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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_[法]古斯塔夫·勒庞【完结】(44)

  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尤其是人类已经找到的摆脱个人专制的最佳方式。不管是对于哲学家、思想家、作家、艺术家还是有教养的人,一句话,对于所有构成文明主流的人,议会无疑是理想的统治。

  不过,在现实中它们也造成两种严重的危险,一是不可避免的财政浪费,二是对个人自由不断增加的限制。

  第一个危险是各种紧迫问题和当选群体缺少远见的必然产物。如果有个议员提出一项显然符合民主理念的政策,譬如说,他在议案中建议保证使所有的工人能得到养老津贴,或建议为所有级别的国家雇员加薪,其他众议员因为害怕自己的选民,就会成为这一提议的牺牲品,他们似乎不敢无视后者的利益,反对这种提议中的政策。虽然他们清楚这是在为预算增加新的负担,必然造成新税种的设立。他们不可能在投票时迟疑不决。增加开支的后果属于遥远的未来,不会给他们自己带来不利的结果,如果投了反对票,当他们为连选连任而露面时,其后果就会清楚地展现在他们面前。

  除了这第一个扩大开支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同样具有强制性的原因,即必须投票赞成一切为了地方目的的补助金。一名众议员没办法反对这种补助,因为它们同样反映着选民的迫切需要,也因为每个众议员只有同意自己同僚的类似要求,才有条件为自己的选民争取到这种补助金。

  上面提到的第二个危险——议会对自由不可避免的限制——看起来不那么明显,却是十分真实的。这是大量的法律——它们总是一种限制性措施——造成的结果,议会认为自己有义务表决通过,但是由于眼光短浅,它在很大程度上对其结果茫然无知。

  这种危险当然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即使在英国这个提供了最通行的议会体制、议员对其选民保持了最大独立性的国家,也没有逃脱这种危险。赫伯特·斯宾塞在一本很久以前的著作中就曾指出,表面自由的增加必然伴随着真正自由的减少。他在最近的《人与国家》一书中又谈到了这个问题。在讨论英国议会时,他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自从这个时期以来,立法机构一直遵循着我指出的路线。迅速膨胀的独裁政策不断地倾向于限制个人自由,这表现在两个方面。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被制定出来,对一些过去公民行为完全自由的事务进行限制,强迫他做一些过去他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同时,日益沉重的公共负担,尤其是地方公共负担,通过减少他可以自由支配的收益份额,增加公共权力取之于他并根据自己的喜好花销的份额,进一步限制了他的自由。这种对个人自由日益增加的限制,在每个国家都有斯宾塞没有明确指出的各种具体的表现形式。正是这些大量的立法措施——大体上全是些限制性法令——的通过,必然会大大增加负责实施它们的公务员的数量、权力和影响。沿着这个方向走下去,这些公务员有可能成为文明国家的真正主人。他们拥有更大的权力,是因为在政府不断更换的过程中,只有他们不会受到这种不断变化的触动,只有他们不承担责任,不需要个性,永久地存在。实行压迫性的专制,莫过于具备这三种特点的人。

  不断制定一些限制性法规,用最复杂的条条框框把最微不足道的生活行为包围起来,难免会把公民自由活动的空间限制在越来越小的范围之内。各国被一种谬见所蒙蔽,认为保障自由与平等的最好办法就是多多地制定法律,因此它们每天都在批准进行一些越来越不堪忍受的束缚。它们已经习惯于给人上套,很快便会达到需要奴才的地步,失去一切自发精神与活力。那时他们不过是些虚幻的人影,消极、顺从、有气无力的行尸走肉。

  若是到了这个地步,个人注定要去寻求那种他自己身上已经找不到的外在力量。政府各部门必然与公民的麻木和无望同步增长。因此它们必须表现出私人所没有的主动性、首创性和指导精神。这迫使它们要承担一切,领导一切,把一切都纳入自己的保护之下。于是国家变成了全能的上帝。而经验告诉我们,这种上帝既难以持久,也不十分强大。

  在某些民族中,一切自由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尽管表面上的许可使它们产生一种幻觉,以为自己还拥有这些自由。它们的衰老在造成这种情况上所起的作用,至少和任何具体的制度一样大。这是直到今天任何文明都无法逃脱的衰落期的不祥先兆之

  根据历史的教训以及各方面都触目惊心的那些先兆判断,我们的一些现代文明已经到达了衰败期之前那些历史上早已有之的时代。所有的民族似乎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同样的生存阶段,因为看起来历史是在不断地重复它的过程。

  关于文明进化的这些共同阶段,很容易做个简单的说明,我将对它们做一概括,以此为本书做结。这种速记式的说明,也许能够对理解目前群众所掌握的权力的原因有所启发。

  如果我们根据主要线索,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的伟大与衰败的原因加以评价,我们会发现什么呢?

  在文明诞生之初,一群来源不同的人,因为移民、入侵或占领等原因聚集在一起。他们血缘不同,语言和信仰也不同。使这些人结为整体的惟一共同的纽带,是没有完全得到某个头领承认的法律。这些混乱的人群有着十分突出的群体特征。他们有短暂的团结,既表现出英雄主义,也有种种弱点,易冲动而性情狂涓。没有什么东西把他们牢固地连系在一起。他们是野蛮人。

  漫长的岁月造就了自己的作品。环境的一致、种族间不断出现的通婚和共同生活的必要性发挥了作用。不同的小群体开始融合成一个整体,形成了一个种族,即一个有着共同的特征和感情的群体,它们在遗传的作用下日益稳固。这群人变成了一个民族,这个民族又有能力摆脱它的野蛮状态。但是,只有在经过长期的努力、必然不断重复的斗争以及无数次的反复,从而使它获得了某种理想之后,它才能够完全形成一个民族。这个理想具有什么性质并不十分重要,不管是对罗马的崇拜、雅典的强盛还是真主安拉的胜利,都足以让一个种族中的每个人在感情和思想上形成完全的统一。

  在这个阶段,一种包含着各种制度、信念和艺术的新文明便诞生了。这个种族在追求自己理想的过程中,会逐渐得到某些它建立丰功伟业所不可缺少的素质。无须怀疑,它有时仍然是乌合之众,但是在它变幻不定的特征的背后,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即一个种族的禀性,它决定着一个民族在狭小的范围内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

  时间在做完其创造性工作之后,便开始了破坏的过程,不管是神仙还是人,一概无法逃出它的手掌。一个文明在达到一定的强盛和复杂程度之后,它便会止步不前,而一旦止步不前,它注定会进入衰落的过程。这时它的老年期便降临了。

  这个不可避免的时刻,总是以作为种族支柱的理想的衰弱为特点。同这种理想的衰弱相对应,在它的激励下建立起的宗教。政治和社会结构也开始发生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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