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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帝_高阳【完结】(37)

  第四首多用"穆天子"及汉武的典故,中段云:

  汉皇好神仙,妻子思脱屣。

  东巡并西幸,离宫宿罗绮。

  宠夺长门陈,恩盛倾城李。

  秾华即修夜,痛入哀蝉诔。

  若无不死方,得令昭阳起。

  晚抱甘泉病,遽下轮台悔。

  此则世祖好佛,好巡幸;废后降封,端敬得宠;因悼端敬过哀而致疾,以及遗诏自责诸本事,皆包含在内。值得注意的是特用"李夫人"典。又《读史有感》八首之三:

  昭阳甲帐影婵娟,惭愧深恩未敢前。

  催道汉皇天上好,从容恐杀李延年。

  心史谓此咏贞妃殉葬事,而用李延年典,凡此皆可说明端敬出身应如《古意》第六首所描写,原来是一名妓。

  第四首最后一段是议论,借佛法讽示为帝王之道。综括四首诗意,实为对世祖的讥刺:既好佛而又溺于尘缘,为情所累;以汉武作比,好色、好巡游,不恤物力;求长生反促其寿。

  第69节:第四章 世祖(7)

  ***

  至于董小宛之谜,以前读心史先生的著作,深以为是;但近年的想法已有改变。这桩公案的疑点,实在很多。心史谓董鄂氏绝非董小宛,主要的论证是董小宛的年龄,其言如此:

  当小宛艳帜高张之日,正世祖呱呱坠地之年;小宛死于顺治辛卯,辟疆《同人集》中,海内名流以诗词相吊者无数,时世祖尚只十四岁,小宛则二十八岁,所谓年长以倍者也。

  按:董小宛于崇祯十五年壬午归冒辟疆,前后凡九年;又张明弼作《冒姬董小宛传》谓死时"年仅二十七岁",则应死于顺治七年庚寅,非八年辛卯。

  年龄自是一个问题。但首须了解者,董小宛不一定于顺治七年入宫;如我前面所谈,明明显示,有一名妓,先入豪家,于顺治十三年为世祖所夺。此一名妓如为董小宛,则应为三十三岁,就常情而言,已至所谓"色衰"之时;但天生尤物,不可以常情衡度。《过墟志》所记刘三秀,确有其事,入王府时,其女亦已适人生子,而犹复艳绝人寰。以彼例此,董小宛三十三岁得承恩眷,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至于《同人集》中"以诗词相吊者无数",并不能证明董小宛必已去世,因为不能明言已入豪门。相反的,吴梅村的诗、龚芝麓的词,都暗示董小宛与冒辟疆是生离而非死别。先谈龚词,为题《影梅庵忆语》的一首《贺新郎》,后半阕有句:

  碧海青天何限事,难倩附书黄犬。借棋日酒年宽免。搔首凉宵风露下,羡烟霄破镜犹堪典。双凤带,再生翦。

  李义山诗:"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此言董小宛不但未死,且高高在上,故"难倩附书黄犬"。黄犬即"黄耳",用陆机入洛,遣快犬"黄耳"赍书归吴的故事;若谓已死,不能遣犬入泉台。"羡烟霄破镜犹堪典",尤为明白:"烟霄"即元宵,用徐德言与乐昌公主生离相约,元宵"卖半照",破镜重圆的故事,谓冒辟疆自叹不如徐德言。凡此皆足以证明董小宛犹在人间,但绝不能通音问,更遑论重圆鸳梦,则唯有寄望于来生复为夫妇了。

  最强烈的证据,还是在梅村诗集中,《题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八绝的最后一句"墓门深更阻侯门",早有人指出可疑,如罗瘿公《宾退随笔》:

  小宛真病殁,则侯门作何解耶?岂有人家姬人之墓,谓其深阻侯门者乎?

  这是提出疑问,罗瘿公如果注意到此八绝句前"四六小引"中的一联,对这句诗更可得一正解。

  这一联是:"名留琬琰,迹寄丹青。"下句谓小宛画像,上句何解?"琬琰"者《琬琰集》,宋杜大珪撰;又明朝徐纮有《明名臣琬琰录》,辑录宋明两朝大臣碑传。试问董小宛的出身及身份,何得"名留琬琰"?但是端敬却有御制的行状、词臣的诔文,岂非"名留琬琰"?我这个看法曾质诸周弃子先生,亦以为然。

  于此可知,董小宛画像是在端敬薨后所制,冒辟疆供奉于密室追悼所用。所谓"墓门深更阻侯门",言冒辟疆"欲吊"墓门亦不可得,因为陵寝重地,寻常百姓所不能到。这是"阻侯门"三字的正解。

  此外还有许多证据,指出端敬就是董小宛;这些证据,可分消极与积极两方面来考证。所谓消极的证据是,要证明董小宛未死;积极的证据是,董小宛不但未死,且已入宫承宠。兹再如举一证,先言消极的证据,仍以释"墓门"之谜为主。

  第70节:第四章 世祖(8)

  陈其年《妇人集》记董小宛,有冒辟疆晚辈作注,下引之文,括弧内即为注释:

  秦淮董姬(字小宛),才色擅一时,后归如皋冒推官(名襄);明秀温惠,与推官雅称。居艳月楼,集古今闺帏轶事为一书,名曰《奁艳》。王吏部撰《朱鸟逸史》,往往津逮之。(姬后夭,葬影梅庵旁,张明弼揭阳为传,吴绮兵曹为诔,详载《影梅庵忆语》中。)

  这段文与注释,骤看了无异处,但既知端敬即董小宛,便知作者与注者,下笔之际,皆别有机杼。

  先说原文:第一,不着董小宛及冒辟疆的名字;第二,特意用冒辟疆在清朝征辟而未就的"推官"一官衔;第三,不言"水绘",不言"影梅",而用"艳月楼",凡此皆有所讳。易言之,即不愿读者知此文的董与冒,即为董小宛、冒辟疆。

  其次,注者欲明本事,自非注出名字不可;但又恐被祸,因而加上一句"姬后夭,葬影梅庵旁"。二十七岁而殁,不得谓夭;端敬三十四岁而殁,更不得谓之夭,特用一"夭"字者,希望导致读者产生一错误的印象:"董姬"不过一雏姬而已。

  说"葬于影梅庵"更为欲盖弥彰,用意在抵消吴梅村的"墓门深更阻侯门",而同时暗示董小宛根本非葬于影梅庵。一义双训,原是中国文字运用的最高技巧,对浅薄者深恐其辗转传闻,随意附会,致肇巨祸,故以简单一句话,表明葬于孝陵的端敬非董小宛;对智者而言,既葬于影梅庵,别置庐墓亦可,何致有"墓门深更阻侯门"之叹?但既知其隐衷,必知其轻重,轻则无事,重则有门户之祸,自然心有丘壑,不致信口雌黄。

  庚申除夕,读冒辟疆《同人集》至破晓,既喜且惑。喜则从吴梅村、龚芝麓两人致冒书札,获得董小宛即端敬的确证;惑者心史先生作《董小宛考》,广征博引,《同人集》尤为主要凭借,何以对若干关键性的资料,竟尔忽略,以致有明显的疑问存在,其中尤以"小宛之年",误二十七为二十八,为导致其错误结论的由来。在此有作进一步澄清的必要。心史于《董小宛考》,在分年考证其行谊之前,有一概括的说明:

  小宛之年,各家言止二十七岁,既见于张明弼所作小传,又余淡心《板桥杂记》云:"小宛事辟疆九年,年二十七,以劳瘁死,辟疆作《影梅庵忆语》二千四百言哭之。"张、余皆记小宛之年,淡心尤记其死因,由于劳瘁,盖亦从《影梅庵忆语》中之词旨也。然据"忆语",则当得年二十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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