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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子不语_[清]袁枚【完结】(36)

  毗陵庄生家千,早殁。遗妇陆氏,于乾隆壬子卧病。经夏,至七月六日,忽梦亡夫挈至一门,厅事颇如旧家。登堂见舅姑咸在,各各悲喜。

  俄而,屏后有髯翁夫妇扶杖出,家千曰:“此太公太婆也,汝未及见,今宜祗谒。”氏如礼拜见。髯翁曰:“孙妇初见我,当有以款之。”其子以空乏对,翁乃探囊出白金付左右,须臾肴馔罗列,方围坐共食。翁指盘中肉丸谓家千曰:“此味何不携去啖孙妇?”家千遽愀然目视其祖,若以为不可者,翁遂不言。食竟,氏前请曰:“既到此,须一见阎王否?”翁曰:“汝并无罪过,无庸去见。”因指旁向者谓氏曰:“明日戌时,当遣肩舆来迓汝耳。”乃歘然醒。述所见髯翁夫妇,果其生前状貌,口脗宛然;至奔走使令之人,皆其家已故仆妇,一一不爽也。氏言梦中所遇,一家骨肉团聚甚乐。

  次日七夕,果见梦中二仆舁舆来迎,如期而逝。髯翁者,名椿,字书年,曾为射洪令,一生爽直。家千父字实君,亦诚愿人也。

  卷十

  淫谄二罪冥责甚轻

  老仆朱明死一日而复苏,告人曰:

  我被阴间唤去,为前生替人作债负中证,两造互讦,必须我到,才得明白。我见阎罗王之后,据实剖陈,其案遂定,放我还阳。我出殿门,见柱上有一对联云:“是是非非地,明明白白天。”我叹赏之,以为不愧神明口气。

  正徘徊间,见有一群托生之鬼从堂上下来,大半多不相识,只有一女子、一老叟,皆我邻也。女有淫行,叟谄富家,以为此二人者,必坠阿鼻地狱矣。及判官走过,手持托生簿,因而问之。判官曰:“某妇甚孝,故托生山西贵人家为公子;叟甚慈,故托生山东为富家女。”

  朱大不服,曰:“我素知某妇不端,某叟没品,俱得托生好处,然则阎罗衙门,何得为是是非非、明明白白乎?”判官叹曰:“此乃所以谓之是是非非、明明白白也。何也?男女帷薄不修,都是昏夜间不明不白之事,故阳间律文载:『捉奸必捉双。』又曰:『非亲属不得擅捉。』正恐黯昧之地,容易诬陷人故也。阎罗王乃尊严正直之神,岂肯伏人床下而窥察人之阴私乎?况古来周公制礼,以后才有『妇人从一而终』之说。试问未有周公以前,黄农虞夏一千余年史册中,妇人失节者为谁耶?至于贫贱之人,谋生不得,或奔走权门,或趋跄富室,被人耻笑,亦是不得已之事。所谓『顺天者昌』,有何罪过而不许其托生善地哉?况古人如陈太丘吊张让而解党祸,康海见刘瑾以救李崆峒,贬其身而行其仁,功德尤大,上帝录之入菩萨一门,且有善报矣。至于因淫而酿成人命,因谄而陷害平人,是则罪之大者,阴间悬一照恶镜,孽障分明,不特冤家告发也。”朱闻之大悟而醒云。判官亦其族叔,名启宏,作黄冈州吏目,生前以端谨闻。

  人寿有定阴间不能增减

  六合程某,平素不信鬼神之事。年六十余,患病不起,不纳谷者四十余日。忽一日谓其妻曰:“我病不起矣,但两孙婚有日期,我不能一见孙妇,人必笑我没福,盍作速料理,以慰我心。”其妻子如其言,仍两新妇到床前拜见。程喜动颜色,曰:“吾明日可以去矣,可于次晨即扶我起,便穿入殓之衣。”

  家人以蟒服进,命斥去之,曰:“我并未作官而着此服,必为群鬼所笑,仍衣常服可也。”服毕,良久曰:“有二人在外相待,可烧纸钱具酒肴待之。”妻问:“何人?”曰:“俞龙、江辛。”二人者,已死之人,曾舍身为城隍役卒者也。言毕,沉沉睡去者将一日,忽醒曰:“扶我起,将殓衣暂脱,城隍夫人生日,宾客来往甚忙,无暇点名,故俞、江二人仍放我回来,后日方去听候发落。”依旧吃梨汁清茶者。

  又二日睡醒,命取衣穿,曰:“我此番真去,不复归矣。但家中子女多向城隍烧香借寿与我,或愿减五年,或愿减十年,虽是他们孝心,恰都好笑。人之年寿,各有定数,非比他物,可以通挪。但有一件奇事,我望见城隍,有素不认识之妇人替我涕泣讨情,放我还阳,城隍摇头不允。我大起疑心,盘问二皂隶:『此是何家妇女?』曰:『唐李氏也,君不记三十六年前之事乎?李氏嫁唐某而夫亡,此妇事堂上姑,送其终,又替其夫承继一子,事毕,再拜灵前,自缢而死。君重其节,托人教唐氏小叔递呈请旌,一切费用,俱是君包揽而去,何竟不记耶?』”程闻之,恍然如昨日事,且知城隍摇头者亦因人寿有定,非城隍所能减增也。言毕,又吃梨汁数杯而逝。程君之子号石泉,亲为余言。

  关帝血食秀才代享

  某生员请仙,一日,关帝临坛,某以《春秋》一段问之,乩上批答明晰无误,批讫遂去。某归家后心窃疑之,云:“关帝忠贯日月,位至极尊,如何以一纸之符,即能立刻请到?”心甚不服,欲拟表文一道,焚于上天控告。

  正作表文间,忽闻扣门声,某启户视之,而不见一人,某愈怒,提笔又做。忽案头有人云:“相公缓笔。”某问:“尔系何人?”答云:“我即临坛之人,实系唐朝秀士。因被乱军所杀,魂魄落在庙中殿下,朝夕打扫殿宇。圣帝怜我勤苦,命我享受庙中血食,并非关帝也。”某大笑,即欲焚表,案头人又云:“缓焚。”某又问:“何故?”答云:“若焚表文,仍是控告我,总求相公,将表文放入水中,磨灭字迹,方于我无碍。”

  某又问:“关帝到底有临坛时否?”答云:“关帝只有一尊,凡天下各庙中血食,皆系我等享受,惟天子致祭,方始临坛。”某问:“何以知之?”答云:“曾有修炼数千年之狐狸闻天子致祭,一月前斋戒沐浴,遂往窥伺。七月前,见周将军临坛打扫坛舍,红光满室,妖魔尽被烧死,故知天子致祭之期,关帝方临坛云。”

  恶人转世为鳖

  扬州胡姓有子颇慧,年将二十。将娶之前数月,忽得颠疾,饮食眠动不时,若明若昧,自言自笑。

  一日,在床上坐语其父母曰:“儿于昨夜奉岳神命署本县城隍事,本县旧有积案十件未结,命儿公正办理。儿恐错误,需请幕友,细思惟有受业某师素称理学可信,可速备礼请之。”时某师已故多年矣。少顷,忽起立云:“师至!师至!”喃喃刺刺不休。家人旁听,竟是两人问答,声音笑态,毕肖平日,云“十案中有七案仍从前议,其余三案,一当斲头,一当剁手,一当充军。”

  其时因医言其病须滋阴,买一鳖,于灶下引其首而斩之。鳖头落地,怒目狰狞可骇。相隔卧房其远,其子忽于床上大喝曰:“这恶人应当斩罪,还有甚么不服,斲去还敢怒目视我耶!”家人祈祷城隍庙未回,其子又于床上云:“太爷何故烧香于判官面前,他如何当得起太爷一拜?”

  十案俱有姓名,细访之,皆系已死境内积恶昭昭在人耳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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