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清朝的皇帝_高阳【完结】(49)

  至于殉葬之说,不见官文书记载,但玉林弟子行峰作《侍香纪略》云:"端敬皇后崩,茆溪森于宫中奉旨开堂,且劝朝廷免殉葬多人之死。"则确有殉葬之事。《汤传》所记"共三十名",或者如行峰之师兄茆溪森不加劝谏,则所死者犹不止此数。

  其次是世祖手自削发,这一点非常重要,证明出家之说,自有由来。同时从吴梅村的诗句,以及官文书中,可以推断出许多未为人知的事实。我可以这样说,世祖本人已经削发;十八年正月初二日,又幸悯忠寺,为太监吴良辅祝发,心史先生谓此为"代帝出家",实则不然,吴良辅是日后世祖出家五台山时,预定留在那里陪伴他的侍者。

  这就是说,世祖以后是否真能出家,固大成疑问,但此时却已下了决心。另外一个有力的旁证是:世祖曾拟传位于从兄弟。《汤若望传》:

  第92节:第四章 世祖(30)

  一位继位的皇子尚未诏封,皇太后力促皇帝做这一件事。皇帝想到了一位从兄弟,但是皇太后和亲王们的见解,也都是愿意由皇子中选择一位继位者。

  这是正月初六,世祖自知不起以后的事。若非如此,孝庄亦不会力促世祖立储。事实上,在正月初三,世祖便有此意;说得明白些,世祖是因为决心出家,在为吴良辅祝发的第二天,便曾对继位问题做了安排。《王文靖公自撰年谱》云:

  辛丑(顺治十八年)三十四岁。元旦因不行庆贺礼,黎明入内,恭请圣安,召入养心殿,赐坐、赐茶而退。翌日入内请安,晚始出。

  初三日,召入养心殿,上坐御榻,命至榻前讲论移时。是日,奉天语面谕者关系重大,并前此屡有面奏,及奉谕询问密折,俱不敢载。唯自念身系汉官,一介庸愚,荷蒙高厚,任以腹心,虽举家生生世世竭尽犬马,何以仰答万一?岂敢顾惜身家,不力持正论,以抒诚悃也。吾子吾孙,其世世铭心镂骨,以图报效也。

  王文靖即王熙,世祖遗诏,出其手笔。韩菼作《王文靖公行状》,谓:"面奉凭几之言,终身不以语人,虽子弟莫得而传。"然则试问:何事"关系重大"?何事终身不敢以语人?自然是皇位继承问题。《东华录》虽载:"正月壬子上不豫。"壬子为正月初二,是日既为吴良辅祝发,而王熙初二、初三晋见,并不言世祖有病状,则即使有病,亦并不重,何得遽尔议及身后?由此可知,世祖既决心行遁,则对皇位不能不有交代。召见王熙所谈的必是两件事:出家与传位。

  国赖长君,古有明训;况当甫得天下、四海未靖之际,冲人何能担当大任?所以世祖欲传位从兄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世祖的这位从兄弟,我推测是太祖第七子饶余郡王阿巴泰的第四子和硕安亲王岳乐。

  《清史列传》卷二,记岳乐云:

  岳乐,饶余敏郡王阿巴泰第四子,初封镇国公。顺治三年正月,随肃亲王豪格征四川,诛流贼张献忠。五年八月随英亲王阿济格剿平天津土贼;十一月复随英亲王驻防大同。六年九月晋封多罗贝勒;八年二月袭封多罗郡王,改号曰"安"。九年二月掌工部事;十月预议政。十年七月以喀尔喀部土谢图汗、车臣汗等违旨,不还所掠巴林户口,又来索归顺同部蒙古,命为宣威大将军,驻归化城,相机进剿。寻因喀尔喀悔罪入贡,撤还。十二年八月掌宗人府事。十四年十一月谕奖:性行端良,莅事敬慎;晋封和硕安亲王。

  细检诸王列传,其时最贤者即岳乐,且三十七岁,正为能担当大事的盛年;再以谕奖之词而言,不独得世祖欣赏,且信其能为有道之君。因此,可以确定世祖所选定的"从兄弟",必为岳乐。

  至于王熙之所谓"岂敢顾惜身家,不力持正论?"则可分两层来看:第一,"正论"必首劝勿逃禅,如听劝则不发生继位问题;第二,如必欲出家,则传子而勿传兄弟。王熙作此忠谏,事实上亦等于反对岳乐继位,倘为岳乐所知,可能会施以报复,此所以有不顾身家之语;而此秘终身不泄,自为明哲保身之计。

  世祖拟传"从兄弟"一事,更可得一旁证,张宸《青雕集》记:

  初四日,九卿大臣问安,始知上不豫。初五日,又问安,见宫殿各门所悬门神、对联尽去。一中贵向各大臣耳语,甚怆惶。初七晚,释刑狱诸囚,狱一空,止马逢知、张缙彦二人不释。传谕民间毋炒豆、毋燃灯、毋泼水,始知上疾为出痘。初八日各衙门开印。予黎明盥漱毕,具朝服将入署,长班遽止之曰:"门启复闭,只传中堂暨礼部三堂入,入即摘帽缨,百官今散矣。"……日晡时召百官携朝服入,入即令赴户部领帛。领讫,至太和殿西阁门,遇同官魏思齐,讯主器,曰:"吾君之子也。"心乃安。

  第93节:第四章 世祖(31)

  于此可见,事先必有不传子之说,所以张宸急"讯主器",闻"吾君之子",心乃安,是因为倘传从兄弟,则又恢复到太祖时代的合议制,则非一纸诏书可定,须诸王贝勒共推有德有力者居之,势必引起不安。再看张宸前面所记,是日曾经戒严,"九衢寂寂,惶骇甚"。又记:

  二鼓余,宣遗诏,凄风飒飒,云阴欲冻,气极幽惨,不自知其呜咽失声矣。宣已,诫百官毋退,候登极……早,风日晴和,上升殿,宣哀诏于天安门外金水桥下。

  是日为正月初九;前一日二鼓即宣遗诏,距世祖之崩,只一昼夜。而既宣遗诏:"朕子玄烨,佟氏所生,八岁岐嶷颖慧,克承宗祧,兹立为皇太子;即遵典制,持服二十七日,释服即皇帝位。"却又迫不及待,违反遗诏的规定,在天明即行登极礼,可知是顾命四大臣深恐有变,不待有异心者调兵入京夺位,先让八岁太子即位,造成既成事实,杜绝觊觎大位者。既已登极,则国已有君,倘或举兵,便可以叛逆视之。张宸又记:

  阅三日,辅臣率文武百官设誓,旗下每旗一誓词,各官每衙门一誓词。词正副三通,一宣读,焚大行殡宫前;一赴正大光明殿焚读上帝前;一藏禁中。词曰:"臣等奉大行皇帝遗诏,务戮力一心,以辅冲主。自今以后,毋结党,毋徇私,毋黩侦,毋阴排异己以戕善类,毋偏执己见以妨大公,违斯誓者,上天降殛,夺算凶诛。"

  此三日中,必有许多暗潮汹涌,但雍乾两朝,大删《实录》,只见当时递嬗之际一片祥和,其实不然,幸赖私人记载保存了若干真相。野史之可贵在此。

  现在要谈世祖遗诏罪己者共十四款,开宗明义,即以"渐习汉俗"自责:

  朕以凉德,承嗣丕基,十八年于兹矣。自亲政以来,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不仰法太祖太宗谟烈,因循悠忽,苟且目前,且渐习汉俗,于淳朴旧制,日有更张,以致国治未臻,民生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以下两款是自罪太后生前,子道不终;太后万年之后,不能服三年之丧,少抒太宗宾天,未服缞绖之憾:

  朕自弱龄,即遇皇考太宗皇帝上宾,教训抚养,唯圣皇太后慈育是依,隆恩罔极,高厚莫酬,唯朝夕趋承,冀尽孝养,今不幸子道未终,诚悃未遂,是朕之罪一也。皇考宾天时,朕止六岁,不能服衰绖,行三年丧,终天抱憾,唯侍奉皇太后,顺志承颜,且冀万年之后,庶尽子职,少抒前憾,今永违膝下,反上廑圣母哀痛,是朕之罪一也。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 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