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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性_[法]西蒙娜·德·波伏娃【完结】(40)

  不准和处在月经不洁中的女人发生各种性关系,是最严格的禁忌之一。在各种文化中,冒犯者本人被认为在某个经期是不洁的,或者为了赎罪要过严格的苦行生活。人们认为,男性的精力与活力可能会由于女性本原处于力量顶峰而被破坏。男人隐隐感到,在他占有的女人身上看到母亲的可怕本质是令人厌恶的,他决意把女性的这两个方面分开。于是普遍产生了禁止乱伦的法律,它表现为对异族通婚的规定或较为近代的形式。

  这是男人在她特别热衷于自己的生殖角色时——月经期、孕期和哺乳期H向于避开她的原因。恋母情绪(对它应重新加以解释)并不否认这种态度,反而含有这层意思。只要女人代表世界的以及模糊的有机发育的隐隐根源,男人就会在她面前处于守势。

  不过也正是借助于这个幌子,女人才使她的群体既能脱离宇宙和众神,又能继续与其保持联系。今天她在贝都因人和易洛魁人那里仍然在保障着田地的肥沃。在古希腊,她能听到地下的声音,听懂风和树的语言:她是皮提亚(h讪,女巫,女预言家;死者和众神借她之口讲话。她至今仍保持着这种预言的魔力:她是神婆、看手相者、扑克算命者和千里眼,她是有灵感的人;她能知道人们想说出的愿望,她能看到幽灵。当男人感到需要重新置身于动植物生活,如安泰为恢复体力而触摸大地,他们就会求助于女人。

  在希腊和罗马的理性主义文明中,对地狱的崇拜始终存在。这些崇拜与正式的宗教生活一般相去甚远,如在埃莱夫西斯(Eleusis),最后甚至具有神秘仪式的形式:它们的含义和崇拜太阳的含义相反。在对太阳的崇拜中,男人坚持自己的独立的、精神性的意愿。但这两种崇拜也是互补的。男人试图通过狂喜来摆脱孤独:这是神秘仪式、酒神节狂欢、酒神崇拜者的结果与目的。在一个重新被男性征服的世界上,是一位男神,狄俄尼索斯(DIOnysis),篡夺了伊西塔的。阿斯塔尔忒的无节制和木可思议的权力;但她们仍是围着他的偶像纵情狂欢的女人:疯狂的女人、酒神的女祭司和崇拜酒神的女人,使男人处于神圣的醉态,处于祭神的疯狂激动。宗教娼妓也在扮演相似角色:这是一个释放而又疏导生育魔力的问题。今日民间节目仍以纵欲为特征。女人在这里不仅是一个给人以快感的客体,也是达到狂妄自大、放荡不羁状态的工具,而个体在这种状态中超越了自我的界限。G·巴塔耶写道:“一个人在走火火魔的、悲剧性的、‘盲目惊叹’

  的自我当中所深深占有的东西,除非在床上,不会在任何地方重新找到。”

  在发泄性欲时,男人抱着他的爱人,想陶醉于她肉体的无限神秘之中。但我们已经看到,另一方面,他的正常性欲倾向于割断母亲同妻子的联系。他对生命的神秘魔力感到厌恶,而他自己的生命却是用大地的芳香可口的果实养育成的,这些果实给他带来了快活。他希望把它们当成他自己的;他渴望维纳斯重现于大海。父权社会第一次把女人揭示为妻子,因为最高创造者是男性。在做人类的母亲以前,夏娃是亚当的伙伴。她被赐予男人,于是他可以占有她,使她受精,就像他拥有土地并使它肥沃那样。通过它,他让整个自然成为他的王国。男人在性行为中所追求的,不只是一种主观的短暂快感,他还希望征服、获取和占有。拥有女人就是去征服她。他插入她的体内,犹如犁头插入犁沟。他甚至在占有并耕作土地时就占有了她;他劳动,他栽培,他播种:这些形象和书写一样古老。从古到今可以举出数以千计的例子:“女人似田地,男人如种子”,摩奴法典说。在安德烈·马松(Anthe Masson)的一幅画中,有个手拿铁铲的男人,在女人阴户状的花园里挖地。女人是丈夫的猎物,为他所占有。

  男性在恐惧与欲望之间,在担心受无法制约力量的支配与希望战胜这种力量之间犹豫不决。这种犹豫十分明显地反映在处女神话当中。由于时而为男性所恐惧,时而为他所渴望乃至需要,处女似乎是女性神秘的最完美形式。因而她既是它的十分令人不安的表现,也是它的令人神迷的表现。男人是否要妻子在嫁给他时是处女,这要随他是否认为自己能够征服这种合围力量而定。在女人大权在握的原始社会,支配着他的是恐惧,让女人在新婚之夜以前失去处女贞操是适当的。马可·波罗在谈到藏人时说,“他们没有一个人希望娶一个身为处女的姑娘为妻。”这种拒绝有时可以得到合乎情理的解释:

  男人不愿意要一个还不曾引起男性欲望的妻子。阿拉伯地理学家埃尔·贝克里(EIBedri)提到斯拉夫人时说,“若一个男人结婚时发现妻子是一个处女,就会对她说:

  ‘要是你有一点儿可取之处,男人就会向你求爱,你的处女贞操就会被人夺走。’于是他把她赶出家门,将她遗弃。”甚至还据说,有些原始人只同已做了母亲从而证明有生育力的女人结婚。

  但是,这些广为流传的迫使处女失去贞操的习俗,它们所基于的真正动机,却是神秘的。有些人想像,阴道里有一条蛇,它在处女膜刚破时会把丈夫咬住。有些人则把可怕的魔力归咎于阴道里流出来的血,这血与经血有关,同样可以摧毁男人的生殖力。这类想像表达了这样一种观念,即女性本原未经损害时更有力量,更具威胁性。

  有些实例没有提出让处女失去贞操的问题。例如在马林诺夫斯基则所描述的特罗布里恩群岛的岛民当中,女孩子根本就不是处女,因为从幼年就允许她们玩性游戏。在某些文化中,母亲、姐姐或一些已婚女人有条不紊地破坏少女的贞操,于她的整个童年时代都在扩大她的阴道口。另外,破坏处女贞操也可能在青春期进行,女人用木棍、骨头或石头捅破处女膜,不过这只被视为是进行一次外科手术。在其他部落,女孩子在青春期受到野蛮的启蒙:男人把她拖到村外,以强奸或物件夺取她的处女贞操。一种常见的礼仪是,把处女赐予过路的陌生人——不论是认为陌生人对只威胁该部落男性的超自然力满不在乎,还是认为何种魔鬼将在陌生人面前被释放出来。祭司,或医师、酋长、族长,在新婚前一夜夺走新娘的处女贞操,更是司空见惯的。在马拉巴尔海岸,婆罗门教徒就负有这种义务。听说他们在履行这种义务时没有快感,所以要求有很高的报酬。众所周知,所有圣物对俗众都是有威胁的,但被奉为神圣的人都完全可以触摸它们。因而可以理解,祭司和部落首领能够征服丈夫必须加以防范的邪恶力量。在罗马,这一习俗残留下来的只是一种象征性的礼仪:让未婚妻坐在普里阿普斯(Naplls)石像的阴茎上;这样做也许是为了达到双重目的,即增强她的生育力和吸收她身上所携带的两种有魔力的(因而也是邪恶的)液体。丈夫可以用一种不尽相同方式来保护自己:他自己去破坏处女的贞操,但这要在礼仪中进行,以使他在日后关键时刻不受伤害。例如,他可以当着全村人的面,用木棍或骨头来做这件事。在萨摩亚,他用裹着白布的手指捅破处女膜,然后把这带血的布撕成碎片,分给在场的人。或者也可能允许丈夫以正常方式破坏妻子的处女贞操,但3天内不能在她体内射精,这样生殖微生物便不会被处女膜破裂时流出来的血所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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