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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士风流_[法]西蒙娜·德·波伏娃【完结】(166)

  “您完全可以告诉我,我并不那么脆弱。”我满怀柔情地对他微微一笑:“我瞧您太宠我了。”

  “也许。”刘易斯说。

  我心里又一次感到慌乱。“我们要改变这种情况。”我说,“等到了纽约,由我来满足您的一切心愿。”

  他笑着看了看我。

  “真的?”

  “对,真的。轮流嘛。”

  “那好,别等到去纽约了,现在就开始。”他抓住我的肩膀:“来遂遂我的心愿吧。”他有点儿挑衅地说。

  我第一次在把嘴送给他的同时心里在想:“不行。”可是我向来没有说“不”的习惯,我不会说。要不费力气就改变这种习惯为时已晚。当然,也有过那么两三次,我嘴里说“好”,可心里并没有真正产生欲望。尽管如此,一般来说,我的心总是默认的。可今天情况迥然不同。刘易斯话中有着一股子蛮横的味道,我听了感到气恼。过去,他的言谈举止从来没有引起我的不快,因为那就像他的欲望、情趣与他的爱一般自然;今天,当我投入这番普普通通的亲昵行动时,心里别别扭扭的,觉得古怪、浅薄、失礼。我同时也注意到了刘易斯没有对我说:“我爱您。”他上一次可是什么时候说的?

  继后的日子,他一直没有说过这句话,嘴里只挂着纽约。他在1943年去欧洲前在那儿呆过一天,如今迫不及待要故地重游。他希望能在那儿见到几位芝加哥的旧友;还指望许许多多其他东西。未来与过去在刘易斯的眼里比现在要重要得多;我就在他的身边,而纽约远隔千里,然而却是纽约城牵挂着他的心。对此我并不太痛苦,可他那副快乐的劲头不禁使我黯然神伤。难道他一点儿也不留恋我们耳鬓厮磨的时光?往事历历在目,类似的情况经历得太多了,我真担心他已经对我感到厌倦;也有可能他对这种生活已经习以为常了。

  纽约天气炎热。滂沱的夜雨结束了。一大早,天就开始燃烧。刘易斯早早离开了旅馆,我独自在排风扇的轰鸣声中昏睡。我读了点东西,洗了几次淋浴,写了几封信。到了6时,我稍事打扮,便等待着刘易斯。他在7点半钟回到旅馆,一副兴奋的样子。

  “我又遇见了费尔顿!”他对我说。

  这个费尔顿,他跟我谈了不少,此人夜里当击鼓手,白天开出租汽车,整天整夜吸毒;他妻子干街头拉客的营生,和他一起吸毒。由于严重的健康原因,他们夫妇俩离开了芝加哥,刘易斯不知道他们的确切地址。跟他的经纪人和出版商谈毕后,他便开始寻找他们的踪迹,几经周折,终于在电话里与费尔顿接上了头。

  “他在等着我们。”刘易斯说,“他要领我们去看看纽约城。”

  我更喜欢与刘易斯独自消受夜晚,可还是激动地说:“见识见识纽约城,我挺高兴的。”

  “以后他还会带我们去许多没有他便无法发现的地方。那些地方,您的那些精神分析专家朋友肯定没有给您展现过!”刘易斯快活地说。

  外面,天气潮湿闷热。在费尔顿的那间小顶楼上就热上加热了。费尔顿身材高大,但脸色苍白,他使劲摇晃着刘易斯的双手,笑得很开心。实际上,他并没有让我们领略纽约城的多少东西。他妻子把两个小伙子领到了家中,还带了许多罐啤酒。他们一罐接着一罐地喝着酒,一边议论着一些我素不相识的人物,这些人有的刚刚被投入监狱,有的不久就要出狱,有的正在四处寻找上下打点的办法,有的已经找到后门。他们还谈论贩卖毒品以及在本地警察身上需要花多少钱等一些事情。刘易斯听得十分开心。接着我们去第三大道的一家小酒店吃了猪排,然后他们又继续长时间地谈天说地。我实在厌倦,感到十分沮丧。

  后来几天,我的心境一直不好。有一点我绝没有看错,一到纽约城,刘易斯便感到了几分失望。他不喜欢这儿的人们强迫他接受的生活方式,讨厌那些时髦的社交活动和宣传广告。他毫无兴趣地去参加午宴、晚会、鸡尾酒会,回来时更是闷闷不乐。我自己也不知如何是好。刘易斯有气无力地建议我陪他参加活动,可今年,毫无结果的相聚我并不感兴趣,甚至连与旧友重逢也不乐意。我独自漫步街头,心里很不踏实;天气酷热,脚下的柏油在融化,我不一会儿便浑身是汗,为刘易斯而感到烦闷。最糟糕的是当我们相聚时,也提不起快乐劲来。刘易斯讨厌说那些令人厌倦的聚会活动,而我又没有任何东西可谈。于是俩人便去影院,还看了一场拳击比赛和一场棒球比赛,而且费尔顿也经常陪我们一起前往。

  “您对费尔顿没有多少好感,是吗?”有一天刘易斯问我。

  “主要是我对他没有什么可说的,他对我也一样。”我说道,两只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刘易斯:“您最好的朋友为什么不是扒手就是吸毒者,要么就是拉皮条的?”

  刘易斯一耸肩膀:“我觉得他们一个比一个有趣。”

  “您从来就没有产生过吸毒的欲望?”

  “噢!没有!”他匆忙说,“您很清楚,对所有危险的东西我都喜欢,可敬而远之。”

  他是在打趣,可说的是实话。凡是有危险的、无节制的或不合乎常理的东西都让他着迷;可他却打定主意不冒险、有节制、合情合理地生活。正是这一矛盾常常使他焦虑不安、犹犹豫豫。他对我的态度中莫非也有这种矛盾的表现?我忐忑不安地暗暗自问。刘易斯曾经无所顾忌、狂热地爱过我。他现在是否追悔莫及?反正我再也不能欺骗自己,近段时间来他变了。

  这天晚上,他进房间时显得格外高兴。下午他为一家电台录了答记者问,我担心情况再糟不过了,没料到他乐呵呵地亲了我:

  “赶快修饰一下!我要与杰克·默里共进晚餐,您跟我一道去。他渴望与您结识,我也希望您与他认识一下。”

  我没有掩饰失望的心情:“今天晚上?刘易斯,难道再也不能就您我俩人在一起度个夜晚?”

  “我们早早就与他告辞!”刘易斯说道。他掏出皮夹克口袋中的东西,放在桌上,从衣橱中拿出那套新的衣服。“对一个作家产生好感,这事可不常有。”他说,“如果我说默里准能惹您喜欢,您可以相信我。”

  “我相信您。”我说。

  我坐在梳妆台前,又打扮起来。

  “我们是去中央公园的露天餐厅吃晚饭。”刘易斯说,“据说那地方十分美丽,吃得也极好。您觉得怎么样?”

  我微微一笑:“我说呀,要是我们俩能早点腾出身来,那就再好不过了。”

  刘易斯一副迟疑不决的神态望着我:“我多么想让默里惹您喜欢。”

  “为什么?”

  “啊!我们确实已经制定了自己的计划!”刘易斯声音快活地说,“可无论如何得让他惹您喜欢,不然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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