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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齐谐/子不语_[清]袁枚【完结】(59)

  众人苦禁,道士曰:“不必,听其所为,当必有报。”须臾,无赖仆地,呼腹痛,盘滚不已,遂死,七窍血流。众大骇,以为圣帝威灵,香火大盛,道士以之致富。逾年,其党分财不匀出首:“去年无赖之慢神,乃道士贿之,教其如此。其死,乃道士先以毒酒饮之,而无赖不知也。”有司掘验其骨,果青黑色,遂诛道士,而圣帝香火亦衰。

  科场二则

  江西周学士力堂,癸卯乡试,题是“学而优则仕”一节,文思幽奥,房考张某不能句读,怒而批抹之,置孙山外。晚间,各房考归寝,张忽呓语不止,自披其颊曰:“如此佳文,而汝不知,尚忝然作房考乎!”自骂自击不止。

  家人以为中风,急请众房考来。检视之,得所抹周卷,读之,俱不甚解,乃曰:“试荐之何如?”大主考为礼部侍郎任公兰枝,阅而惊曰:“此奇文,通场所无,可以冠多士也!”会副主考德公阅文倦,假寐几上,伺其醒,告之。德公问:“何字号?”曰:“男字第三号。”德曰:“不必阅文,竟定解元可也。”任问故,曰:“我寝方酣,忽见金见甲神向我贺曰:‘汝第三儿子中解元矣。’今得‘男字三号’之卷,岂非其验耶!”言毕阅文,亦大加叹赏,遂定此科第一。榜填后,众问本房某梦中呓语之故,茫然不知。周后为福建巡抚,总督南河。

  雍正丙午,江南乡试,其时骋各近省甲科司分校事,少年英俊。有张垒者,科分既久,自居前辈,性尤迂滞,每晚必焚香祝天曰:“垒衰年学荒,虑不称阅文之任,恐试卷中有佳文及其祖宗有阴德者,求神明暗中提撕。”众房考笑其痴,相与戏弄之:折一细竿,伺其灯下阅卷有所弃掷,则于窗纸外穿入挑其冠。如是者三。张大惊,以为鬼神果相诏也,即具衣冠向空拜,又祝曰:“某卷文实不佳,而神明提我,想必有阴德之故。如果然者,求神明再如前指示我。”众房考愈笑之,俟其将弃此卷,复挑以竿。张不复再阅,直捧此卷上堂,而两主司已就寝矣,乃扣门求见,告以深夜神明提醒之故。大主考沈公近思阅其卷曰:“此文甚佳,取中有馀,君何必神道设教耶?”众房考噤口不敢言。及榜发,见此卷已在榜中,各哗然,笑告张曰:“我辈弄君。”张正色曰:“此非我为君等所弄,乃君等为鬼神所弄耳。”众亦折服。

  狸称表兄

  六合老梅庵多狸,夜出迷人,在窗外必呼人字,称曰表兄。人相戒不答,则彼自去。有夏姓少年读书庵中,月夜闻呼,疑为人也,开窗答之。见一妇人招手,而貌颇粗恶,意欲相拒。竟被拥抱入室,扯脱下衣,大吸其势,精尽乃去。据云其力甚大,不能自主,且毛孔腥臊,所经之处,皆有馀臭,经月始散。

  陆大司马坟

  杭州陆大司马家方卜葬时,其子某听形家言,以千金买清波门外地。初下窆时,启得一棺,形制甚伟。众戚友咸劝毋动旧棺,别穿一穴。陆不可,曰:“我以重价买地,彼何人敢占我耶?”掘而弃之。

  是夕,陆得病,自批其颊,口称葛老太太,云:“汝夺我安宅,以而父为尚书耶?我儿子亦前明侍郎也。”问:

  “为谁?”曰:“葛寅亮。于谊为乡亲,于科名为前辈。葬汝父,抛我骨,汝父安乎?”陆大司马夫人率全家注请延僧斋醮,烧纸钱十万,葛老太太似有允意。忽又作侍郎公语曰:“伤我母坟,不可逭也。”少顷,又作族祖梯霞先生口吻,从中说情。侍郎终不允,卒索其命去。

  当鬼崇时,陆有戚舒十九者,新馆选翰林归,在旁劝曰:“陆某以价买坟,何名为夺?鬼在陆口骂曰:“后生小子,新得一官,敢来亻言?恐自身难保耳!”陆亡后月馀,舒亦亡。

  鬼受禁

  上虞令邢某,与妻素不睦,因口角批其颊,妻怒自缢。三日后,见形为祟,伺邢与妾卧,便吹冷风揭帐,或灭其灯。邢怒,请道士持咒作法,摄鬼于东厢,而以符封之,加官印焉,鬼竟不至。

  亡何,邢调知钱塘,后任上虞者来开厢房,鬼得出,遂附一小婢身作祟如故。后任官呼鬼语曰:“夫人与邢公有仇,与小婢无涉,何故害之?”鬼曰:“非敢害丫鬟,我借附他身以便求公。”问:“何求?”曰:“送我到钱塘邢某处。”曰:“夫人何不自行?”曰:“我枉死之鬼,沿路有河神拦截,非公用印文关递不可,并求签两差押送。”问:“差何人?”曰:“陈贵、滕盛。”二人者,皆已故役也。后任官如其言,焚批文解送之。

  邢公方在寝室晚膳,其妾忽倒于地大呼曰:“汝太无良!汝逼我死,乃禁我于东厢受饥饿耶!我今已归来,不与汝干休。”自此,钱塘署中日夜不宁。邢不得已,再请道士作法,加符用印,封移钱塘狱中。鬼临去呼曰:“汝太丧心!前封我于东厢,犹是房舍;今我何罪,而置我于狱乎?我有以报汝矣。”

  未逾月,狱有重犯自缢死,邢因此被劾罢官。大惧,誓将削发为僧,云游天下。同寅官有捐资助其衣钵者,未及行而病卒。

  狐鬼入腹

  李鹤峰侍郎之子,字医山,辛巳翰林,能诗文,兼好宋儒理学。灯下读书,忽两女子绝美,来与戏狎,李不为动。少顷,李晚膳毕,忽腹中呼曰:“我附魂茄子上,汝啖茄即啖我也,我已居汝腹中,汝复何逃?”即灯下女子声。李自此两目瞠然,若迷若痴,或以手自批其颊;或大雨,首顶一石跪雨中,衣裳淋漓,不敢入内;或对人膜拜,拉之不起。面色黄瘦,日渐不支。

  鬼常借李君手作字与人酬答。其同年蒋君士铨往视之,问:“汝貌甚佳,何不来诱我而必从李君耶?”李手书二字曰:“无缘。”蒋又问:“汝绝世佳人,何为居腹中污秽之地?”李手书二字骂曰:“下足。”

  时江西巡抚吴公与侍郎善,乃招李往,为延张天师,设坛于滕王阁。斋三日,诵咒三日,其法官悬牌曰:“三月十五日拿妖。”临期,观者如堵,天师上坐,法官旁坐,令李跪,张其口向法师。法师伸两指入其口,撮而掷之,一小狐如猫从口中出,呼曰:“我为姊探信,不料被擒,姊慎毋出。”腹中应声曰:“唯。”方知腹中尚有一妖。

  天师封符于坛,投之大江。李微觉神清,而腹中叹息之声大作,曰:“我与汝有宿世冤。因寻汝不着,故拉仙姑同来,不料反为彼祸,使我心转不安。我愈不饶汝矣。”言毕,腹痛不止。天师问法官:“李翰林可救乎?”法官取镜照其腹曰:“此是翰林前生冤鬼,非妖也。法不能治。”天师以告中丞,中丞亦无奈何,仍送李还家养病,遂卒。

  怪诈人父

  李玉双孝廉家有婢,名春云,颇有姿,年十五,李欲纳为妾,与其妻有成说矣。春云白日见瓦上一男子下,拥其髻而嗅之曰:“汝发甚香,当大贵,宜从我,勿从主人。主人处馆穷儒,虽中举,不过一教官终耳。你向主人言,命其让我,且供我酒馔,我便赘汝家。”玉双闻之大怒,然亦无如何。是夜,怪竟来与婢配合。婢求主人具酒馔,如其言,则日夜安宁;否则,飞砖掷瓦之祸毕作。玉双不得已,与人谋将此屋招人承买。玉双馆于望仙桥施氏,不常在家。一日者,商人孙耕文来看屋,敲门,有苍须老翁衣灰鼠袍出迎,摇手曰:“此屋是我祖遗,并未出卖,勿听小儿玉双妄语,私相授受,将来要受讼累。”孙大骇,走告玉双,责以“父在,子不得自专。”玉双曰:“先君亡已十余年,家中并无此翁。”乃知为怪所挪揄,冒认为父,彼此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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