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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的中国人_梁晓声【完结】(28)

  献一枝玫瑰以“求爱”是雅的方式方法。

  而动用飞机,朝女人的家宅自空中播下几亩地的玫瑰,在我看来就不但俗不可耐,而且简直就是做作到家的“求爱”的表演了。

  我至今认为,以书信的方式方法“求爱”,虽然古老,却仍不失为最好的方式方法之一。倘我还是未婚青年,一定仍以此法向我所钟情的姑娘“求爱”。不消声明,我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和她结婚,而非像流行歌曲唱的——“只求此一刻互相拥有”。

  至于以情诗的方式方法“求爱”,那就不但古老,而且非常之古典了。无庸讳言,我是给我所初恋的姑娘写过情诗的。我们最终没有成为夫妻。不是我当年不想,而实在是因为不能。以情诗的方式方法“求爱”,是我最为欣赏的方式方法。现代社会“求爱”的方式方法五花八门,古典意味儿却几乎丁点全无了。这是现代社会的遗憾,也是现代人的悲哀。在我看来,这使爱情从一开始就不怎么值得以后回忆了!现代人极善于将自己的家或某些大饭店小餐馆装修得很古典,也极善于穿戴得很古典。我们越是煞有介事地外在地体现得很古典,越证明我们心灵里太缺少它了。心灵里缺少的,爱情中便也注定了缺少。爱情中缺少了古典的因素,好比乐章中缺少柔情浪漫的音部……

  “示爱”是“求爱”的序曲,也是千差万别的。古今中外,“求爱”总是难免多少有点儿程式化的,“示爱”却往往是极其个性化的,有的含蓄,有的热烈,有的当面殷勤,有的暗中呵护。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大多数而言,少女们对意中人的“示爱”,在我看来是最为美好动人的。因为她们对意中人的“示爱”,往往流露于自然。哪怕性情最热烈的她们,那时刻也是会表现出几分本能的羞涩的。羞涩使她们那一种热烈很纯洁,使她们那一时刻显得尤其妩媚。丧失了羞涩本能的少女是可怕的。她们的“示爱”无异于娼妓的卖俏,会被吸引的则往往是类似嫖客的男人。或者,是理性太差,一点儿也经不起诱惑的男人。丧失了羞涩本能的少女,其实是丧失了作为少女最美最美的年龄本色,她们不但可怕,也很可怜。

  对于成年男女,“示爱”已带有经验性,已无多少美感可言,只不过是相互的试探罢了。以含蓄为得体,以不失分寸为原则。含蓄也体现着一种自重,只有极少数的男人会对不自重的女人抱有好感。不失分寸才不使对方讨厌。反过来,男人对女人也一样。不管不顾,不达目的不罢休,一味儿地大献殷勤,其实等于是一种纠缠,一种滋扰,一种侵犯。不要误以为对方的冷淡反应是不明白,或是一种故作的姿态。这两种情况当然也是有的,但为数实在极少。与其推测对方不明白,莫如分析自己为什么装糊涂。与其怀疑对方故作姿态,莫如问问自己是否太一厢情愿强求缘分。

  在所有一切“爱”这个字处于谓语位置的行为中,依我看来——“乞爱”是最劣等的行为。于男人是下贱,于女人是卑贱。倘人真的有十次命的轮回,我再活九次,也绝不“乞爱”一次。我想,必要之时,我对于一切我非常想要获得的东西,都是肯于放弃斯文不妨一乞的。比如在饥寒情况下乞食乞衣,在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情况下乞宿乞钱,在遭受欺辱的情况下乞怜乞助……但绝不“乞爱”。

  我认为——如前所言,“爱”是可能会乞到一两次的,但爱情是乞不到的。一时如愿以偿,最终也必竹篮打水一场空……

  现在,我们谈到“爱情”了……

  因为爱情

  在爱这个字的后面,加上“情”、加上“心”、加上“意”,爱就处在主语的位置了。“爱意”是所有世间情意中最温馨的一种。使人感觉到,那乃是对方在某一时某一地某一种情况下,所能给予自己的临界极限的情意。再多给予一点点,就超越了极限。超越了极限,便是另外一回事了。正因为在极限上,所以具有着相当特殊的令我们深为感动的意味儿和意义。

  在我曾是知青的当年,在我接连遭受种种摧挫心灰意冷的日子,曾有姑娘以她充满“爱意”的目光抚慰过我。那绝不仅仅是同情的目光,绝不仅仅是怜悯的目光。那一种目光中,的的确确包含有类似亲情,但比亲情还亲,临界在亲爱的极限上的内容。在那一种目光的注视之下,你明白,她对你的抚慰没法儿再温柔了。她将她能给予你的抚慰压缩了,通过她的凝眸注视,全部的都一总儿给予你了!我们正是因此而被深深感动。

  只有丝毫也不自重的人,那一时刻居然还想获得更多的什么。

  充满“爱意”的目光,乃是从女人的极其善良的爱心中自然流露的。它具有母性的成分。误将此当做和“爱”或和“爱情”有关的表达去理解,不是女人们的错,是男人们的错。据此进一步产生非分之想的男人,则就错上加错,大错特错了!

  “爱心”是高尚又伟大的心境。“爱心”在人类的心灵里常驻不衰,人类才不至于退化回动物世界。

  “爱心”产生于博爱之心。

  绝大多数的人心难以常达此境。我们只能在某一时某一地某一种情况下某一件具体的事上,半麻木不麻木的“爱心”才被唤醒一次。我们一旦能以“爱心”对人对事,我们又将会对自己多么的倍感欣慰啊!

  我最尊崇的人,正是一个充满博爱之心的人。在这样的人面前,我会羞惭得什么话都不敢说了。我遇到过这样的人,非是在文人和知识者中,而是在普通百姓中。我常不禁地想象,这样的人,乃是“隐于市”的大隐者,或幻化了形貌的菩萨。

  有一个时期,我因医牙,每日傍晚,从北影后门行至前门,上跨街桥,到对面教育印刷厂的牙科诊所去。在那立交桥上,我几乎每次都看见一个残了双腿的瞎老头儿,卧在那儿伸手乞钱。而又有三次,看见一个老太婆,在给那瞎老头儿钱,照例是10元钱和一塑料袋儿包子。过街桥上上下下的人很多,不少的人便驻足望着那一情形,但是没人也掏出自己的钱包。有一天风大,将老太婆刚掏出的10元钱刮到了一个小伙子脚旁。他捡起,明知是谁的钱,却若无其事地往自己兜里一揣,扬长地下了跨街桥。所有在场的人,都从桥上盯着他的背影看。我想他一定能意识到这一点的,所以没勇气回头也朝桥上的人们望。

  瞎老头问老太婆:“好人,你想给我的钱,被风刮跑了吧?那也算给我了!我心受了!”

  老太婆说:“是被风刮跑了,可已经有人替我捡回来了!给!”

  我认识那老太婆。她从早到晚在离桥不远的地方卖茶蛋。

  我想她一天挣不了几个10元钱的。

  于是,几乎每个驻足看着的人,都默默掏出了自己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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