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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齐谐/子不语_[清]袁枚【完结】(21)

  “念汝夫孝,姑宥汝,再犯者有如此刑。”乃各放归。

  次日,夫妇证此梦皆同。妇自此善视其姑,后果生二子。

  文信王

  湖州同征友沈炳震,尝昼寝书堂,梦青衣者引至一院,深竹蒙密,中设木床素几,几上镜高丈许。青衣曰:“公照前生。”沈自照:方巾朱履,非本朝衣冠矣。方错愕间,青衣曰:“公照三生。”沈又自照:则乌纱红袍,玉带皂靴,非儒者衣冠矣。

  有苍头闯然入跪叩头曰:“公犹识老奴乎?奴曾从公赴大同兵备道任者也,今二百馀年矣。”言毕,泣,手文卷一册献沈。沈问故,苍头曰:“公前生在明嘉靖间,姓王名秀,为大公兵备道。今日青衣召公,为地府文信王处有五百鬼诉冤,请公质问。老奴记杀此五百人,非公本意。起意者乃总兵某也。五百人,本刘七案内败卒,降后又反,故总兵杀之,以杜后患。公曾有手劝阻,总兵不从。老奴恐公忘记此书,难以辨雪,故袖此稿奉公。”沈亦恍然记前世事,与慰劳者再。

  青衣请曰:“公步行乎?乘轿乎?”老仆呵曰:“安有监司大员而步行者!”呼一舆,二夫甚华,掖沈行数里许。前有宫阙巍峨,中坐王者,冕旒白须;旁吏绛衣乌纱,持文簿呼:“兵备道王某进。”王曰:“且止,此总兵事也,先唤总兵。”有戎装金甲者从东厢入,沈视之,果某总兵,旧同官也。王与问答良久,语不可辨。随唤沈,沈至,揖王而立。王曰:“杀刘七党五百人,总兵业已承认,公有书劝止之,与公无干。然明朝法,总兵亦受兵备道节制。公令之不从,平日儒恧可知。”沈唯唯谢过。

  总兵争曰:“此五百人,非杀不可者也。曾诈降复反,不杀,则又将反。总兵为国杀之,非为私杀也。”言未已,阶下黑气如墨,声啾啾远来,血臭不可耐。五百头拉杂如滚球,齐张口露牙,来啮总兵,兼睨沈。沈大惧,向王拜不已,且以袖中文书呈上。王拍案厉声曰:“断头奴!诈降复反事有之乎?”群鬼曰:“有之。”王曰:“然则总兵杀汝诚当,尚何哓哓!”群鬼曰:“当时诈降者,渠魁数人;复反者,亦渠魁数人;馀皆胁从者也。何可尽杀?且总兵意欲迎合嘉靖皇帝严刻之心,非真为国为民也。”王笑曰:“说总兵不为民可也,说总兵不为国不可也。

  ”因谕五百鬼曰:“此事沉搁二百馀年,总为事属因公,阴官不能断。今总兵心迹未明,不能成神去;汝等怨气未散,又不能托生为人。我将以此事状上奏玉皇,听候处置。惟兵备道某所犯甚小,且有劝阻手书为据,可放还阳,他生罚作富家女子,以惩其柔懦之过。”五百鬼皆手持头叩阶,哒哒有声,曰:“惟大王命。”王命青衣者引沈出。

  行数里,仍至竹密书斋。老仆迎出,惊喜曰:“主人案结矣。”跪送再拜。青衣人呼至镜所,曰:“公视前生。

  ”果仍巾履一前朝老诸生也。青衣人又呼曰:“公视今生。”不觉惊醒,汗出如雨,仍在书堂。家人环哭道:“晕去一昼夜,惟胸间微温。”

  文信王宫阙扁对甚多,不能记忆,只记宫门外金镌一联云:“阴间律例全无,那有法重情轻之案件;天上算盘最大,只等水落石出的时辰。”

  吴三复

  苏州吴三复者,其父某,饶于财,晚年中落,所存只万金,而负人者众。一日,谓三复曰:“我死则人望绝,汝辈犹得以所遗资生。”遂缢死。三复实未防救。其友顾心怡者,探知其事,伪设乩仙位而召三复请仙。三复往,焚香叩头,乩盘大书曰:“余尔父也。尔明知父将缢死,而汝竟不防于事先,又不救于事后,汝罪重,不日伏冥诛矣。”三复大惧,跪泣求忏悔。乩盘又书曰:“余舐犊情深,为汝想无他法,惟捐三千金交顾心怡立斗姥阁,一以超度我之亡魂,一以忏汝之罪孽,方可免死。”三复深信之,即以三千金与顾,立收券为凭。顾伪辞让,若不得已而后受者。少顷,饮三复酒,乘其醉,遣奴窃其券焚之。三复归家,券已遗失,遣人促顾立阁,顾曰:“某未受金,何能立阁?”三复心悟其奸,然其时家尚有余,亦不与校。

  又数年,三复窘甚,求贷于顾。顾以三千金营运,颇有赢余,意欲以三百金周给之。其叔某止之曰:“若与三百,则三千之说遂真矣,是小不忍而乱大谋也。”心怡以为然,卒不与。三复控官,俱以无券不准。三复怨甚,作牒词诉于城隍。焚牒三日,卒。再三日,顾心怡及其叔某偕亡。其夜,顾之邻人见苏州城隍司灯笼满巷。时乾隆二十九年四月事。

  影光书楼事

  苏州史家巷蒋申吉,余年家子也。有子娶徐氏,年十九,琴瑟颇调。生产弥月,忽置酒唤郎君共饮,曰:“此别酒也,予与君缘满将去,昨日宿冤已到,势难挽回。谚曰:‘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我死后,君亦勿复相念。”言毕大恸。蒋愕然,犹慰以好语。氏忽掷杯起立,竖眉目,非复平日容颜,卧床上,向西大呼曰:

  “汝记万历十二年影光书楼上事乎!两人设计害我,我死何惨!”呼毕,以手批颊,血出。未几,又以剪刀自刺。

  察其音,山东人语也。蒋家人环跪哀求,卒不解。如是者三日。

  有某和尚者,素有道行,申吉将遣人召之。徐氏厉声曰:“余汝家祖宗也,汝敢召僧驱我乎!”即作蒋氏之祖父语,口吻宛然;呼奴婢名,一一无爽;责子孙不肖事某某,亦复似是而非,有中有不中。和尚至门,徐氏曰:“秃奴可怖,且去,且去。”和尚甫出,则又詈曰:“汝家媳妇房中,能朝夕使和尚居乎?”和尚谓申吉曰:“此前世冤业,已二百馀年,才得寻着。积愈久者报愈深。老僧无能为。”走出,不肯复来,徐氏遂死。死时,面如裂帛,竟不知是何冤。此乾隆二十九年二月事。

  波儿象

  江苏布政司书吏王文宾,昼寝,闻书室有布衣纟卒纟察声,视之,一隶卒也,见便昏迷,身随之行。至一处,殿宇清严,中坐两官:一白须年老者上坐,一壮年面麻而黑须者旁坐。阶下以金丝熏笼罩一兽,壮如猪,尖嘴绿毛。

  见王来,张嘴奋跃,欲前相啮。王惧,跪身向左。左一人蓝缕枯瘠,状如乞丐,怒目睨王。白须官手招王跪近前,问曰:“五十三两之项,汝曾记得乎?”王愕然不解。壮年者笑曰:“长船变价案也,汝前生事耳。”王恍然悟前明海运一案。前明海运既停,海船数百只,追价充公。王前世亦为江苏书吏,专司此案。运丁追比无出,凑银贿王,图准充销,为居间者中饱,案仍不结。此蓝缕者,乃追比缢死之运丁也。王悟前世事由,即侃侃实对。两官点头曰:“冤既有主,当别拘中饱者治罪,汝可回阳。”命隶卒引出。黄埃蔽天,王知泉下,问狱卒曰:“彼乞丐睨我者,吾知为冤鬼矣。彼似猪非猪,欲啮我者,是何物耶?”隶卒曰:“此名‘波儿象’,非猪也。阴间畜养此兽,凡遇案件讯明,罪重之人,即付彼吞噬,如阳间‘投畀豺虎’故事。”王悚然。行至大河侧,被隶卒推入水,惊醒,妻子环榻而泣,昏沉者已三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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