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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_[英]阿加莎·克里斯蒂【完结】(11)

  在此期间,母亲一直考虑着我的法语教育问题。她和姐姐当时正在城里一家裁缝店订做衣服。一天,母亲注意到店里的一位年轻的女工。她是一位负责试衣样的师傅的助手。

  主要协助顾客穿试衣样。为师傅递别针。她的师傅是位性情暴烈的中年妇女。母亲发现那位年轻女工脾性温顺。颇有耐心,决定进一步考查她。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试衣样时,母亲一直留神观察她的言行。后来又拉住她聊了起来。她叫玛丽·塞耶,二十二岁,父亲是一个小咖啡店的老板。她有一个姐姐、两个弟弟和一个小妹妹。姐姐也在裁缝店工作。母亲漫不经心地问是否愿意跟她去英国。姑娘听了喜出望外,兴奋得有些语无伦次。

  母亲约好时间拜访了塞耶太太,两人仔细地商量了这件事。直到这时,她才跟父亲谈起自己的打算。

  “可是,克拉拉,”父亲反对道,“这位姑娘不是家庭教师,在这方面完全是外行。”

  母亲却认为玛丽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那种人。“她不懂英文,一句话也不会说,阿加莎不得不跟她学说法语。这位姑娘温文尔雅,脾气也好,她们家的名声也不错。她愿意随我们去英国,她还能为我们做衣服和各种针线活。”

  同以往一样,母亲的异想天开又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

  时至今日,只要我一闭上双眼,玛丽那副可爱的音容笑貌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红润的圆脸,扁塌的鼻子,乌黑的头发在头顶盘成一个发髻。后来她告诉我,第一天早上她提心吊胆地走进我的卧室,用头天晚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学会的两句英语跟我打招呼:“早上好,肖(小)姐!祝您身体健康!”遗憾的是,由于她的法语口音很重,我一个字也没听懂,只是疑虑地注视着她。整整一天,我们就好像两只不会说话的狗,只是相互介绍了一下自己。两人几乎都没怎么说话,惶惑不安地瞧着对方。

  不到一个星期,我和玛丽就不知不觉地能够交谈了。我使用法语,东一个词,西一个词,凄起来竟然也能表达自己的思想了。到了第一个周末的时候,我们竞成了一对忠实可靠的朋友。跟玛丽一道外出散步是件乐事,跟她在一起干什么都有趣。这是令人愉快的良好开端。

  初夏的帕安,天气渐渐炎热起来,我们离开那里到阿杰勒过了一周,又去卢尔德住了七天,尔后就在比利牛斯山脉中的高特里茨住了下来。这个地方非常令人满意,就在大山脚下。(我对大山的失望此时已烟消云散。)尽管高持里茨所处的地理位置相对来说要好些,但却无法向远处眺望。每天早晨,我们都沿着通向矿泉的山间小道散步,站在泉旁一杯接一杯地喝那些讨厌的脏水。锻炼完身体后,再买上一条麦芽糖。母亲最喜欢茴香,我对它却很反感。不久,当我与玛丽外出散步时,我在旅馆旁的之字形小道上发现了一项十分有趣的运动。我从小松林里的土坡上坐滑梯似地滑下来。

  玛丽不喜欢这种游戏,但却一直没能够管束住我。我把她当作伴友,从未产生过要屈从于她的威严的念头。

  后来,我又有了两位可选择的朋友:一位是美国小姑娘,叫玛格丽特·普里斯丽,一位是英国小姑娘玛格丽特·荷姆。这时父母已与玛格丽特的父母交往甚密,自然希望我跟玛格丽特结伴玩耍。我像以往那样没有顺从父母的意愿,特别喜欢跟玛格丽特·普里斯丽在一块玩。她爱用一些我从未听过的稀奇古怪的语句和字眼。我们俩互相讲了许多故事。

  玛格丽特和我曾为一个问题争论不休。争论的焦点是小孩子怎么出世的。我认为小孩子是由天使抱来的,这是姆妈亲口对我说过的;玛格丽持却提出异议,认为小孩贮存在医生那儿,是医生用一个黑口袋背来的。正当两人争论得面红耳赤的时候,范妮巧妙地为我们打了圆场:“对呀,你们说得都对,亲爱的,”她说,“美国小娃娃是医生用黑口袋背来的;英国小娃娃是天使们送来的,这不是明摆着的嘛。”

  两人心满意足地言归于好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发觉姐姐对她周围的青年男子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尽管她没有花容玉貌,却也姿容秀美,引人瞩目。她承袭了父亲的机智,谈吐文雅有趣、而且颇具女性的吸引力。年轻的小伙子们仿佛像九柱戏的立柱。一齐拜倒在她的脚下。不久,我和玛丽曾背地里以竞选的方式给对她顶礼膜拜的人排名次,讨论着这些求爱者的运气。

  “我认为帕默先生准行,你呢。玛丽?”“有可能,可他太年轻。”

  我说他大概跟麦琪同龄,但是玛丽坚持说他太年轻了。

  “依我看,”玛丽说,“安鲁斯勋爵倒是很有希望。”

  我反对道:“他比姐姐要大好多岁呢,玛丽。”她说也许是这样,可是只有丈夫比妻子年龄大些。家庭的基础才建得牢固。她还说,安鲁斯勋爵一定会成为一位好丈夫。任何家庭都不会拒绝这样的男人跟自己的女儿结成伉俪。

  “昨天,”我说,“麦琪把一拉小花插在伯纳德上衣的纽扣眼里。”

  玛丽认为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她认为伯纳德是个轻浮的小伙子。

  玛丽也跟母亲一样偶尔给我读读法语书。有一天,我拿起一本叫《一个蠢驴的回忆录》的书一页页地翻看,我忽然欣喜地发现我已经能顺利地读下来了。大家都向我表示祝贺,母亲却一句褒奖的话也没有说。经过艰苦的磨难,我终于学会了法语,可以阅读书籍了,尽管遇到较难的段落还需要有人给我讲解,但我毕竟自己能读了呀。

  八月底,我们离开高特里茨去巴黎。高特里茨今我终生难忘,在那里我度过一生中几个最愉快的夏天中的一个。

  3

  我们从比利牛斯山脉来到巴黎,后来又去了迪纳尔。令人气恼的是在巴黎给人留下深刻印记的,只是我们下榻的旅店的卧室。卧室的墙壁漆成了深褐色,使人很难看见室内的蚊子。

  旅店里蚊子成群,夜里嗡嗡叫个不停,叮咬着我们的脸和手臂。我们在巴黎住了一个星期,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耗费在对付蚊子上了。

  我想家里人也一定带着我去游览了巴黎的名胜,可惜它们在我的记忆中没留下什么印象,只记得家里人特意带我参观了埃菲尔铁塔,就像我第一次看见大山那样,它也曾让我大失所望。这次巴黎之行给我留下的惟一纪念就是大概在那时,我得了一个新的绰号:“蚊子”。无疑我很讨人嫌。

  不过,我并非一点收获也没有,就在抵达巴黎的第一天,我看见了工业革命的先驱者们。巴黎的街头到处都是被称作“汽车”的新式交通工具。它们在街上穿梭往来,喧嚣地飞驰而过。(按现代标准,这些汽车的速度自然很慢,但在当时来看,它们要比马车快多了。)驾车的人都戴着帽子和眼镜,以及其它一些东西,让人看上去眼花缭乱。父亲说这种玩艺不久就会遍及各地。我们都不相信。我漠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兴趣仍然停留在各式各样的火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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