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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的中国人_梁晓声【完结】(79)

  “天下为公”的历史随之终结,家天下的历史随之开始。这一开始,也就一发不可收拾。古代人的权力崇拜,远比近当代人强烈得多。权力得来不易,家传才心安理得,自然视民主思想、民主言论为大逆不道。

  周武王伐纣,建立了周朝,分封有功者,立诸侯,起初也是想民主些个的,要求诸侯们每年年末到王朝所在地开一次会,互相交流统治的经验教训,很有点儿联邦的意思。这方式,也不能不承认是人类早期的民主现象。但是,又要天下太平,长治久安,又要一国权力家传,永远姓周,这就特难。好景不再,周王朝也瓦解了,于是群雄争霸,烽烟四起。

  孔子一生大愿是“克己复礼”,所要复的正是周朝那一种制度。也许在他想来,那是光复民主。所以他的学生子路倡导文明祭祀,不杀活牲,孔子的反应是很冷漠的。子路不解,质问他何以不热忱地支持自己,他则叹道:“唉,你眼里只看到了几头牲畜的可怜,我心里日夜思想的却是何年何月才能恢复周天朝的那种礼啊!”

  忧国忧民心境,令人感动。假如孔子至今还活着,假如我们问他,周天朝那一套封建秩序和那点子封建民主,恢复了又怎样呢?您明明心里清楚,那终究是不可持续的啊!他肯定是答不上来的,或者他认为,世代君王都接受他的谆谆教诲,争做仁君,便可持续了吧?但我们清楚,那不过是他的天真理想。后来的君王们倒是都极敬起他的学说来了,但没几个真照他的教诲做仁君的,而是要求百姓照他的教诲做良民……

  中国历史上的情形如此,外国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就说英王乔治一世吧,统一了疆土之后,实行圆桌会议,十几位有功的骑士,不但可以与他平等似的围坐着共议国是,还可以那样子和他共饮共食,碰杯同歌。比起中国最开明的封建君王与大臣们的关系,也还是民主多了吧?但那又怎么样呢?乔治一世一死,儿子称君,十几位有功的骑士们,还不是一个一个被杀害了吗?到了乔治八世,自己亦难逃身首两处的下场。沙俄女皇叶卡捷琳娜仿佛也是很乐于实行民主的,有新思维的人都有几分可能被她宣入宫中,待之以礼,赐给爵位。连法国的伏尔泰也成为过她的贵宾,并且写过锦绣文章,赞颂她的“与时俱进”。但法国一兴起真的民主革命来,远在俄国的她便视为洪水猛兽了。一听说路易十六被“公民议会”处以死刑了,她立刻下令出兵,帮助法国保王派武装力量镇压革命,视为己任,“替天行道”……

  封建社会制度之下,民主从来都是现象,从来都是陪衬封建统治的“秀”。封建制度是绝不允许古已有之的民主也制度化的……

  (2)

  但古罗马的情况却那么例外。在人类的社会中,民主作为一种形式,最先出现在古罗马文学中。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一经从希腊神话中被移植到了罗马神话中,便发生了微妙的情节改变:人类不堪神们不断升级的崇拜指示和祭祀要求,只得和神们进行迫不得已的谈判。

  要进行谈判就得有谈判代表,普罗米修斯成为人类公推的谈判代表。他的谈判条件只有两条——人类愿意对神们保持崇拜和敬畏,也愿意因而履行祭祀的义务;但神们不能对人类施加太多太高的要求,使崇拜和敬畏成为人类的精神负担和压力,并且神们也当集体自律,还应将人类最需要的火无条件地给予人类……这是人类公推的代表,首次向神权理直气壮地提出人权诉求的文学记载,可视为人权最早的“白皮书”,当然也可视为人类最早的民主思想的萌芽。可能正因为这种最早的民主思想形成于罗马,后来在古罗马出现了“元老院制”。全世界都不得不承认,是罗马人首先在自己的古国里将民主制度化了。

  细想想,我们后人难免困惑——当时的罗马,其实还是一个兼有显然的奴隶制特征的封建制古国,怎么就会产生了“元老院”那么一种特现代的民主形式呢?民主现象是一回事,民主制度是另一回事。民主只有制度化了,才进而合法化了;只有合法化了,人民才能变为公民,才能拥有公民的公权力。由于有了“元老院”,古罗马才废除了帝王制,改为“保民官”制。恺撒起初只不过是“保民官”。他这位“保民官”当多久,取决于“元老院”和罗马公民对他的政绩评估如何。倘若他当得不好,别人经由公选取代了他,便是既合理也合法的事了。当时一心想要取代他的,自然是另一位统率众兵的将军庞培。“元老院”倒是使一个古国在民主方面制度化了,但并不意味着这一个古国于是成为理想国了。最血腥、最野蛮、最残酷、最违背人性的事情依然发生在罗马,便是经常发生在角斗场里的事情,便是奴隶非人,奴隶主有权任意惩罚、买卖乃至杀死奴隶。

  而且在元老、贵族和保民官之间,权力争斗、尔虞我诈司空见惯不足为奇,暗杀手段也是家常便饭。恺撒不甘于仅仅做“保民官”,打算称帝,结果被元老们所杀。对于恺撒,这是悲剧;而对于一个古国的民主制,即是迫不得已。只要人类的历史仍处于封建制度的历史时期,民主即使制度化了,也无法保证国家的公权力不被权力欲极大的人个人化。

  又比如拿破仑……

  (3)

  古罗马帝国后来形成了意大利公国。

  由于这个公国曾有过以上历史经历,文艺复兴运动首先发生在意大利实属必然。那时的意大利,资本主义已见端倪,资产阶级已经产生。任何一个新阶级都必然是没有属于自己的文化的阶级。资产阶级不屑于仅仅充当封建贵族阶级文化的“异己继承者”,对于劳动人民的大众文化又看不上眼,所以备感文化饥渴。如果不能尽快拥有属于自己的文化,那么将不但在文化方面被封建贵族阶级所蔑视,也会被劳动人民所讥笑,这是意大利资产阶级文艺复兴运动的初衷。

  只要有阶级存在,文艺就既不但注定具有阶级的形式特征,也注定具有阶级的思想色彩。复兴来复兴去,不同于封建贵族阶级的文艺产生了,资产阶级的社会思想也悄然形成。像孔子“克己复礼”是由于有一个周天朝的“样板”存在过一样,意大利资产阶级的文艺复兴,也是由于有一种古罗马的民主制曾存在过。资产阶级的社会思想一经形成,资产阶级的革命行动随之发生。那一行动之目的在于颠覆帝制。肩负那一使命的群体叫“党”,具体说是“烧炭党”,因为他们经常装扮成贩卖炭的脚夫进行串联,凝聚力量。

  《牛虻》中的主人公亚瑟后来便是烧炭党人。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小说《法尼娜·法尼》,内容写的便是一位意大利贵族小姐与一名青年“烧炭党”人之间的爱情故事。

  司汤达曾作为法国的外派官员在意大利生活过多年。文艺复兴的接力棒一经传到法国,于是演变为启蒙运动。资产阶级的革命随之在法国全面爆发。民主是需要用血来换的。法国资产阶级流不起那么多血,便将平民阶级鼓动起来,和他们一起造反。平民阶级对于造反这类事一向很来劲儿,资产阶级反而被吓着了,就反戈,再与封建贵族阶级联合起来,镇压平民阶级的造反。封建贵族阶级、资产阶级、平民阶级,三方面都死人无数;三方面人的手上,都交错沾染了别的两方面的鲜血。比起来,平民阶级所流的血最多。人类用血浇铸出了一部《人权宣言》,它使人类的血总算没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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