱得发狂。女主角却不领情,依旧对男甲一往情深。不管文化水平多高的女读者,只要看到这种人物关系设定,都会把自己代入剧情,把自己梦中的意中人想象为男甲,又把自己想象为香饽饽,得到除男甲之外所有优秀男人的爱慕,而她却只爱一人。她们就这样把自己感动得稀里哗啦,我这么痴情,这么优秀,你为什么这么傻,不领我的情。但后来继续看下去,她发现男甲其实是喜欢女主角的,只是故作矜持而已,于是更喜出望外,大团圆的结局满足了她们所有的情感。其实这个剧情,把双方的性别换一下,女主角改为男主角,男甲改为女甲,男乙改为女乙,效果也一样。

  方子郊也在本能把自己代入类似故事之中,在自己的泪水和感动中睡着了,直到李世江的电话唤醒他。李世江挑选的是“红太阳酒店”,确实豪华,菜也好吃,当然也贵。两人喝了一瓶茅台,方子郊并不大喝酒,但李世江喜欢。每次跟他一起吃饭,都有些惧怕。因为这家伙平时还比较文明,一拿起酒杯,就立刻变成内战时期头上缠着绷带的兵痞,将手枪往桌上一拍,大声嚷嚷:“老子在前方卖命,你他妈的连杯酒也不肯陪老子喝。”但今天还好,他没有劝太多酒,自己喝了两杯之后,一反常态,突然低声说:“我有个情人,网上认识的,是个研究生。”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 史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