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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_[法]古斯塔夫·勒庞【完结】(38)

  犯罪群体的一般特征与我们在所有群体中看到的特征并无不同:易受怂恿、轻信、易变,把良好或恶劣的感情加以夸大、表现出某种道德,等等。

  我们会发现,在法国历史上留下最凶残记录的群体,即参与"九月惨案"的群体中间,这些特征一应俱全。事实上,它与制造圣巴托罗缀惨案的群体十分相似。这里我引用了泰纳根据当时的文献所做的详细描述。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是谁下了杀掉犯人空出监狱的命令。也许是丹东或别的什么人,这并不重要。我们关心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参与屠杀的群体受到了强烈的怂恿。

  这个杀人群体杀了大约3to人,而且它完全是个典型的异质性群体。除了少数职业无赖,主要是一些小店主和各行各业的手艺人:靴匠、锁匠、理发师、泥瓦匠、店员、邮差等等。在别人的怂恿下,他们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厨子一样,完全相信自己是在完成一项爱国主义任务。他们挤进一间双开门的办公室,既当法官又当执行人,但是他们丝毫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

  他们深信自己肩负着重要使命,着手搭起一座审判台,与这种行动联系在一起的是,他们立刻表现出群体的率直和幼稚的正义感。考虑到受指控的人数众多,他们决定把贵族、僧侣、官员和王室仆役一律处死,没有必要对他们的案件-一进行审判——这就是说,在一个杰出的爱国者眼里,对于所有的个人。只凭职业就可证明他是罪犯。其他人将根据他们的个人表现和声誉做出判决。群体幼稚的良知以这种方式得到了满足。现在可以合法地进行屠杀了,残忍的本能也可以尽情地释放了。我在别处讨论过这种本能的来源,集体总是会将它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过正像群体通常的表现那样,这种本能并不妨碍他们表现出一些相反的感情,他们的善心常常和他们的残忍一样极端。

  "他们对巴黎的工人有着极大的同情和深刻的理解。在阿巴耶,那帮人中的一员在得知囚犯24小时没喝上水后,简直想把狱卒打死,如果不是犯人们为其求情,他是一定会这样做的。当一名囚犯被(临时法庭)宣告无罪后,包括卫兵和刽子手在内的所有人都高兴地与他拥抱,疯狂地鼓掌。"然后开始了大屠杀。在这个过程中,欢快的情绪从未间断。他们围在尸体旁跳舞唱歌,"为女士"安排了长凳,以享观看处死贵族之乐。而且这种表演一直充满着特殊的正义气氛。

  阿巴耶的一名刽子手当时抱怨说,为了让女士们看得真切,把她们安排得太近了,使在场的人中只有很少的人享受了痛打贵族的乐趣。于是决定让受害者在两排刽子手中间慢慢走过,让他们用刀背砍他以延长其受苦的时间。在福斯监狱,受害人被剥得精光,在半小时里施以"凌迟",直到每个人都看够了以后,再来上一刀切开他们的五脏六腑。

  刽子手并非全无顾忌,我们指出过的存在于群体中的道德意识也表现在他们身上。他们拒绝占有受害人的钱财和首饰,把这些东西全都放在会议桌上。

  在他们的所有行为中,都可以看到群体头脑特有的那种幼稚的推理方式。因此,在屠杀了1200到1500个民族的敌人之后,有人提议说,那些关着老年人、乞丐和流浪汉的监狱其实是在养着一些没用的人,因此不如把他们全都杀掉,他的建议立刻就被采纳。他们中间当然也有人民的敌人,一如一位名叫德拉卢的妇女,一个下毒者的寡妇:"她肯定对坐牢非常愤怒,如果她能办到的话,她会一把火烧掉巴黎。她肯定这样说过,她已经这样说过了。除掉她算了。"这种说法好像很令人信服,囚犯被无一例外地处死了,其中包括50名12岁到17岁的儿童,他们当然也变成了人民公敌,于是全都被解决掉了。

  当一周的工作结束时,所有这些处决也终于停止,刽子手们想来可以休息一下了。但他们深信自己为祖国立了大功,于是前往政府请赏。最热情的人甚至要求被授予勋章。

  1871年巴黎公社的历史也提供了一些类似的事实。既然群体的势力不断增长,政府的权力在它面前节节败退,因此我们一定还会看到许多性质相同的事情。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提要:陪审团的一般特点/统计数据显示,它们的判决独立于它们的人员成分/影响陪审团的方法/辩护的形式与作用/说服关键人物的技巧/令陪审团迟疑或严厉的不同罪行/陪审团制度的好处。

  由于不可能在这里对所有类型的陪审团-一进行研究,因此我只想评价一下最重要的,即法国刑事法庭的陪审团。这些陪审团为有名称的异质性群体提供了一个极好的例子。我们会看到,它也表现出易受暗示和缺乏推理能力的特点。当它处在群众领袖的影响之下时,也主要受无意识情绪的支配。在这一研究的过程中,我们不时还会看到一些不懂群众心理的人犯下错误的有趣事例。

  首先,组成群体的不同成员在做出判决时,其智力水平无关紧要,陪审团为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已经知道,当一个善于思考的团体要求就某个并非完全技术性的问题发表意见时,智力起不了多少作用。例如,一群科学家或艺术家,仅仅因为他们组成一个团体这个事实,并不能就一般性问题做出与一群泥瓦匠或杂货商十分不同的判断。在不同的时期,尤其是在1848年以前,法国政府规定对召集起来组成陪审团的人要慎加选择,要从有教养的阶层选出陪审员,即选择教授、官员、文人等等。如今,大多数陪审员来自小商人、小资本家或雇员。然而令专家大惑不解的是,无论组成陪审团的是什么人,他们的判决总是一样。甚至那些敌视陪审制度的地方长官,也不得不承认判决的准确性。贝拉·德·格拉热先生是刑事法庭的前庭长,他在自己的〈帼忆录》中用下面一席话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今天,选择陪审员的权力实际掌握在市议员手里。他们根据自己环境中的政治和选举要求,把人们列入名单或从名单上划掉。……大多数选人陪审团的人都是生意人(但并不是像过去那样重要的人)和属于某个政府部门的雇员。……只要法官的开庭时间表一定,他们的意见和专长便不再有多少作用。许多陪审员有着新手的热情,有着最良好的意图的人,被同时放在了恭顺的处境下,陪审团的精神并未改变:它的判决依然如故。

  对于这段话,我们必须记住的是它的结论,而不是那些软弱无力的解释。对这样的解释我们不必感到奇怪,因为法官通常和地方长官一样,对群体心理一窍不通,因此他们也不了解陪审团。我从一个与刚才提到的这位作者有关的事实中,还发现了一个证据。他认为,刑事法庭最著名的出庭律师之一拉肖先生,处心积虑地利用自己的权利,在所有案件中反对让聪明人出现在名单上。但是经验终究会告诉我们,这种反对是毫无用处的,这可由一个事实来证明,即今天的公诉人和出庭律师,以及所有那些关在巴黎监狱里的人,都已完全放弃了他们反对陪审员的权利,因为正如德·格拉热先生所言,陪审团的判决并无变化,"它们既不更好,也不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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